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瑞士及大不列顛部落宗教改革

路德死後百年時間,除了意大利半島地區及西班牙半島地區,其它西歐部落中基督教新舊教之間的鬥爭持續不斷。

在西歐這些地區中,又以瑞士部落、日耳曼部落、大不列顛部落、法蘭西部落、荷蘭部落等改變巨大。

瑞士部落中古時代隸屬於日耳曼大汗,處於日耳曼部落南部。

十三世紀時,在盧塞恩有三個森林中的氏族組成同盟聯合抵抗哈布斯堡氏族的入侵,這也是後續瑞士聯合部落的起點。

公元1315年,這三個氏族第一次大敗哈布斯堡氏族。

於是在盧塞恩的三個氏族與蘇黎世氏族、伯爾尼兩個定居點結成同盟,共同抵抗哈布斯堡氏族的侵犯。

這個同盟不僅抵抗了哈布斯堡氏族的武力征服,在1476年日耳曼大汗查理征服這個地區時,被同盟所敗。

由於這個氏族組成的部落實力比較強悍,所以周邊的氏族都願意加入同盟以獲取保護。

這樣一來瑞士這個地方就變成了獨立的部落,公元1499年不再受到日耳曼部落的管轄。

從瑞士的來歷可以看出氏族向部落的轉變過程中,一種轉變的發展路徑。

最初同盟中爲日耳曼種人,後續加入同盟的有法蘭西人、意大利半島地區人,後來瑞士立國後國內法律以三國文字公佈。

所謂的瑞士人也並非純粹的民族,從部落到完成國家的轉變那已經是幾百年之後的事情了。

瑞士部落的宗教改革始於一位牧師茲溫利(1484-1531),比路德小一歲,其出身也是平民家庭,得以在巴塞爾及維也納神學院求學。

後茲溫利成爲牧師或者叫神父,公元1516年的時候,茲溫利本人感嘆自己在此地講道,其時還並沒有聽說過路德這個人。

三年之後,被蘇黎世神學院聘爲講道人,呼籲宗教改革事業就是從這裡開始。

當時有一個多明我派托鉢僧在瑞士部落宣傳贖罪券,也就是化緣,因茲溫利的反對被驅逐出境。

自此茲溫利開始攻擊教會中的腐朽及瑞士部落中人被僱傭成爲軍隊的事情,認爲瑞士部落中人被其它部落或教會僱傭打仗實爲可恥的事情。

羅馬教會教主常常許以金錢僱傭瑞士部落的士兵爲自己打仗,羅馬教會教主同時對瑞士部落中的有勢力者許以教會中的肥缺來誘惑。

公元1521年,羅馬教會教主又要在瑞士部落徵用僱傭軍,茲溫利竭力攻擊羅馬教會教主及其教使。

這種主張受到一些有勢力者的批評,例如幾個森林中的氏族,但是蘇黎世定居點的氏族大會公開支持茲溫利。

這其實是一種野蠻部落的生存方式,不能夠產生價值,且野性十足、不怕死,成爲僱傭軍的良好品質。

公元1523年,茲溫利神父主張六十七條改革條目並陳述。

其主張基督爲唯一的高階教士,福音的成立,並不因羅馬教會的承認而成立。

且反對煉罪所的說法,與路德攻擊教會的種種習慣同。

在瑞士部落就沒有人能夠與茲溫利辯論,也是因爲這個地方太過於野蠻,不然也不會跑去給別人當僱傭軍。

在蘇黎世的定居點召開的氏族大會,各氏族頭人認同茲溫利的主張,脫離羅馬舊教即天主教自立。

第二年廢除聖餐禮,迎神賽會及神像等,把偶像崇拜的遺物都埋了。

其它氏族跟着蘇黎世氏族做法也這樣做了,唯獨開始森林地區的氏族不同意,害怕失去舊日的勢力。

公元1531年,瑞士部落內部第一次基督教新舊教之間發生了卡佩爾戰役,茲溫利陣亡。

新舊教之間彼此互鬥,就是到了現代以來瑞士內也是新舊教並存。

茲溫利對於宗教改革的影響延伸到了瑞士部落,大不列顛部落及日耳曼部落等西歐部落中不乏信仰茲溫利派新教。

茲溫利派新教也成爲宗教改革中的一面旗幟,新教改革的流派也增加了。

