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小節

1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4法庭

“現在開庭審理林美珍的殺人案件。”法官重重的敲了下他的木錘宣告了審理正式開始。

“辯護方,準備好了!”我大聲說。

“…………苦!”GOD檢察官以就是老樣子,悠閒地喝着咖啡。

“我說…………成、成堂?”法官突然叫我的名字。

“啊,在!怎麼了?”我忙問。

“嗚哦哦哦!”法官突然大叫。

“怎、怎麼了?”我不解的問。

“沒什麼,在上次審理的時候,我叫你。你大吼道‘別煩我!’。接着把我狠狠的教訓了一通,現在想起來我還有些害怕呢。”法官說。

“不是不是!上次那個是假的嘛!”我忙解釋說。

“這次纔是我們真正的成堂回來了呢!”法官恍然大悟狀。

“我、我們的?”我心想。

“那麼,GOD檢察官!請開始吧!”法官說。

“陳成堂!你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罷!在今天的法庭上,都會搞清楚的。”GOD檢察官說。

“不、不對不對!我真的是真正的陳成堂!”我忙說。

“我要說的不是那個…………你是不是真正的陳成堂我並不關心!”GOD檢察官說。

“果然…………我能感覺到,在那個假面具後面散發出來的強烈的敵意!”我心想。

“正如你們所知,這個案件曾經下過一次判決。因此,這次不允許任何拐彎抹角的詢問!因爲同樣的話我不想再聽一次。”法官說。

“同樣的話?我沒聽過怎麼知道是不是同樣的話?”我心想。

“………那麼,就直接請第一位證人出庭吧。”法官說。

張警官站到了證言臺上。

“先問一些程序上的問題,證人的姓名和職業!”GOD檢察官說。

“………”張警官只站在那裡也不出聲。

“證人!你的名字!”法官問。

“啊!抱歉,我的名字叫警察局刑事科的警官,我的職業是張喜軍。”張警官這纔回過神來說。

“…………反了,警官!”GOD檢察官提醒道。

“哦?是嗎?總、總之從昨天開始這個事件就由我負責了!”張警官說。

“昨天開始?”法官問。

“聽說是因爲最初負責搜查的警官因爲別的案件忙的脫不開身………”張警官說。

“不會拖我們的後腿吧,張警官!”珍珍小聲說。

“那麼…………證人!案件的基本資料確認過了嗎?”法官問。

“啊,是、是是、是的!”張警官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被害者高風是個程序員!在一家叫做‘巴格達斯’的小型電腦軟件公司工作。這是被害者的解剖記錄。”張警官向法庭提交了被害者的解剖記錄。

“…………受理!”法官看了看說。

庭警也發給了我一份。我看了看,上面寫着:“被害者高風,死於氰酸鉀中毒,推測死亡時間爲下午1點30分到2點30分之間。”

“恩。那麼,請大家看看平面圖。”張警官又拿出一張自己畫的簡易的餐廳平面圖,這是他的風格。“事件發生的時候,被害者坐在這個座位。”張警官指着靠門的一號桌說:“放了毒藥的咖啡是…………恩…………這個女招待送去的。”

“女招待…………當然,是被告人嗎?”法官問。

“…………是的。被害者剛喝了一口咖啡,就立刻中毒死亡了。那個時候,在店裡的還有…………經理布鑫、以及常客吳蘭兩個人。”張警官說。

“…………恩…………我還是認爲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情…………”法官說。

“那麼,警官,用你的證言爲被告的棺材釘上最後的棺材釘吧。”GOD檢察官說。

“那麼…………證人,請開始作證吧!”法官說。

“恩…………我知道了。事情發生的時候,桌子旁邊只有被害者一個人而已。被害者高風當時好像在聽收音機。我們從他用過的咖啡杯裡檢查出氰酸鉀的成分。氰酸鉀,是一種毒性非常猛烈的毒藥。還有…………被告人,恩,也算是有動機的!”張警官說。

