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浩宇醒來的時候躺在一間病房中,房間不大,設施也很陳舊,但是趕緊整齊。
那個賣面的大叔正撐着頭在一旁打瞌睡,感覺到牀上有動靜,就睜開眼來,“我滴神呢,你可終於醒了,嚇死老頭子了。”
褚浩宇剛醒過來,被他這一嚎嚇了一跳,“你這是報復,想嚇死我嗎?”
“不不不,”大叔連忙擺手解釋,以證清白,“我哪敢啊!我是真怕你醒不過來,你看我們這窮鄉僻壤,醫療設施又差的……”
“行了,你也別解釋了,你快告訴我,她住哪兒吧!”他也沒想到自己會暈倒,他原本是對蔥只是有一點過敏,可能是剛纔硬吃下去不少,再加上這段時間一直緊繃神經,纔會看上去比較嚴重。他現在沒時間擔心自己,他只惦記能不能順利找到林夕,他唯恐遲則有變。
事實上,他的擔心是對的,大叔爲難的皺起眉頭,“你昏迷的時候,我特意去給你問過了,她是住在這附近,不過,不過一個多小時前,剛剛離開了。”
看着褚浩宇剛興奮的坐起來,有重重的跌回牀上,大叔一臉的愧疚,連聲說對不起!
“沒事,沒事,那你知道她去哪兒了嗎?遠嗎?”褚浩宇想想,這事兒也不能完全掛大叔,如果自己早一點來,或者早一點去吃麪,也許結局就不一樣了。
“不遠,不遠,汽車能開多遠,就是二、三百公里外的鄰鎮,坐車四五個小時就到。”
褚浩宇覺得再說下去,自己估計要內傷了。四五個小時的車程的確不算遠,關鍵是這種鎮上的破公交,他早上在車站找林夕的時候已經見識過了。
車頂上綁着雞鴨鵝等農副產品,老舊的車廂比較髒又沒有空調,大夏天的裡面總有一個泥土和汗液混合的味道,車上的人形形色色,魚龍混雜,他好擔心林夕。
越想越着急,褚浩宇拔掉身上的吊針,利落的翻身下牀,“大叔,今天還有去哪個地方的車嗎?”
“有,不過要下午四點多。這車是兩個鎮對發的,這邊上午過去,下午回來,那邊也是一樣,你要是想去鄰鎮,可以坐下午回去的車。”
“不行,太晚了,還有沒有別的辦法?”
有錢能使鬼推磨,在褚浩宇三倍價格的利益驅使下,在大叔滿含着愧疚的幫忙下,他們終於找到一輛不錯的麪包車。
褚浩宇的藥沒輸完,過敏症狀還沒完全消退,一上車就開始左摳右撓,搞得那個麪包車師傅很是不安,從後視鏡看他好幾眼。
“師傅,專心開你的車吧,我這是天氣熱過敏,剛纔到醫院打過點滴,一會兒就好了。”褚浩宇打消他的疑慮,只盼着早點追上林夕,他真的一刻也不想等了。
“你着什麼急,你們大城市的人,不懂這上路的險惡,稍不留神,那是要翻車的。”
褚浩宇把手腕上的表看了又看,要追上車子估計是不容易,他只想趕在林夕前往下一站之前找到他而已,當然前提得是自己還活着,所以也不敢再催促,只好靠着椅背假寐。
陽光明媚,山清水秀,徐徐的風,淳樸的大嗓門,一切都很和諧。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空氣,空氣中總瀰漫着一股難掩的味道,雞鴨的味道、汗臭以及泥土氣息。
林夕靠在隨着路面起伏搖晃的座椅上,看着窗外倒退的風景,心裡遠沒有外人看上去的輕鬆休閒。
她換了手機號,唯一聯繫的就是那個反腐記者,因爲她要見證何定勳的倒臺,聯絡中她也知道,很多人在找她。她不敢住旅店,不敢再買火車票,因爲到處都是實名制。她借宿在民宅中,每天低調出行,可不安的感覺還是那麼強烈。
林夕想麥勝男,想她在美國亡命天涯是不是也是這番光景,也許還更慘,因爲自己畢竟還過得不錯,而她回來的時候遍體鱗傷。
林夕也想起褚浩宇,想他在美國創業的時候到底是如何艱難,怎麼會和黑道的人掛上鉤,尤其是那個站在麥勝男身邊的黑風衣,怎麼都覺得有一股匪氣。
車子忽然一個急剎,慣性讓林夕的身子往前傾了傾,她還沒看清怎麼回事,就聽見司機和乘客的咒罵。
“找死啊,攔車就攔車,站在路中間幹嘛!”