茲溫利對於西歐地區部落的影響,首推聖餐禮觀念,及不相信基督會降臨。

較於茲溫利,加爾文之宗教主張影響大不列顛和美利堅更加巨大及長遠。

加爾文(1509-1564)在瑞士部落的日內瓦定居點爲中心進行傳教,大不列顛和美利堅的長老會及其主義,都爲加爾文所創立。

加爾文生在一個新教家庭,幼年受到路德教的影響,並在路德教的基礎上更加的發揚光大。

然而法蘭西部落的酋長法蘭西斯一世屢有虐殺新教徒的事情發生,加爾文後移居到巴塞爾定居點。

在當時羅馬天主教就是唯一的思想合法性,新教只是在夾縫中不斷反抗的一種宗教新思想。

新教不僅挑戰的是羅馬天主教會及羅馬天主教教主的權威,更是爲普羅大宗提供平等地位的一種思想合法性。

所謂的耶穌面前人人平等,其基礎前提是每個人都有直接向聖經或者是耶穌禱告或者是理解的權力。

而羅馬天主教及其教主要做的就是要壟斷信仰的權力,你是不是信仰者、及聖經如何信仰、如何解讀,是需要羅馬教會及其教主及衆多教士神父說了算的。

這背後的邏輯就是這些教棍就是神在人間的代理人,普羅大衆是沒資格自己信仰的。

各部落酋長極力支持天主教會,是因爲沒有有效的權力合法性來源,只能是通過羅馬天主教教會授予其擁有統治自己部落民衆的合法性。

加爾文在巴塞爾定居點時,寫了一本《基督教原理》的書,受到好評。

這本書闡述了基督教的原理,以聖經不滅爲根據,反對羅馬天主教教會及羅馬天主教教主永遠存在的說法。

這是從基督教的根基上打破羅馬天主教的理論基礎,當理論基礎或者說思想合法性不存在時,那麼接下來引起的變革就如潮水般出現。

在一個變革的時代來臨時,所對抗的是話語權的掌控者,而不是受話語權打壓的奴隸。

如同這些人天天指責你們這些無知的天主教信徒,你們怎麼不起來反抗呢?你們活該被壓迫!

天天罵街也觸動不了羅馬天主教教會的一根汗毛,相反如果這樣做了,那這些人有很大的嫌疑是羅馬教會派出的摻沙子水軍。

公元1540年,加爾文被邀請到日內瓦定居點,此定居點脫離薩沃伊公獨立,商討部落推舉及信仰問題。

加爾文編制部落盟約或者叫憲法,將政治和宗教合二爲一。

這種形式是神權政權,還是政教合一不得而知。

日後法蘭西部落和蘇格蘭部落的新教徒,都屬於加爾文派基督教,而非基督教路德派。

在西歐地區都在進行新教革命的時候,處於偏遠落後之地的大不列顛半島,依然奉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爲尊。

在路德焚燬羅馬天主教教會教規教令之後,大不列顛也有人認爲應該進行宗教改革。

然而三十多年後,公元1558年大不列顛部落女酋長伊麗莎白一世繼位,形勢有所好轉。

大不列顛宗教改革始於一次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與羅馬天主教教主的衝突,起因是羅馬天主教教主不允許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離婚。

這也是開啓大不列顛部落宗教改革的一個主要的因素,在當日部落內部也有呼聲,例如莫爾的《烏托邦》就是對現實的不滿,以及對美好生活的一種嚮往。

在《烏托邦》中無論是誰,都不會因爲宗教信仰上的不同而被虐殺。

當日大不列顛部落面對的是歐洲大陸上的威脅,關注着歐洲大陸上的爭鬥。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的謀士羅馬天主教教會派駐大不列顛教使沃爾西,勸阻亨利酋長不要在歐洲大陸上用兵。

