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都不得罪,也兩邊解勸。對於馮國璋囑其“主稿呼籲進行圍剿國民黨人”的要求,蔡鍔則以“近日某派(指國民黨)氣已中餒,大局或可不至破壞”爲由,也同樣委婉予以推脫。
蔡鍔的話是有根據的,因爲,五月二十三日,李烈鈞曾通電錶示:“宋案、借款兩事發生以來,各處主張雖有不同,福國利民之心則一。目前發表意見各電,問心無他,可矢天日。烈鈞素心戇直,值茲謠諑紛繁之際,竊於行事固不敢偏重,亦未便盲從。
“此次開罪政.府,誠不所免,若謂爲逞異謀,不惜名、不愛國,則不敢受。民國締造艱難,烈鈞隨諸公之後服務年餘,雖無功可言,亦何致不知國家大計,又安敢忍心害理,甘爲共和罪人。……
“當此風雨飄搖,操戈同室固足以致亡,即畛域不化,誠信未孚,亦豈國家之福?現在政爭激烈,損益輕重,端賴識時俊傑平心權衡,若稍偏決,將何以定人心而固國本?事關大計,仍當續陳。待罪章門,靜候譴責。”
從通電中不難看出,李烈鈞的態度明顯在軟化。
對於李烈鈞以上通電,馮國璋於二十六日致電蔡鍔煽動說:“國璋愚謂宜一面聯名電請中央,即將該督撤換;一面先由同志各省互相聲援,嚆矢待命。勢成騎虎,誓滅此賊。請諸公血戰,諒同茲意。”
對此,蔡鍔表示反對,並於五月二十九日致馮國璋說:“近日事機似已漸順。李都督(指江西都督李烈鈞)電所陳,較之以前各電,氣焰頓減。雖其中多強詞抗辯,然爲伊設想,實不敢以破壞大局之罪自認,其情不無可原。至電尾‘待罪章門,靜候譴責’二語,此係行文常套,亦近於俯首告哀。此時似可乘其悔禍之心,迎機一導,或於時局不無補益。
“至李以前行爲,本難寬忍。然政.府所以虛示羈縻者,亦以外患四伏,目前統一之局萬不可破;若鬩牆禍起,不惟秩序遽難必復,深恐外人借保護實行侵略。投鼠忌器,實迫於無可如何。俟大局略定,中央以一紙之令去之足矣,初無煩武力解決也。所商聯電中央撤換該督一節,鄙意任免系大總統特權,彈劾之案似不能由我輩提出。此端一開,恐釀成外重內輕之禍,事關大節,不厭詳商。”
這裡,不難發現,蔡鍔的的總體態度是識大體、維護大局的,挑不出什麼大毛病。平常日子,蔡鄂行事也很嚴謹的。
但是,袁世凱對蔡鍔就是不放心。
他曾對曹汝霖說:“鬆坡(蔡鄂的字)此人有才幹,但有陰謀,我得早提防於他。”
幹事總得有個由頭,對於蔡鄂,袁世凱一時之間,還真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過,還終於讓袁世凱等來了機會。
蔡鄂病了,欲請病假休息。
治病可是件大事,雲南地處邊陲,能有生麼名醫呀!京城這曾經的皇城,則是名醫薈萃地方,來京城調養,袁世凱要親自給找名醫診治。
大總統這樣的體貼和關心,怎麼好辜負呢?所謂恭敬不如從命。蔡鄂前腳剛離開雲南,袁世凱就指定唐繼堯署理雲南都督。
於是,袁世凱雲南這塊心病總算是去了,不過,他還有隱憂。
湖北的都督一直由黎元洪兼任,黎元洪也始終不肯離開自己的老巢。
黎元洪原本是屬於袁世凱和南方革命黨之間的中間力量,兩方誰都不輕易得罪他,頭上又環繞武昌首義的光環。
因爲殺張振武,和革命黨方面撕破了臉,而最終和袁世凱走到了一起。
無論在“宋案”還是在“善後大借款”的風潮中,黎元洪都堅定站在了袁世凱的一方,和袁世凱一南一北、一上一下,遙相呼應,配合默契。
在平定“二次革命”中,黎元洪說得上是出力不小。
爲了表彰黎元洪做出的貢獻,袁世凱曾先後授其一等文虎章,贈送“民國柱石”的匾額。
現在,“二次革命”平定了,所謂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黎元洪這個“泥菩薩”,應該是沒什麼大用了。兩個人本來就沒有什麼交情,實屬相互利用的關係。既然是差不多用完了,就該放到一邊了。
歸根結底,黎元洪到底不是自己人,湖北的地理位置又十分了得。
十二月八日,袁世凱派出大將段祺瑞到武漢,敦請黎元洪赴京就位。
理由很充分,也無可辯駁,副總統是全國人民的副總統,總在湖北待着名不正,言不順
盛情難卻,再賴着不走就可能影響關係了。
