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在李巖的一番勸說下,哈薩克人們最終還是燒掉了高昌迷宮的藏寶圖,雖然有一小撮貪慾比較強的人對於燒掉寶圖不太甘心,但在部落裡的老人們施壓下,最終還是沒有人敢於違抗真主的旨意。
畢竟,普通人就算貪慾比較強,但也不至於像會武功的人那樣生出不顧一切去搶奪的心思,因爲普通人的能力有限,他們必須考慮法律、道德、社會的壓力,不敢隨心所欲地去做壞事。
有句話說得好,“俠以武犯禁”,俠客就是因爲會武功,纔會無視於朝廷與法律的約束。一個人實力越強,就越是容易脫離法律和道德的約束,變成邪惡的壞蛋。
李巖經過一番裝神弄鬼,還利用了老人們的力量,毀掉了高昌迷宮地圖,倒是了卻了一樁心願,在金庸小說的書裡,一共出現了兩張藏寶圖,一張是高昌迷宮地圖,另一張則是連城訣,這兩張地圖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它們僅僅給武俠世界帶來了兩場悲劇,除此以外,什麼也沒有帶來。
像這樣的東西,還是燒掉的好。
接下來的日子,李巖就在這個哈薩克的部落中留了下來,由於他不會哈薩克語,部落裡的人就讓李文秀來負責招待他,讓他住在李文秀和計老丈的家裡。蘇普每天都會見李巖,希望李巖教他一招半式。
李巖也挺喜歡這個憨厚的哈薩克漢子,便從自己龐雜的武功寶庫裡找了一套適合他練的刀法,每日子裡指點他練刀。他要和蘇普交流,就必須帶上李文秀來做翻譯。因此,蘇普每次過來練刀,李文秀都會在旁邊,這位文靜的妹子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與蘇普交談,可惜的是,蘇普每次過來學刀法,阿曼都會跟過來,看着蘇普與阿曼親熱的樣子,李文秀又是開心,又是難過,心裡滿是苦澀。
李巖將這一次看在眼裡,卻也沒有辦法。他頗能理解李文秀的心情,其實在後世讀高中的時候,他也曾經暗暗喜歡過班上的一個女同學,但是身爲滿分男的他,被全校女生們當成書呆子來鄙視,這段感情根本不敢宣之於口。後來那個女同學有了男朋友,李巖每天看着她和男朋友親親熱熱地一起上學放學,大受打擊。初戀留給他的傷感,至今仍然隱隱作痛。
看到李文秀的樣子,李巖真想把蘇普抓起來扔到李文秀的牀上去,但他知道,如果這樣做,阿曼同樣也會傷心,對於阿曼和李文秀來說,沒有兩全其美的愛情,除非,蘇普是起點小說的男主角,開着後宮和種馬光環,否則絕不可能同時娶了這兩位姑娘。
這一天中午,暖洋洋的太陽懸在藍藍的天空之中,和諧的春風颳過草原,春天到了。
李巖坐在了一個小山丘上,身邊站在翻譯李文秀和阿曼,而蘇普則在他們三人前面的草地上練着刀法,經過兩個多月的苦練,蘇普的刀法已經小有成就,他是一個天生的刀客,才練了兩個月,這一路刀法就已經練得有模有樣,頗爲不凡了。因爲他本來就是部落年青一輩中的第一勇士,只靠一股蠻力和亂砍,就能與呂梁三傑手下的小嘍羅打個平手,現在學了正統的刀法,戰鬥力飆升得極快。如果現在將他扔進黑木崖,起碼能直接入讀小學三年級。
見蘇普練出了一身汗水,阿曼心疼地跑上去,幫他擦了擦汗,笑着道:“蘇普,練累了就休息一會兒吧,你們已經很厲害啦,我看別說年青一輩,就算整個部落裡,都沒有人是你的對手了。”
蘇普靦腆地笑道:“我還差得遠呢,師父大人的武藝纔是真的高強,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練到他這樣。”
李岩心中暗想:你雖然學得很快,但比我還差得遠呢,你在學的時候我也在學,這輩子你也別想追上我。
原來,在哈薩克部落這兩個月,李巖沒別的東西可練,還是加緊練着內功,他的全真內功已經到了第六重的巔峰境界,只差一步,就要突破到第七重去了。
但是這樣的程度顯然不能讓李巖滿意,全真內功一共有十二重境界纔算圓滿,他才僅僅到第六重巔峰,還差得遠呢。而且……全真內功是越到後面進境越慢,後面的六重會越來越難,到最後一重,其修煉難度足足比得上前面十一重加起來。
而且就算將這十二重全部練成,依然不可能是東方姑娘和邀月姑娘的對手,那他還是無法返回中原去。
他心中不禁有些沮喪,暗想:我若一直在塞外練這個不咋樣的內功心法,只怕一輩子回不去了,關外雖然很安全,卻缺少一種叫做“機緣”的東西,無法得到神兵利器,也無法得到神功秘籍,更不可能得到能使功力大進的藥品,在這裡枯練是不行的。還是得冒着被抓住的風險,返回中原去才行,看來得出動一張新的人皮面具了。
李巖從巡城兵大叔那裡得來的人皮面具很多,但他最喜歡用的還是李啓明那張面具,因爲只有那張面具是個年輕公子,別的都是些歪瓜裂棗,什麼老頭啊,大叔啊,粗豪壯漢一類的,他一直不想動用那些歪瓜裂棗的面具,但事到如今,不用也不成了。
李巖突然對着身邊的李文秀道:“文秀妹子,你有沒有想過……重回中原去看看?”