沃爾西認爲大不列顛部落想要尋求和平,必須維持歐洲大陸上的勢力均勢的局面,以避免任何一方獨大而對大不列顛產生威脅。

與其說這是爲大不列顛考慮,其背後還是爲羅馬教會及教主考慮,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也不希望歐洲大路上有一個部落可以碾壓其它部落。

例如,法蘭西酋長與日耳曼大汗發生戰爭的時候,法蘭西酋長獲勝,大不列顛就支持日耳曼大汗;公元1525年,法蘭西酋長被打敗,大不列顛支持法蘭西。

這種各部落間的互相敵視,導致一點任何一方都不會讓其中任何一方坐大,也形成了日後的歐洲格局。

大不列顛爲了使自身得到安全,也不希望歐洲大陸上出現一個強大的勢力,從而自身受到威脅。

這種均勢觀念,也成爲日後歐洲大陸的一種外交政策依據。

只能說他們沒有合縱連橫的策略,及強有力的改革方案。

這也是歐洲沒有能夠成爲一種國際秩序的領導者,而僅僅扮演了一種打破舊有國際秩序的推動者。

那麼這舊有國際秩序是什麼呢?

就是以中華爲基礎的華夷國際秩序。

然而沃爾西的均勢觀念沒有得到實現,只因爲大不列顛問題在內部而不是外部。

在西歐大陸都處於新教革命的時期,大不列顛部落不可能地處海島上無動於衷。

大不列顛部落內新教的勢力已經存在,只不過最後落錘的人是酋長亨利八世,也是國內的情況使他敢於向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挑戰的底氣。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娶了日耳曼大汗查理五世的姑姑阿拉貢的凱瑟琳,所生育的子女都夭折,僅存一個女孩瑪麗。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想要個兒子,然而凱瑟琳比亨利八世年齡大很多,多種原因之下亨利八世想要離婚。

這位凱瑟琳曾經嫁給亨利八世的哥哥爲妻,結婚不久其哥哥去世,後嫁給亨利八世。

按照教會的規定,凡教徒不得娶已故兄弟的妻子爲妻子。

特別規定這一條,在當時只能說是這種事情是慣例。

且還有天主教教會背後的謀劃,那就是兄弟妻子的財產問題,基本上大多數會流入到教會,而不是這個家族。

大不列顛大酋長按照教會教規這一條,認爲自己的婚姻本就不合法,所以離婚及再次婚娶完全合法。

也是沒有經過羅馬天主教會教主的同意,娶了一個16歲的姑娘。

但是呢?

當時亨利八世與凱瑟琳結婚的時候,羅馬天主教教主考慮到大不列顛酋長一支積極支持羅馬天主教教會及自己,所以教規是教規,至於亨利八世娶嫂嫂的問題還特別法外施恩。

現在大不列顛酋長要離婚了,羅馬天主教教主克萊門特七世考慮不能夠不給日耳曼大汗的面子,畢竟凱瑟琳是日耳曼大汗的姑姑;

同時大不列顛酋長敢於反抗自己,憑藉這兩條不同意離婚。

羅馬天主教教主下令大不列顛主教沃爾西不能夠同意離婚事宜,大不列顛大酋長不敢動羅馬天主教教主,那只有動羅馬天主教大不列顛教使沃爾西了。

公元1529年,大不列顛酋長免去天主教教使 沃爾西的職位,且沒收其財產。

沃爾西本來富可敵酋長家族,因得罪酋長一貧如洗。

沒收財產不算,最後被酋長陷害逮捕,在押往倫敦的路上死了。

羅馬天主教教使沃爾西的死,並沒有使得大不列顛酋長與羅馬天主教教會的爭鬥結束。

爲了爭取自己的婚姻權利,亨利八世譴責全國的教士神父,並以慣例宣稱凡是羅馬天主教教主派往大不列顛的教使均需大不列顛酋長承認。

在今天看來,這位大不列顛酋長也毫無契約可言,對婚姻的問題上、對於教使的派遣問題上,沃爾西是經過他同意的。

大不列顛部落的教士聚集到坎特伯雷,希望提供鉅款以贖教士神父們的罪過,以避免酋長對他們下手。

大不列顛酋長顯然認爲給點小錢是不夠的,逼迫大不列顛天主教教會承認自己是大不列顛天主教會的教主。

爲了逃避被沒收財產及保全性命,不得以教士們同意且不經酋長同意,不得召開宗教大會,且不能夠擅自訂立教規。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解決了教會問題,此後婚姻問題便沒有了阻礙。

