孟昱道:“其實很簡單,十二個字: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齊春雷點了點頭道:“這口號很有道理,但並不新鮮,已經提過很多年了。”
孟昱道:“雖然這口號提過很多年了,但沒有真正地落到實處。究其原因,有人總結是因爲我華國的文化傳統所帶來的副作用。我華國的文化傳統,就是講難得糊塗,講中庸之道,講法不外乎人情。講難得糊塗,就做不到有法必依;講中庸之道,就做不到執法必嚴;講法不外乎人情,就做不到違法必究。”
劉子皿微笑道:“有些道理。但你說是有人總結的,並不是你的觀點。那你認爲是什麼原因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口號落不到實處呢?”
孟昱道:“羣衆的法制觀念不強,政府的普法力度不夠,公檢法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都是原因。所以,齊叔要做兩件事,來促使這十二字口號能落到實處。第一,加強普法宣傳,從而提高羣衆的法制觀念。羣衆有了法制觀念,纔可能有糾紛的時候,首先想到走法律途徑去解決;第二,依法嚴辦公檢法內部的違法分子,依紀律處分公檢法內部的亂紀分子。只有執法部門的公務員的素質提高了,羣衆纔會對走法律途徑充滿信心。”
齊春雷道:“你講得對。但我認爲還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腐敗。由於腐敗,一些官員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老百姓有冤無處伸,久而久之,犯罪分子的氣焰愈發囂張,幹出更多的違法的事情出來。而普通老百姓,由於受到犯罪分子的迫害而無處申冤,心中的積怨自然越來越深,最終可能導致私下報仇,釀成大案。”
孟昱點了點頭,道:“齊叔總結得極是。”
劉子皿笑道:“你齊叔可是大才,你要好好向你齊叔學習。”
齊春雷恭敬地道:“劉老過獎了。我也是因爲自己要抓治安工作了,這幾天把公安部和湘省公安廳的一些文件和通報看了一遍。我今天的感慨,也是因爲我看到了公安部的一篇關於‘天使之罰’的通報而發出的。”
劉子皿饒有興趣地問:“天使之罰?那是什麼東西?是一個組織?還是一次行動?”
齊春雷道:“是一個組織。公安部的通報認爲有這麼一個組織存在。這個組織的成員,自詡爲正義天使,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以處決的方式,殺死了幾個逃脫法律懲罰的富二代和官二代。在這些被處決的富二代或官二代的屍體邊,都有一張名片,上面就寫了四個大字:‘天使之罰’。”
孟昱道:“這殺手沒有寫處決這些富二代或官二代原因嗎?”
齊春雷苦笑了一聲,道:“還用說嗎?這些富二代官二代犯的事,都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但最終或以證據不足,被判無罪而當庭釋放;或以受害方不究,又願意付鉅額賠償,被判幾年徒刑,但在一個月後便已經保外就醫了。”
孟昱突然想起一起寶馬車校園內超速撞死女學生的事,忙問:“死者中有張鵬飛嗎?”
齊春雷道:“你猜對了。死者中就有張鵬飛。事實上,公安部懷疑,張鵬飛校園超速撞死女大學生一案,是‘天使之罰’組織成立的引子。”
孟昱不吭聲了,腦海裡卻回想起了去年秋在冀北大學校園內發生的一起車禍。當時冀北省安定市某公安分局的副局長張剛的兒子張鵬飛,開着一輛寶馬300轎車在冀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張鵬飛不但沒有停車,
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送女友。返回途中,張鵬飛被學生和保安攔下。張鵬飛不但沒有關心傷者,反而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張剛!”
此事在網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後來,張鵬飛家人和死者父母庭外和解,達成民事賠償協議,死者父母共得賠償金四十八萬元。雖然張鵬飛還有負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協議的達成,對張鵬飛刑事責任的判決,有很大的影響。
由於此案在網上盛傳,冀北省人民政府嚴令冀北省公安廳認真調查取證。今年初,冀北安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張鵬飛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鵬飛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認定張鵬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張鵬飛當時車速達五十到六十五公里每小時,遠超校園內每小時限速五公里的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達一百五十九毫克,系醉酒駕駛,並且肇事後逃逸。
法院認爲,張鵬飛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但是鑑於案發後,張鵬飛的父親張剛積極賠償死者家屬四十八萬元,傷者十一萬元,取得了被害方諒解,並且張鵬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納了辯護人對張鵬飛從輕處罰的意見。
想到這,孟昱道:“此案的判決,好像也算合理,爲什麼‘天使之罰’還要殺死張鵬飛?”
齊春雷道:“《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張鵬飛的情況看,應該判七年以上的徒刑。但由於其父積極賠償,其本人認罪態度好,法庭給與輕判,也無可厚非。不料張鵬飛入獄後不到一個月,便以身體不適,保外就醫了。此事做得秘密,居然沒有被透露到網上,可見張鵬飛家人的能量。”
孟昱恍然大悟地道:“這就相當於用四十八萬元,買了死者一條命。”
齊春雷道:“不錯。用錢能買命,自然引起了某些所謂的正義之士的不滿。今年三月,張鵬飛被車撞死在安定市郊外。”
孟昱問:“怎麼知道不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齊春雷道:“因爲張鵬飛是被他自己的車撞死的。 張鵬飛似乎對寶馬情有獨鍾。保外就醫後,老實了一兩個星期,便又開着新買的寶馬,出去尋歡作樂了。調查分析表明,有人綁架了張鵬飛後,用張鵬飛自己的車,把張鵬飛撞死了。屍體旁邊就有一張名片,上寫‘天使之罰’。這是有記錄的第一次‘天使之罰’的案件。”
孟昱點頭道:“其實‘天使之罰’不該如此處理此事。第一,最不該以私刑代替法律;第二,張鵬飛雖然可惡,但依法罪不至死;第三,‘天使之罰’既然能掌握張鵬飛行蹤,自然也可以收集到張鵬飛假病保外就醫的證據。以此證據,不但可以讓張鵬飛重返監獄,還可以使幕後保護張鵬飛的勢力得到法律的懲罰。”
齊春雷道:“你講得都對,但第三條過於理想化了。雖然這是應該有的手段,但在現實中,難以達到你所說的效果。我猜這就是爲什麼‘天使之罰’決定執行私刑的原因。”
孟昱道:“此風不可漲。我估計‘天使之罰’的行爲,會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但私刑的支持者從來沒有想過,私刑中的被殺者,連一個申訴的機會也沒有。這樣,表面上是在申張正義,實際上是在踐踏法律和人權。”
齊春雷道:“你說得不錯。其實,那張鵬飛的案件中還真有兩點委屈。”
(春季來了,小女兒的過敏更嚴重了。鼻子塞得睡不好覺。我每晚要起來好幾趟去安撫她。已經四個晚上沒怎麼睡了。人很累,但心更疼。所有的藥和方法都試過了,也沒用。哪位有好的方法,告知一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