車門打開,一行三個人,都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先上來的人嘴裡叼着根菸,一副傲慢的模樣。
跟在叼煙男後面的是個大胖子,踹了一腳車門,“我們大哥坐你的車,是給你面子,唧唧歪歪個什麼勁兒!”
見他的體積和這三個人身上的流氓氣,司機和大多數乘客都噤了聲。
“找位置坐下,拉好扶手。”售票員喊了一嗓子,算是把這事兒揭過去。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走到哪裡都會遇到些亂七八糟的人,林夕也和其他人一樣,沒有多想,改幹什麼幹什麼。
路過幾個小村子,開始走山路,窗外倒退的景色清一色的都是綠色植物。林夕是坐的靠窗的座位,看了一會兒就覺得審美疲勞,抱着揹包,靠着窗戶打起了瞌睡。
司機又是一個猛然的急剎車,這次她結結實實的撞在玻璃上。她皺着眉頭剛想開口,就發現氣氛不對,整個車廂鴉雀無聲。先前急剎車,車上可是亂哄哄的叫罵聲。
叼煙男嘴裡的煙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點上了,大搖大擺的坐在駕駛室的引擎蓋上。
原本跟在他身後那個不起眼的瘦高個子,手裡拿着把明晃晃的匕首把玩着,站到了車廂中間,“各位大叔大嬸,帥哥美女,哥幾個被警察追到這裡,手頭緊張,跟各位伸手要點錢花,希望大家不要做無謂的反抗,積極配合。”
看這樣子,大家都明白了,是遇上搶劫了。那個胖子見衆人也沒反抗,就打開身上的帆布包從前面往後收錢。
林夕知道一個女人出門不太方便,所以身上的現金並不多,見車上的人都沒有反抗意識,她也只好選擇默然順從。
可相對車上的多數是往返鄉間的農民,她包裡的幾千塊還是算多的。紅豔豔的老人頭一拿出來,那幾個劫匪眼睛就亮了,緊盯着林夕手上的錢包和身上的衣着配飾。
“戒指,把她的戒指取下來。”爲首的叼煙男眼尖,率先看見林夕手上的鑽戒。
完美的切割工藝讓鑽石在陽光下發出閃爍的光芒,這是林夕和褚浩宇的訂婚戒指,她原本想還給褚浩宇,可後來還是沒捨得。
“這枚戒指是訂做的,你們拿去也出不了手,說不定還會暴露行蹤。”她和褚浩宇的感情已經走到終點,這戒指原本也應該和人民幣一樣是身外物,可真要被人搶走,林夕還是捨不得。
見林夕捂着手不給,還說是訂做,那叼煙男來了興趣,掐了手中的菸蒂,親自走過來,“拿出來。”
林夕犟着身子別過臉,根本不看他,垂着頭不說話。
“我讓你拿出來!”叼煙男一巴掌甩過去,林夕動了動身子避開,還是被打掉棒球冒,露出那張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的臉。
“你們想要的無非是錢,能給的錢我都已經給你們,若是不想進局子,就別惦記我的戒指。”
他越是想要,林夕就越是不想給。林夕越是不給,叼煙男就越是想要,看見林夕那張臉的時候,他腦中更是動起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