“恩…………”法官點點頭表示瞭解。

“在別人杯子裡下毒的小姐,你的心還真是狠毒啊。”GOD檢察官說。

“這已經沒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地方了吧。那麼,成堂,請你開始詢問吧………”法官說。

“是。”我點點頭。

“不過請不要再像上次那樣對我們大吼大叫的。”法官說。

“…………我說過了,那個不是我!”我說。“證人,我問個問題可以嗎?”我問。

“哦?什、什麼?我的證言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嗎?”張警官立刻興奮的問。我看到他的眼睛裡充滿了期望。

“剛纔的證言………和被告人的筆錄是矛盾的。被告人說桌子旁邊還有一個男人………”我說。

“啊,這個呢,事實上我………”張警官剛要說,就被GOD檢察官打斷了。

“反對!爲了逃避殺人的罪名,當然會說這樣的話啦。”GOD檢察官說。

“你說什麼?”我問。

“很可惜…………經理和餐廳常客的證言可不是這樣。是吧?警官…………”GOD檢察官說。

“確實…………那兩個人的證言是一致的。在那張桌子旁邊,除了被害者之外,沒有任何人…………”張警官說。

“恩…………”法官點點頭。

“怎麼辦?要不要再追問下去?”我心想。“也許是證人們看漏了,當時那人所站的角度使他們沒有能看到他也不一定啊。”我說。

“哼!太悲哀了………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什麼?”我問。

“送張票給你!”GOD檢察官扔給我一件東西。

“票?”我拿起來一看,是張照片。

“………前往有罪判決的特快專列的車票。這是送給你們的禮物!這是在廚房入口附近拍的照片。案發當時,經理目擊到的情景應該和照片上的一樣。請問你打算如何解釋證人們…………能夠這麼清楚的看到現場的時候………會看漏一個人呢?”GOD檢察官問。

“…………啊?”我大叫。

全場譁然!

“確實…………被害者的桌子就算不想看也能看見!”法官說。

“證人,你說被害者當時在聽收音機嗎?”我問。

“應該是,我們在被害者胸口的口袋裡發現了一臺小型收音機。”張警官說。

“林美珍也說過呢,‘被害者似乎當時在用耳機聽什麼……’”珍珍說。

“那被害者當時在用收音機聽什麼呢?”我問。

“…………恩!那種事情,我怎麼知道!”張警官說。

“你這話問的真的沒有什麼意義呢。”珍珍也對我說。

“恩,確實沒什麼意義,請繼續。”法官說。

“你們只在那個杯子裡發現了毒藥嗎?”我問。

“什麼意思?”張警官反問我。

“那個毒藥是液體還是粉末呢?”我問。

“爲了讓外行也能聽明白,簡單地說,恩………是粉末!”張警官說。

“那樣的話,砂糖、食鹽、胡椒之類的瓶子裡,毒…………”我剛要繼續說下去,就被GOD檢察官打斷了。

“等等!哼,你用胡椒和食鹽給咖啡調味的嗎?恩?”GOD檢察官問道。

“哦,這裡我順便說一下,被害者喝的是黑咖啡。”張警官說。

“果然…………毒好像只能是放在咖啡裡的。”法官說。

“證人,你能確定被害者喝了咖啡嗎?”我問。

“你什麼意思呀?”張警官問。

“咖啡裡被下了毒…………但是,沒有能證明被害者喝了咖啡的證據呀。”我說。

“………恩…………的確。”張警官說。

“…………順便說一下,現在是對那個警官的異議。”GOD檢察官對張警官說。

“啊?我嗎?”張警官問。

“你不應該說啊吧,警官!有同意的功夫,還不如快點把那個提出來吧。”GOD檢察官說。

“啊…………你說那個…………嗎…………”張警官問。

“是,那個!”GOD檢察官肯定地說。

“………哎,我說………那個是什麼來着?”張警官問。

“是這傢伙!”GOD檢察官悠閒地喝了口咖啡,突然毫無徵兆的把整杯咖啡砸到了我的臉上。

“爲什麼是我呢?”我心想。

“啊,想起來了!恩…………被害者使用過的咖啡杯…………”張警官說着向法庭提交了證物咖啡杯。

“這個杯子,好好看看它的邊緣………”GOD檢察官若無其事的對我說。

“清楚的殘留着…………喝過咖啡的痕跡。”法官看了看說。

“事實證明,被害者的確是喝過被告人送來的咖啡…………”GOD檢察官說。

“啊?”我驚呼。

全場譁然!

