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吳佩孚倒樑

樑士詒的內閣以長於外交和財政自負,吳佩孚偏偏以外交(膠濟路)問題攻擊他,以財政(軍餉)問題打壓他。

一九二二年一月五日,吳佩孚發出通電:“……自魯案發生,展轉數年,經過數閣,幸賴吾人民呼籲匡救,卒未斷送外人。膠濟鐵路爲魯案最要關鍵,華府會議開幕經月,我代表壇坫力爭。不獲已而順人民請求,籌款贖路,擬訂發行債票,分十二年贖回,但三年後,得一贖清之辦法。外部訓條,債票準華人購買,避去借款形式,免得種種約束。果能由是贖回該路,即與外人斷絕關係,亦未始非救急之策。乃行將定議,樑士詒投機而起,突竊閣揆。

“日代表忽變態度,頓翻前議,一面由東京訓令駐華日使向外交部要求借日本款,用人由日推薦。外部電知華會代表,覆電稱請俟與英美接洽後再答。當此一髮千鈞之際,樑士詒不問利害,不顧輿情,不經外部,逕自面復,竟允日使要求借日款贖路,並訓令駐美各代表遵照。是該路仍歸日人經營,更益之以數千萬債權,舉歷任內閣所不忍爲不敢爲者,今樑士詒乃悍然爲之,舉曩昔經年累月人民之所呼籲,與代表之所爭持者,鹹視爲兒戲,犧牲國脈,斷送路權,何厚於外人!何仇於祖國!……”

吳佩孚此時已經是一言九鼎的人物,樑士詒不敢怠慢,接到吳的電報後,以國務院會同外交部名義於一月七日發出倒填日期的電報。宣佈交涉現狀並徵全國同意。

電曰:“內閣成立,對於華府會議,一守前此方針,業經通告代轉知各國。目下急待解決者,爲魯案中之膠濟鐵路問題,前次迭經在美磋商,我均主籌款贖回自辦。至籌款辦法,或發債票,或發庫券,不論向國內外籌款,均以截清先後界限,申明該路收回自辦性質爲要義,仍擬先盡向本國商民籌借,以期稍挽利權。嗣以關於款項用人辦法,雙方爭議,迄未解決。

“上月二十七日,日使到外部稱,日本讓步已極,若中國堅持即刻贖回之議,惟有停止交涉等語。我仍主贖路自辦,未變初旨。三十日我三代表來電稱:‘贖膠濟路付款事,現擬兩種辦法:(一)中國人以現款存入第三國銀行,協定成立後,第三個月底交五分二,第六個月底交五分一,第九個月底交五分二,照此辦法,中國不必聘用日本技師。但日本代表堅持在會同派鐵路人員估價後交還該路之前,須將款項全數交存第三國銀行。(二)中國按照應付款數,發行國庫券,分二十四期收贖,每六個月爲一期,但三年後,中國得一次贖清,惟須六個月前通知。第一期於協定發生效力,九個月後交付現款,其餘款項,以本路資產及贏利作抵,並酌給利息,中國政.府於中國鐵路內所用日本有經驗技師中,選充本路工程師。

“照此辦法,日本堅持須用日本爲副車務長,副會計長’。查該路作價約三千萬日金,採用何辦法歸還,政.府並無成見,如能設法籌足交存,照第一款辦法辦理,則一切葛藤均可斬斷,固爲上策。然金融緊迫,款鉅難籌,即三代表電稱:‘國民代表,山東代表亦主張分年付款,用人一節,不妨讓步’云云,果能現款收回,雖似直捷,而國民代表不敢應承,則籌款之難可知等語。是舍立付現款而外,無論庫券債票,惟有仍抱定贖回自辦宗旨,以冀取益防損。目下華府閉會在即,勢難久延,除電知三代表堅持原案以保主權外,尚盼切實籌維,兼權利害,明示周行,借爲後盾,大局幹甚。並希立復。”

