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zi案庭審二

同ZI案庭審(二)

得到審判長同意後,小區的士多老闆朱旭坐到證人席上。

嚴靖曦掌心向上做了個請的動作,“朱旭先生,請說一下你看到當天的事發經過。”

“我的士多就開在小區門口。”朱旭指着被告席上的候慶榮,“那天晚上他扶着受傷的人從C幢走過來,捂着脖子血滴了一地,他讓我找張椅子給受傷的人坐,然後他跑到馬路邊上截的士,開租出車的哪個會願意載。”

朱旭吞了一下口水繼續說道,“被拒載了幾次,我就跟他說打120吧!”

嚴靖曦指着被告席上的候慶榮,“你能確定當天是他打120嗎?”

“男女情侶嘛見多了,可是兩個男人發生這種事,我還是頭一回遇到,絕對不會記錯。”朱旭很堅定地點頭確認,“在等待期間他帶着哭腔不停地向受傷的人說對不起,他一度還跪下來頭伏在受傷人的膝蓋上求對方原諒。”

“非常感謝你的口供。”嚴靖曦頷首表示謝意。

庭審雙方進入辯論階段。

檢察官隋楊首先開腔,“據法院查明,20XX年6月6日11時許,候慶榮因感情糾葛產生殺害陸展鵬後自殺的念頭,並趁陸展鵬在房裡熟睡時,用水果刀割陸展鵬的左脖子,陸展鵬痛醒後與候慶榮爭奪兇器。陸展鵬提出口渴,並要求候慶榮去倒水,候慶榮去客廳裡倒水給他喝,陸展鵬趁機跑下樓,邊跑邊叫‘救命’,候慶榮隨後下樓,後來民警在醫院找到候慶榮調查。”

“作爲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沒有喝酒、沒有吸DU,候慶榮處於清醒狀態,有理由相信他知道水果頭割頸是會致死,陸展鵬逃跑後他追過去企圖繼續行兇,直到遇上鄰居的才放棄殺害陸展鵬的貪圖。”隋楊繼續說道,“因此這起案件在案情定性應認定爲犯罪未遂,應維持一審原判,故意殺人罪判刑4年。”

“追過去不是想殺他,我當時就知道錯了。”候慶榮激動地嚷道,“我傷了他,我只想趕過去照顧他。”

法警把企圖站起來的候慶榮按壓回座位。

“剛纔的檢察官的陳述中忽略了幾個事實。”輪到嚴靖曦進行辯護,“第一個是陸展鵬要求候慶榮去幫他倒杯水時,候慶榮已經放下了水果刀,這點說明他已經犯罪中止的意識;第二個是根據兩位證人的口供,候慶榮隨後下樓但沒有攜帶刀具,跟隨的目的並非追殺陸展鵬,而是扶他去攔截出租車,被拒後撥打120,說明他心存悔意;第三個是在途人撥打110報警後,警察在醫院找到候慶榮,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沒有刻意隱瞞,他願意承擔因爲衝動帶來的過錯。”

“因此這起案子不能認定爲犯罪未遂,而是犯罪中止,懇請法庭重新量刑。”嚴靖曦向法警呈交兩份書面證明,“這兩份書面證明,其中一份是候慶榮的悔過書,另一份是陸展鵬的諒解書。”

審判長花玲從法警手中接過兩份書面證明。

“由於同性戀未合法化,他們一直飽受歧視,得不到世人的諒解和認同,在我國結婚生兒育女的傳統觀念非常強,我的當事人候慶榮被家裡軟硬兼施逼着回去結婚,甚至他的70多歲的老母親試過以死相逼。”嚴靖曦伸出手掌正反了兩下,“手心手背都肉,戀人和親人之間無法抉擇才導致我的當事人作出衝動的不理智行爲,消極地打算跟戀人一死了之,但是他立即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嘗試彌補,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被告席上的候慶榮泣不成聲,想起春節回家時頭髮全白的老母親摔了碗,拿着碎瓷片哭訴如果他今年不回老家結婚就死給他看,他放不下他的戀人,孝子的他無法忍受母親的脅迫,幾乎鑄下一生的大錯。

休庭後,審判長花玲不作出當庭宣判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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