“還有,杯子上留下的,只有被害者和被告人的指紋而已。而且我們就是從這個咖啡杯裡………查出了毒藥的成分。”張警官垂頭喪氣的說。

“氫酸鉀嗎?它的毒性很大嗎?”我問。

“是種很可怕的毒藥,它毒死過很多人。”張警官說。

“毒死過很多人?”珍珍問。

“克就足以致人死命。就這麼一點,你就完了。”GOD檢察官微笑着對珍珍比劃着。

“克…………那是多少啊?”珍珍還是毫無概念。

“大概一耳挖勺耳屎那麼多。”張警官說。

“張警官的耳屎還真不少。”我心想。

“恩…………這麼一點的話,藏在哪裡都不會被人發現吧。”法官說。

“那麼被告人的動機是什麼?”我問。

“啊,恩…………我個人認爲,應該是件非常小的事情…………”張警官說。

“反對!聽着,警官!…………我的原則向來都是把不好的咖啡倒掉,換上好的。”GOD檢察官說。

“…………什麼意思?”張警官問。

“可以代替你的人,要多少有多少。就是這樣!”GOD檢察官說。

“…………恩。”張警官嚇得忙低下了頭。

“那麼繼續作證吧,告訴他被告人的動機是什麼。”GOD檢察官說。

“…………張警官真是好可憐…………”我同情的看着張警官。

“動、動機………警方認爲是因爲彩票…………”張警官說。

“彩票?”我問。

“…………那張彩票在案發現場消失不見了。”張警官說。

“不是普通的彩票,是中了500萬大獎的彩票!”GOD檢察官忙糾正張警官的錯誤!

全場譁然!

“關於彩票的事,布鑫先生也這麼說過。他也想拿,不過他搞錯了,只拿走了中了小獎的彩票。”珍珍說。

“真的中獎彩票…………被林美珍偷走了,是這樣嗎?”我心想。“請等一下,不能因爲彩票不見了,就說是被告偷的!”我說。

“恩…………你說的有道理,我這兒也有一張彩票!”GOD檢察官拿出了一張彩票給我看。

“那是…………中了500萬的那張?”法官吃驚的問。

“…………這個好像是在現場搜查的女警官發現的。是在對…………對被告人林美珍做身體檢查的時候…………”張警官無奈的說。

“你…………你說什麼?”我大叫起來。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法官忙敲打木錘維持法庭秩序。

“哼…………真是個幸運的姑娘啊!”GOD檢察官冷哼着說。

“那、那個、那張彩票請…………請作爲證據提交給法庭。”法官激動地說。彩票被遞了上去。“雖然在上次的法庭就見過了…………可是還是想看。中了500萬元的彩票,份量果、果然不一樣啊。”法官讚歎道。

“…………只是一張紙片而已。重要的是,那張紙片是在哪兒發現的。”GOD檢察官說。

“不就是在林美珍的身上嗎!”我心想。

“到此爲止!果然…………事件的真相已經一清二楚了。被告人有作案的動機。而且,實際實行的可能性也非常之高。”法官說。

“法官大人果然聰明!”張警官奉承道。

“還有一張5、500萬的彩票作證!這樣被告的殺人動機已經很充分了。在這些錢的面前…………就連我都會爲之心動的。”法官說。

“對金錢抵抗力弱的大叔,真讓人看不起呀。”張警官說。

“啊,對方拿出了非常可怕的證據!”珍珍對我說。

“上一次也是因爲這樣,林美珍才被判有罪的吧。”我說。

“那麼,差不多該結束這次重播了吧。讓我來出示決定性的證據吧。”GOD檢察官喝了口咖啡冷笑着說。

“決、決定性的證據?還有嗎?”我冷汗直流。

“這個,是我們的瑪利亞穿過的圍裙。”GOD檢察官拿出件圍裙說。

“哇啊,真是髒的可以的圍裙呢。”珍珍說。

“我說…………這、這個印記…………?”我問。心想:“那個印記…………難道是…………血嗎?”