大不列顛酋長對抗羅馬天主教教會,並不僅僅是處理羅馬天主教會所派教使,及把自己置於大不列顛教會之上,還以威脅斷絕羅馬天主教教會教使收入爲由,希望迫使羅馬天主教教主屈服於大不列顛酋長。

這種做法太過於幼稚,是行不通的。

大不列顛酋長一計不成,亨利八世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與其他人私通。

公元1533年,大不列顛部落會議通過上訴議案,規定凡是上訴案件,均應在部落內進行,不得跑到羅馬天主教教會進行。

彼時的所謂法院就是教會審理。

這樣就堵住了大不列顛酋長妻子凱瑟琳,向羅馬天主教教會告狀的機會。

不久後,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召集教會法院,宣佈以前和凱瑟琳的婚姻爲非法婚姻,與安妮的婚姻爲合法婚姻。

公元1533年,安妮生下一個女孩伊麗莎白,部落大會確認酋長死後,伊麗莎白爲新酋長。

從男女關係上也可以看出一個地區及社會的發展歷程,西歐地區從開始的男女沒有明顯的父權社會到父權社會這一轉變,再到男女平權社會的發展,是可以看到整個西歐社會在歷史的相當長一段時間整體社會發展形態是滯後的。

公元1534年,大不列顛部落大會通過《唯我獨尊議案》,此議案授予大不列顛酋長有任命部落內教士的權力,及獲得昔日羅馬天主教教主在大不列顛的收入。

此議案宣佈大不列顛酋長爲大不列顛唯一的天主教教主。

公元1536年,凡是大不列顛部落內的世俗官員或者教會教士,都必須宣誓不再服從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

如果不遵守以叛逆論處,其中有不願意遵守者皆被虐殺。

大不列顛此種宗教改革,同歐洲其他地區的宗教改革是不同的。

大不列顛部落的宗教改革,是不改宗教信仰而只分配權力,而歐洲其他地區的改革是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改革問題。

大不列顛部落酋長亨利八世並不是新教徒,且擁有天主教在大不列顛的所有利益。

儘管如此,亨利八世大酋長依然不死心,不久沒收寺院教堂財產。

正如何炳鬆先生所言,以寺院教堂財產填充自己的腰包,實足以墮落人類之道德,較無用尤惡。

這也說明無論是教士或者部落酋長,亦或是大不列顛部落都處於愚昧狀態。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始終不相信新教的主張,蓋因爲天主教的利益都在亨利八世的口袋裡。

爲了避免失去天主教或者稱爲舊教利益,亨利八世酋長急於說明舊教即天主教的原理,頒發佈告說明天主教的各種儀式的性質。

並命令翻譯《聖經》,照這樣看來當時聖經並不是英語所寫。

公元1539年,新譯《聖經》出版,亨利八世命各區均需備一本聖經在教堂中,以備教徒參考使用。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當時的紙張是如此的珍貴,可想而知在這之前的情況是一個什麼情況。

大不列顛酋長亨利八世,自從沒收了寺院教堂的財寶及其餘財產之後,急於證明自己是純正的舊教即天主教教徒。

亨利八世曾經親自審判茲溫利派新教徒,且定以死刑,並將之活活燒死。

公元1539年,大不列顛部落大會又通過六條法案,宣佈基督之血與肉存在於行聖餐禮時所用的麪包與酒中。

凡是膽敢懷疑者,結局就是活活燒死你。

其餘五條即俗人行聖餐禮時,吃麪包就可以;教士不得婚娶;不娶的志願永遠遵守;私行聖餐禮合法等。

凡違背者,初犯處以監禁及抄沒財產,第二次則直接吊死。

此部落規定出臺以後,主教有兩人被驅逐,部落民衆被監禁、抄沒財產、吊死、活活燒死的有許多人。

從這一點來看,就可以知道當年到達中華地區的人是多麼的嚮往中華的文明,凡是被判處死刑據需審判。

亨利八世酋長制定嚴刑峻法,無論是其好友還是不同意見者,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一律滅殺,手段頗多。