李文秀楞了楞,搖頭道:“沒有想過。”
李巖指了指蘇普道:“是因爲他嗎?”
李文秀長嘆了一聲,清純的臉上滿是痛苦:“是的……”
李巖搖了搖頭道:“你留在這裡又有什麼用呢?看着他與阿曼成親,你只會更加痛苦。”
李文秀咬着下脣,不說話,嬌豔的紅脣被牙齒咬得發白,讓人一看就心疼無比。過了好一會兒,她才道:“我在中原一個人都不認識,去中原做什麼?”
李巖嘆道:“畢竟是生你的故鄉,回去看一眼就當散個心也是好的。你倒是不用擔心沒有認識的人,因爲我在考慮回中原去了,如果不嫌棄的話,可以與我同行。”
李文秀聽了這話,用複雜的眼光看着李巖,輕嘆道:“大哥說得對,回去看一眼,散個心也是好的……不過……大哥你爲什麼要邀我同行呢?你可千萬莫對我有什麼想法哦,雖然你是一個好人,但我偏偏不喜歡。”
我暈,又給我發好人卡。李巖大汗道:“沒這回事啦,我有妻子了。”
李文秀聽他這麼說,小嘴一扁,苦笑道:“原來天下的好男人都已經有了妻子了,像我這樣的女人,根本就不會有人要吧,我居然自從多情地以爲你喜歡上了我,真是無知。”
李巖又汗:天啊,你可是李文秀啊,《白馬嘯西風》中讓所有男讀者心痛心疼,恨不得把你含在嘴裡,捧在手心裡,都怕你化了的女主角,你要是穿到後世,追你的男人疊在一起,絕對比喜瑪拉雅山還高。你每天晚上翻牌子叫一個男人來伺候你,翻上一輩子都見不到一個重複的。
шшш ◆тt kān ◆¢O
李文秀的眨巴眨巴淚眼,看了一眼蘇普和阿曼,正巧又看到他們親親熱熱地說着貼心話兒,她心頭一疼,嘆道:“你什麼時候回中原?我想早些跟你走!”
李巖道:“我這個人要麼不想,想到了就立即去做,既然動了回中原的念頭,我打算明天就動身。”
“明天?這麼快?”李文秀又看了一眼蘇普,突然覺得好生不捨,但是不捨又能如何?終究……那個男人也不屬於她,只好嘆道:“好,明天就明天,今晚我會向計老丈道別。”——
第二天大清早,李巖收拾好了行李,跨上了自己的駿馬。李文秀也收拾了一個小小的包裹,裡面只有一些換洗衣服,除此之外身無長物。她沒有錢,但她並沒有考慮錢的問題,在哈薩克部落裡生活得久了,她從沒有擔心過生存問題,因爲哈薩克部落裡的族人都是互相照顧着生活,她既然選擇了和李巖同行,那麼中原的事自然有李巖幫她解決。
除了那幾件衣服,她僅有的財產就是一匹十幾歲的純白的老馬,那是她的父親“白馬”李三當年的坐騎,十年前,這匹白馬可以說是天下一等一的寶馬,放蹄跑起來沒有任何馬可以追得上,但現在白馬已經老了,再也跑不快。中原那花花世界,她也快要忘光了。
兩人一起踏上了歸途,看着來送別的蘇普越來越遠,越來越小,李文秀不禁淚灑長草,但她卻非走不可,留下來只會更加傷心而已。
兩人離了哈薩克部落,向東走,沒幾天就到了戈壁灘的邊上,準備好了充足的水和食物之後,兩人正準備踏入隔壁灘,突然聽到的兒的兒的馬蹄聲,一匹快馬,從戈壁裡穿了出來,向着二人迎頭過來,馬上一名青年,看樣子大約二十歲年齡,穿着一身文士服,眉清目秀,看起來就是個有知識有文化的好青年。
這名好青年向着李巖抱了抱拳,大聲道:“小生名叫陳家洛,想向兄臺問個路,不知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