“哼!真是笨手笨腳的女招待呢…………好像是她把咖啡打翻了弄上的。”GOD檢察官說。

“咖、咖啡?不對不對,不是那樣…………”我說。

“對,問題的關鍵不是什麼咖啡的污跡。而是在這個圍裙上的另一個東西。”GOD檢察官說。

“另一個…………?那、那是…………”法官問。

“當然是口袋了。”GOD檢察官冷笑着說。

“口、口袋?”我問。

“案件發生後,在身體檢查的時候…………從口袋裡逃出來的,用於殺人的劇毒…………氰酸鉀!”GOD檢察官拿出了一個小瓶子。

“裝、裝毒藥的瓶子?從被告人的圍裙口袋裡發現的?”我吃驚的問。

“…………上面只有被告人的指紋。”張警官沮喪的說。

“你說什麼?”我驚訝的大叫起來。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總之,先做爲證據受理吧!”法官說。圍裙和毒藥瓶被當作證物提交給了法庭。“不過…………我從剛纔起就覺得很不可思議了。爲什麼…………關於這件圍裙上的血痕,檢控方沒有做任何說明呢?”法官問。

“血痕?你究竟在說什麼?”GOD檢察官喝了口咖啡問。

“不是嗎?鮮紅的血,這樣粘在那裡…………”法官指着圍裙上的血痕問。

“不…………不可能,我從沒聽人說過血痕的事情!”GOD檢察官說。

“沒聽說過?也太那個什麼了吧,這個已看不就明白了嗎?”我心想。

“怎麼回事?警官!難道說,這件圍裙上還沾有血嗎?”GOD檢察官重重的把咖啡杯砸在桌子上,憤怒的問。

“不…………不是,那個…………那個…………是…………恩…………番茄醬!”張警官說。

“番茄醬?”我問。

“好像是那天被告人在送早餐的時候沾上的。”張警官說。

“………有那種事就早說出來嗎!”法官說。

“要是再有下次的話,就讓你喝17杯番茄醬!”GOD檢察官說。

“恩…………我下次會注意的。”張警官忙說。

“…………果然,上次的有罪判決沒有錯呢。”法官說。

“…………”我盯着法官沒有說話。

“決定性的證據…………動機,還有犯罪的機會,全部都被證明了。”法官說。

“好像,陳成堂!果然你還是假冒的!”GOD檢察官冷笑着對我說。

“該、該死…………”我心裡暗罵。

“…………那麼,證人,請繼續作證吧!關於事件發生之後的調查。”法官說。

“是一個可怕的大叔在2點25分報的警。當時可憐的林美珍因爲受到驚嚇已經昏倒了。被害者沒有帶身份證之類的東西。幸虧因爲立刻知道了他的身份,調查才得以順利進行下去了。林美珍在身體檢查的時候,被發現藏有彩票和毒藥瓶。除此之外,現場就再也沒有其他遺漏的東西了。”張警官說。