亨利八世爲掠奪財物,通過各種手段解散寺院教堂。

無論是土地、財寶,還是教堂中的鐘及教堂屋頂的鉛板,都被搜刮一空。

與解散寺院教堂同時進行,那就是破壞教堂裡面的神座及神像,也是因爲有金銀裝飾在上面。

科特博雷教堂的托馬斯神座被毀,其遺骨被焚燒。

威爾士有一名托鉢僧即和尚,因爲主張宗教事務應該聽從羅馬天主教教主,而被亨利八世以寺廟中的木像活活燒死。

這種舉動不僅僅發生於大不列顛部落,在其它部落如日耳曼部落、瑞士部落、荷蘭部落等地攻擊神像大同小異。

然而大不列顛部落酋長亨利八世以破除迷信的理由,其目的卻是在於搜刮錢財。

亨利八世獲得宗教上的大不列顛天主教教主地位,其婚娶問題便無人可以指責。

在亨利八世與凱瑟琳離婚之後,娶了16歲的安妮,但是三年之後便另結新歡,污衊安妮各種醜行殺之。

安妮死後的第二天娶西莫爾爲妻,原始部落不過如此。

西莫爾生下一子即愛德華六世,西莫爾生子後不數日去世,此後亨利八世先後又娶了三次,沒有子嗣。

亨利八世有兩女一子,命令部落大會商定繼位次序,先傳其子,若其子沒有子嗣,則以此以其兩個女兒繼承酋長之位。

公元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把天主教及新教的問題留給了子女。

亨利八世死後,愛德華六世繼位,然而僅在位六年。

公元1553年去世,年僅十六歲。

大不列顛部落內民衆多贊成新教,愛德華六世從歐洲大陸請新教徒到大不列顛教授新教。

大不列顛酋長愛德華六世下令銷燬部落內的神像,教堂中的彩色玻璃亦被搗毀。

部落內的主教由酋長任命,不再自由選舉產生,教會中的重要職位由新教徒出任。

部落大會將所有聖餐禮之捐獻資金收繳,並同意教士以後可以自由婚娶。

大不列顛部落編訂祈禱書,並編訂部落民衆信仰42條標準,至伊麗莎白一世女酋長時代校訂,減爲39條,至今爲英國國教教義的根據。

然而愛德華六世的初衷是好的,雖然聘請歐洲大陸新教徒前來教授,但是畢竟不是自發產生改革動機。

出現的問題是天主教教徒表示信仰新教,然後依然按照天主教的方式斂財。

愛德華六世下令禁止部落民衆在教堂中嬉戲打鬧,及互相打鬥,且不得把馬和驢牽入教堂,視教堂爲馬廄或普通旅店。

由此可以看出當日部落民衆已經不信仰所謂的神靈,以至於部落酋長愛德華一世下了這樣一道命令。

公元1553年,愛德華六世酋長去世,瑪麗即位(1553-1558).