一月七日樑士詒再發表通電,辯白並沒有和日本駐華公使小蟠談判外交事務。

電曰:“微日通電計達臺鑒,誠以膠濟路案關係重大,事機迫切,有稍縱即逝之虞,用將經過實況宣告國人,冀明內容,並求良果,事屬未定之局,心無成見之存,區區微忱,諒蒙鑑亮。乃吳巡閱使睽隔傳聞,致滋誤會,竟有歌日之通電。士詒視事以來,對於此問題,商詢同僚,迭次會議,多持籌款贖回自辦之主張,前此外交部訓條所謂漠然借款形勢者,持論具有深意。蓋自辦必先贖回,贖回必先籌款,若籌諸國內而立可得三千萬日金之鉅款,自一切無復問題,否則無論其爲債票,爲庫券,期無論長短,還無論整零,其爲債一也,其爲分年償還一也。蓋既無現金,只言贖路,將以何物爲贖?則不得不出於庫券與債票之一途,事理灼然,無可諱言,亦無庸再計。

“故籌款贖回自辦之主張,其上策固望國人之自籌,否則國內外合籌債款,亦可兩害取輕,要未嘗言及限於日本,亦非但盡日本也。至於交涉方式,自有常軌,小蟠公使前來賀任,原爲禮節之常,並非交涉談判。此次華府會議,既有端緒,當然仍由外部及三代表主政,亦無取特別訓條。吳使歌電所指摘者,均與事實相違。在吳使愛國心殷,熱忱倍熾,偶爲流言所惑,遽滋投杼之疑。士詒慚誠心之未孚,懼時機之易失,誠恐流言之不息,影響所及,將致盡棄前功,則數月來,我國民奔走呼號,各代表苦心因應,概付流水,其爲不幸,豈止士詒一人而已!心所謂危,敢陳悃臆,惟我愛國同胞實圖利之!”

同日樑士詒發表對外宣言,聲明新內閣對於山東問題完全贊同中國代表團在華會之宣言。

文曰:“我國與各邦交,近幸均極敦睦。自民國肇造,國體變更,國民之學問見識,亦隨國體之轉移,而與時增進。故對於新文化,則欲其灌輸,以增益固有之智識,對於經濟,則冀其流動,以開浚未闢之富源,此實東西洋接近之階梯,而無形中足以聯絡交誼於無窮者也。至於此次華府開會,其主旨在維持太平洋及遠東之永久和平。我中華民國位於太平洋之上,關係尤重。其對於該會議所願望者,在恢復獨立國家固有之主權,享有國際平等公正之地位,與列強友誼協作,解除國際間之歧向,及防止將來之紛爭而已。

“中國希望與已有關係之各重要問題,皆應在華會解決。關於山東省問題之中國地位,新內閣完全贊成中國代表團在華會之宣言,至各種懸案,凡曾有不良之影響於邦交者,以公正的辦法解決之。至於中國國內情形,現仍在過渡時代,務期從速整理,以期適合於新潮流。以中國人民之天才,益以四千年之閱歷,證諸往事,足以制勝一切艱鉅。中國政.府及人民,倘非因顧慮外侮而減少其能力,並苟脫離現在主權之限制,則中國不難建設強有力之統一國家,造福本國及世界。新內閣知現境之維艱,但非無法以制勝者也。”

樑士詒辯誣的通電發表後,吳佩孚不依不饒,一月八日又發電指責樑。

電曰:“樑士詒賣國媚外,斷送膠濟鐵路,曾於歌日通電揭其罪狀。乃梁氏作賊心虛,恐招全國聲討,竟有虞日倒填日期之微電,故作未接歌電以前發出,預爲立腳地步,以冀掩人耳目,而免攻擊,設計良狡。殊不知欲蓋彌彰,無異自供其作爲,電首既標明七日一點五十分發電,而電末則注微日,以堂堂國務院,而作此鬼蜮伎倆,思以一手掩蓋天下人耳目,稍有閱電常識者,當早如見其肺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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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開宗明義,首曰:‘內閣成立,一秉前次方針’,是欲以賣國之罪,加之前內閣也。如前內閣有借日款贖鐵路,用日人之舉動,何以未聞前閣磋商?何以未見今閣聲明?既曰籌款辦法或債票,或庫券,何以又曰不論國內外籌措?既曰收回自辦,何以必須用日人爲車務長會計長?既曰政.府無成見,何以秘允日使要求?且何以不經外部而由梁氏面允?各國銀行團既有不能單獨借款之表示,何以獨借日款?顯系以華會閉幕在即,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爲施其盜賣伎倆也,吾中國何以不幸而有樑士詒!樑士詒誠何心而甘爲外人作倀!傳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樑士詒兼而有之,全國不乏明眼之人,當必羣起義憤,共討奸慝。全國更不乏殷富之家,務祈合集鉅資,保存命脈,鋤奸救國,海內共鑑。”