“確認死者身份,逮捕嫌疑犯…………這麼看程序上也沒有什麼問題啊。”法官聽完之後說。

“這是讓我們知道真和假區別的最後機會了。”GOD檢察官望着我說。

“………”我沒說話。

“也許是最後的詢問了,好好享受吧,律師先生!”GOD檢察官冷笑着對我說。

“那麼辯護律師請開始詢問吧!”法官對我說。

“是!證人!報案的大叔是誰?”我問。

“怎麼說呢?好像是發生案件的餐廳的常客。”張警官說。

“果然是那個叫吳蘭的大叔…………”我心想。

“接到報案後,我們就急忙向那裡趕去。結果被那大叔訓斥了一頓,說我們‘真慢!’,還被扔了一身的豆子。”張警官說。

“豆子?”法官問。

“哼!如果再讓本人試一次的話,一定能擋得住。”GOD檢察官咬牙切齒的說。

“GOD檢察官也捱過嗎?”我心想。

“案發當時,店裡的客人只有那個老頭而已。他磨磨蹭蹭的找公共電話,報案就遲了。”GOD檢察官補充道。

“那被告人,失去意識有多長時間呢?”我問。

“警察到現場是2點40分左右…………林美珍在廚房似乎睡得很香。到她睜開眼睛爲止…………總共有十分鐘左右。當時我也在現場。”張警官說。

“你真的是想去搜查的嗎?”我心想。

“當時我…………那個看林美珍的睡臉看得入迷了。”張警官紅着臉說。

“…………都什麼時候了,還在想那些事情…………”我心說。

“浪漫的世界是隻屬於你的東西。我想知道的…………只是搜查的事情。”GOD檢察官說。

“你說的我的臉都紅了。”張警官說。

“…………那個,被害者沒帶身份證是不是因爲被盜了?”我問。

“應該不是吧。被害者高風的駕照和信用卡都沒有帶。錢包裡只有58元錢。”張警官說。

“5、58元?”我吃驚的問。

“…………確實是很少,比我錢包裡的還少。”張警官說。

“真是可悲的年輕人啊。”法官說。

“………總覺得有什麼不對近的地方…………可是又說不出來。”我心想。“證人!”我說。

“哦?我又說了什麼白癡的話嗎?”張警官問。

“你剛纔是這麼證言的吧…………‘被害者沒有帶身份證之類的東西!’”我說。

“沒錯,我是這樣說的。”張警官說。

“那樣的話…………爲什麼警方立刻就知道被害者的身份了呢?”我問。

“……什麼啊,原來是這個事情啊。”張警官很失望地說:“被害者的桌子上面,放着彩票和藥袋。”

“高風在去巴黎法國菜館之前…………好像去看過醫生。”GOD檢察官說。

“警方是從開處方的醫生的病歷那兒知道被害者的姓名的。”張警官說。

“恩。好像沒有什麼問題啊。”法官點點頭說。

“那個藥袋裡,裝的是什麼藥呢?”我問。

“那個是…………在藥袋裡面,什麼都沒有裝。”張警官說。

“啊?”我驚訝的問。

“是空的!”張警官說。

“空的藥袋嗎?”我心想。

“哼!得到一條沒用的線索,很失望吧!”GOD檢察官冷冷的對我說。

“……”我沒說話。

“繼續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證人,你剛纔說被告人暈倒了吧?那樣的話…………有人在被告人的口袋裡放入證據也是可能的。”我說。

“哦哦,你這種說法,我贊成!”張警官興奮地說。

“……恩……”法官完了也點了點頭。

“我也常遇到這種情況。比如在前些時候的聚會上喝多了,回到家以後…………我才發現不知道爲什麼我會把科長的鞋子傳回來了。”張警官說。

“反對!你在說無聊的事情…………我就讓你把科長的鞋吃下去!”GOD檢察官說。

“啊…………”張警官嚇得不敢說話了。

“我們不必爭論到底有沒有人在被告人的口袋裡放入了證據。如果你能夠拿出可以證明你假設的證據來,我就承認你是對的。”GOD檢察官說。

“那、那個…………”我說。心想:“如果有的話我早就拿出來了…………”

“…………辯護方好像是沒有證據啊。那麼,繼續吧!”法官看我半天沒說話,於是說。

“證人,你剛剛說,現場再也沒有其他被遺漏的東西了。”我說。

“是的。”張警官說。

“張警官,如你所願…………我給你指出來吧,你證言中的矛盾之處!”我說。

“哦!終於來了。總算有點興奮的感覺了。”張警官說。

“‘現場再也沒有其他被遺漏的東西了’…………你剛剛是這麼作證的。但是!被害者的藥袋卻是空的吧。警方在現場,找到被害者的藥了嗎?”我問。

“沒、沒有!那個沒有找到!”張警官興奮地說。

“被害者在到案發現場來之前,從醫生那裡領了藥。所以藥袋不應該是空的!”我說。

“……實在是太帥了!”好半天,張警官才驚呼道。

全場譁然!