黎元洪只好找自己手下人開了個密會,把一些事交待一下,萬般無奈踏上了進京的路。當時想着,是去北京待幾天就能回來,想不到他人還沒到北京,段祺瑞署理湖北都督的任命就公告天下了。
到京後,被袁世凱敬爲上賓,接待規格之高比接待國.家.元.首有過之而無不及。
是菩薩總得供起來,供奉的地方也特別的講究,光緒皇帝待了好多年的地方,——瀛臺。
黎元洪也不能不識擡舉,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十分不請願的辭去湖北都督的職務。
當日,袁世凱對此大加讚揚:“偉業豐功,彪炳寰宇”,不知是真是假的說:“聽夕握談,快傾心膈……每念在莒之艱,轍有微管之嘆。……嗣後凡大事所關,務望遇事指陳,以匡不逮。”
不管袁世凱說得有多動聽,反正黎元洪這尊菩薩,被敬而遠之而束之高閣了。
就一個副總統,總應該分管些什麼事,或分管一個或幾個部門吧?好像沒有,看來是和袁世凱一樣抓全面,只是什麼事都不用管。
爲了對南方加強控制,袁世凱部署楊善德率第四師駐紮松江,伍祥禎率三十九混成旅守在長沙,曹坤率率第三師扼據嶽州。
這些精銳之師,和袁世凱任命的都督相配合,北洋軍的勢力範圍終於從北方,擴大到了南方。
正式的大總統當上了,萬里江山也已成一統,袁世凱現在要對“臨時約法”動刀了。
這個約法,一開始出臺時,袁世凱沒當回事。那個時候,他當回事也沒用,因爲參議院在南京,掌握在南京**手裡。
再說了,做事情總得分個先後順序和輕重緩急。
爲了得到大總統的位置,爲了防止節外生枝,比“臨時約法”更苛刻的條件他也只能接受。
一段時間以來,他多次聽人說,共和制度下有總統制和內閣制。總統制是總統大權在握,內閣制則權力在內閣,總統形同虛設。
他還知道了,孫中山當臨時大總統時,實行的是總統制,論到他的時候,就變成了內閣制。
原來,這“臨時約法”是專門給他制訂的。是專門約束他的。每每想到這一層,袁世凱就火冒三丈。
原來這幫傢伙一開始就沒安好心。怪不得自己處處受限,怪不得怎麼幹怎麼不舒服。
他原來的想法是,這法你們願意怎麼定就怎麼定。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執行就完了嗎!反正自己是總統,反正自己說了算。
可是,實踐起來,還真不是那麼回事。自己不拿這“臨時約法”當回事,有人當回事呀!而且,還動不動拿出來和他說事。拿出來找他的毛病,是這也不對,那也不對。
在袁世凱看來,真要是規規矩矩的執行“臨時約法”,他這個總統就沒法幹了。辛辛苦苦,挖空心思搞到手的大總統位置,如果是這麼個東西,他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
臨時總統時他可以忍,現在他是正式的了,不能再忍了。如何取消讓他袁世凱深惡痛絕的“臨時約法”呢?袁世凱首先的想法是制訂正式的憲法,來取代“臨時約法”。
由二院選出的憲法起草委員在七月初就已產生,憲法的起草工作,也一直在籌備之中,只是常常被打斷。
比如,爲了讓袁世凱在雙十節前登上大總統的寶座,他們就得突擊制訂總統選舉法。
現在,這個委員會總算可以安下心來起草民國憲法了。
對憲法起草,袁世凱最看重的,就是解除“限制”。
有記載,早在 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他就說過:“將來憲法,關係國家根本大法,所有編制憲法之人,應對於行政一方面格外注意,切不可再加《約法》種種之規定,限制個人,貽誤國事。”
在一九一三年三月又強調:“將來憲法之所規定,……如若束縛政.府太甚,必至一事不能着手。國內之統一不固,安能對外竟爭乎!故一言及此,即令正式選舉乃屬於吾,亦當視憲法之所規定以爲進退。”
時隔不久,在另一個場合,他同樣如是說:“如果國民此次仍將總統一席舉予時,予必先行聲明,若憲法規定組織內閣等事,仍有《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之束縛,雖被選也必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