吳佩孚看來是鐵了心倒樑閣,一月十日,吳佩孚發出第三電攻擊樑士詒。

電曰:“庚日通電,諒邀鑑察,據華府會議國民代表餘日章蔣夢麟電稱:‘政.府代表對於魯案及二十一條,堅持甚力,同時北京一方面隱瞞專使,開始直接交涉。今晨樑士詒電告專使,接受日本借款贖路,與中日共管之要求,北京政.府更可藉此多得日本之借款。北京交涉之耗,已皇皇登載各國報紙,日本公言北京已接受其要求。吾人之苦心與努力,全歸泡影。北京似此行爲,吾人將來無力爭主權之餘地’云云。其樑士詒賣國行爲,鐵案確鑑。適餘、蔣自華盛頓來電,更證明樑致專使之電,公然承認日款與鐵路共管兩事,則樑士詒倒填日期之微電,又焉有置喙之餘地!

“觀其登臺甫旬日,即援引賣國有成績之曹汝霖爲勸辦實業專使,陸宗輿爲市政督辦,拔茅連茹,載鬼一車,以輔其賣國媚外之所不及。吾中國神明華胃,錦繡河山,而容此獠,長此盜賣,寧謂有人!人心不死,即國土不亡,正義猶存,即公理尚在,存亡之機,繫於一髮。凡屬食毛踐土者,皆應與祖國誓同生死,與元惡不共戴天。如有敢以樑士詒借日款及共管鐵路爲是者,則其人既甘爲樑之謀主,即屬全國之公敵,凡我國人,當共棄之。爲民請命,敢效前驅。”

這次吳佩孚倒閣,是指責樑士詒就任閣揆後,即接見日本駐華公使小幡,面允關於膠濟路問題,直接在北京向日本商洽借款贖路,而置華盛頓會議於不顧。這是國人關注的焦點,自然引起全國各界的憤怒,

吳秀才善審時度勢,就抓住這個大題目攻擊樑。

樑士詒卻堅決否認有此事,一再辯白,一再否認。可是日本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代表則對中國代表說,確有其事。

中國代表施肇基、顧維鈞、王寵惠乃於一月十日由華盛頓拍電北京國務院和外交部,詢問政.府是不是已和日使直接談判。

電雲:“此間日本代表團傳出消息,山東鐵道事,北京政.府已與日本議有端倪,不久華府中國代表即有確切之訓示云云。在美華僑得此消息,頗抱不安,究竟有無此事,乞速電示,以便更正!基、鈞、惠十日。議五十二號。”

這樣一來,形勢對樑士詒越發不利。

十二日國務院外交部電覆三代表。

電曰:“十日,議五十二號電悉,上月二十七日國務會議議決,魯案由三代表在美京賡續辦理,業電達。政.府始終無在北京與日本開議之意思,更無此事實。所傳議有端倪,自屬毫無影響,對手方所傳消息,顯係一種作用,請速更正,並告華僑勿信誤傳爲要!再來電更可證明政.府以前並無訓令三代表改變原議之事,除國內已切實聲明外,祈一併聲明!”

同日,北京國務院並通電宣佈膠濟路並無直接談判與借日款事。

電曰:“關於膠濟鐵路事件,遠近傳聞異詞,易生誤會,特將事實簡明宣佈,俾國人鹹知真相。(一)政.府對膠濟鐵路案件,始終抱定贖回自辦之宗旨。(二)此案始終由外交部電知我國代表,在華盛頓會議解決,決無在北京直接談判之事。(三)我代表來電,主張籌付現款或發行國庫券贖回自辦,未變初旨。(四)關於膠濟路案,國務院並無逕行致電三代表之事。(五)政.府並無借日款之意。(六)二十八日小幡公使來賀任時,談及膠濟路事,總理只答以我國方針,在籌集款項贖回自辦,應由代表在華府會議解決,並聲明此是個人閒談,若正式答覆,當經外交部。此後院部並未因此事與小幡公使有所接洽。以上六款希爲傳達,俾衆周知。”

樑士詒有沒有和日本公使小幡談及借日款贖路事,成爲這次閣潮的癥結。但不論樑有無此事,但樑閣有親日嫌疑則是不爭的事實,吳佩孚藉此打擊樑閣算是抓到了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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