這位女酋長信奉天主教即舊教,蓋因爲部落內貴族多對新教有成見,而愛德華六世所推行的新教並沒有使部落民衆得到實際利益。

在舊教天主教與新教之間必須選擇一種信仰方式,即維持部落貴族的合法性存在,結果是瑪麗女酋長一心要回復舊教天主教。

瑪麗女酋長嫁給西班牙部落酋長腓力二世後,恢復舊教天主教的趨勢更加急迫。

腓力二世對待西班牙部落內的新教徒非常殘酷,這也是促成瑪麗酋長恢復舊教的有力支持。

瑪麗不久便與羅馬天主教教會和好,公元1554年,羅馬天主教教主派教使宣佈大不列顛部落部落大會已與舊教天主教複合。

瑪麗在位最後四年,虐殺新教徒之舉,其殘酷程度爲大不列顛歷任酋長所罕見。

部落民衆有反對天主教而被處死者,可以證實的有277人之多。

最著名的利泰莫與裡的雷兩位主教,在牛津被活活燒死。

瑪麗酋長的意圖在於,以極端殘酷的手段活活燒死異端新教徒,來恫嚇新教徒,使這些新教徒不敢再宣傳其主張。

然而事與願違,虐殺的結果是新教徒更加的視死如歸,而懷疑新教徒不定的天主教徒,轉信新教。

瑪麗回覆舊教天主教的舉動,最後失敗。

第十六章 霍亨斯陶芬族諸酋長與羅馬教主第三十三章 羅馬天主教與腓力二世酋長(二)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五十一章 19世紀之技術改良及實業初現第六十一章 十九世紀之俄羅斯第六十四章 二十世紀初期之歐洲第三十七章 大不列顛之英格蘭部落第二十四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二)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十一章 封建制度之淵源第三十七章 大不列顛之英格蘭部落第二十七章 宗教改革以前之日耳曼部落第四十八章 歐洲與拿破崙時代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五十七章 普法戰爭之後的法國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四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二)第九章 法蘭克之查理曼大酋長及其部落第七章 羅馬教主得勢與日耳曼種人入教第二十一章 百年械鬥(一)第三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一)第三十八章 路易十四之法蘭西及西班牙部落第十五章 羅馬教會教主與日耳曼大酋長之衝突第七章 羅馬教主得勢與日耳曼種人入教第六章 日耳曼人入侵與羅馬瓦解第十八章 異端及托鉢僧第三十八章 路易十四之法蘭西及西班牙部落第六十二章 土耳其第25章 意大利半島開化及文明初現第二章 人類歷史演變之規律第五十八章 英國政治及社會改革第六章 日耳曼人入侵與羅馬瓦解第五十二章 1848年之法國革命第五十四章 意大利半島之統一第十章 法蘭克部落之分裂第四十一章 十八世紀歐洲之舊制度第十三章 中古時代之大不列顛部落第十七章 中古時代之教會第五十一章 19世紀之技術改良及實業初現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第六十三章 瓜分非洲第五十七章 普法戰爭之後的法國第十五章 羅馬教會教主與日耳曼大酋長之衝突第三十九章 羅斯及普魯士興起第十一章 封建制度之淵源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第五十四章 意大利半島之統一第四十八章 歐洲與拿破崙時代第三十五章 三十年宗教戰爭第五十九章 歐洲殖民與間接作用第四十三章 法蘭西大革命前之各部落情況第二十章 中古時代西歐之文化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第五十七章 普法戰爭之後的法國第十四章 中古時期之德國及意大利第二十七章 宗教改革以前之日耳曼部落第八章 法蘭克部落第四十一章 十八世紀歐洲之舊制度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六十章 十九世紀之英國殖民地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五十九章 歐洲殖民與間接作用第七章 羅馬教主得勢與日耳曼種人入教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三十五章 三十年宗教戰爭第25章 意大利半島開化及文明初現第五十一章 19世紀之技術改良及實業初現第二十三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一)第六十章 十九世紀之英國殖民地前言第三十一章 瑞士及大不列顛部落宗教改革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二十四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二)第十八章 異端及托鉢僧第三十六章 西歐歷史分期與真實的分期第十四章 中古時期之德國及意大利第十章 法蘭克部落之分裂第八章 法蘭克部落第十四章 中古時期之德國及意大利第二章 人類歷史演變之規律第十九章 中古時代之奴隸與平民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六十二章 土耳其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三十章 日耳曼部落之宗教改革第三十九章 羅斯及普魯士興起第二章 人類歷史演變之規律第十九章 中古時代之奴隸與平民第49章 維也納會議與歐洲之再造第四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二)第六十章 十九世紀之英國殖民地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第五十六章 日耳曼部落成爲國家第三十三章 羅馬天主教與腓力二世酋長(二)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三十三章 羅馬天主教與腓力二世酋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