“確…………確實!在上次審判的時候,被害者的藥沒有被審議。證人,你爲什麼總是這個樣子呢?”法官憤怒的問。

“是,都怪我粗心大意!”張警官忙說。

“被害者是被毒藥殺害的,還有…………被害者的藥不見了。那個消失的藥,可能就是毒藥!”我說。

全場再次譁然!

“肅…………肅靜!肅靜!你怎麼看,GOD檢察官?”法官問。

“哼,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吧。”GOD檢察官一臉不在乎的樣子。

“什…………什麼?”我問。

“藥袋上寫着的醫院的名字…………大聲讀出來。”GOD檢察官對我說。

“醫院的名字?‘慶年耳鼻科診所’…………耳、耳鼻科?”我說。

“我、我說…………被害者究竟得的是什麼病?”法官問。

“病?你這就說錯了,應該說是痛苦的戰利品吧。”GOD檢察官說。

“戰利品?”法官問。

“高風在案發的前一天,好像和誰打過一架。那時候他被一耳光打在臉上,耳膜破損了。”GOD檢察官說。

“…………耳、耳膜…………”我說。

“那、那麼…………開給他的藥是…………?”法官問。

“滴耳用的外用藥!…………可不是吃的藥啊!”GOD檢察官對我說。

“你…………你說什麼?”我驚叫道。

全場譁然!

“就像解剖記錄上用小字寫的那樣。法醫從被害者的左耳檢查出了那種藥。”GOD檢察官說。

“啊,確實,這次有用這麼小的字寫着啊…………”法官仔細翻看了一下解剖記錄說。

“好像高風在巴黎法國菜館用過那種藥。就是說,搞錯喝下去什麼的,是不可能的。”GOD檢察官說。

“嗯嗯…………”我點點頭。

“好像………這個藥和案件沒有關係呢。”法官失望的說。

“啊…………啊…………”我怪叫着。

“成堂!如果你在這裡認輸的話,審判就會結束了!”珍珍說。

“確實…………可是奇怪的異議是不被允許的,怎麼辦呢?”我心急如焚。“剛纔,GOD檢察官是這麼發言的!‘高風在巴黎法國菜館用過那種藥。’…………那樣的話,爲什麼藥會不見了呢?”我耍起了無賴說道。

“…………”GOD檢察官被我問的一愣。

“但是…………那個藥是給耳朵用的外用藥啊!”法官說。

“反對!但是藥從現場消失了這個事實不會變!只要還存有一點疑問…………辯護方就有權要求繼續審理下去!”我胡攪蠻纏的說。

“反對!那個藥的下落時沒有意義的,你還是不明白嗎?醫生開出的藥裡,是不可能放入氰酸鉀的!”GOD檢察官說。

“反對!女招待送去的咖啡裡,也不可能有氰化鉀!但是,實際卻有!二者的可能性是一樣的!”我說。

“…………哼…………”GOD檢察官冷哼一聲不再說話了。

“…………好了,夠了!GOD檢察官,檢控方準備的證人,只有這個警官而已嗎?”法官問。

“………”GOD檢察官不說話。

“…………GOD檢察官?”法官提高聲音叫了一聲。

“……………”GOD檢察官還是不說話。

“那、那個,我今天早上帶來了一個證人!是案發當天,在餐廳的一個大叔。”張警官插嘴道。

“經常在公園喂鴿子的那個大叔…………吳蘭嗎?”我心想。

“知道了。藥的消失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在上次的審判中,卻一點也沒有涉及到這個問題。我很在意這一點。”法官說。

“成…………成功了!成堂!”珍珍高興地說。

“那麼,先休息十分鐘!檢控方,去做新的證人的準備工作!”法官吩咐道。

“哼…………!好像…………只有用剩下的6杯來決勝負了…………”GOD檢察官說。

“…………那麼,現在休庭!”法官重重的敲了下他的木錘,威嚴的宣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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