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陌要派車送蘭翹回去,被蘭翹拒絕了,她想一個人好好靜一靜。
腳上穿的還是公司晚會那天的那雙鞋,銀色鞋面,腳踝處有細緻的絆扣,層層疊疊挽了三道,她皮膚白,腳踝纖秀,穿這雙鞋顯得特別好看。買的時候其實心中有猶豫,因爲不是慣常穿的牌子,擔心會夾腳,後來受不住誘惑,終究還是買了,也終究還是爲它吃了苦頭,腳跟處磨出的兩個大血泡,到現在還留着疤。可要這樣束之高閣,蘭翹又捨不得,這麼好看的一雙鞋,爲它吃點苦頭似乎也值得,她等腳後跟的傷好了點,咬着牙貼了個創可貼又繼續穿上了。今天走了這麼久,卻陡然發現不再覺得疼,鞋開始合腳了——原來這就是磨合。
什麼事情都講究磨合,就像她跟高子謙,兩個相差這麼遠的人要走到一起,肯定不可能一帆風順,他們也需要磨合,過程中會有疼痛、緊促。但如果咬牙忍一忍,他或許也能屬於她。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只是前路渺茫,這個努力的方向,該朝着哪邊?
她回想起最後高子陌對她意味深長說的話:“蘭翹,不要以爲今天跟你說了這些就表示我是向着你的,你太厲害,心機又深,子謙要是跟你在一起以後難免會吃苦頭。”
他看蘭翹不認同地皺起眉,直截了當地道:“你以爲你真是被小混混打劫?老實告訴你,根本是有人存心給你教訓。黃達,你原來的同事,還記得吧?你們的事我已經知道了,這次我幫你擺平沒關係,但是像你做事這麼不留餘地的狠,不給別人和自己留退路,能是什麼好打交道的人?”
蘭翹頓時啞然,果然是他,這幾天她腦子裡已經把可懷疑的對象排查了個遍,最大嫌疑人的確就是黃達。
“不過世事無絕對,如果你願意,我倒是有一個法子……”高子陌繼續慢條斯理地說:“你是做獵頭的,知道什麼叫人盡其才,子謙這種不切實際的夢想肯定行不通,他現在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你回去好好跟他說說,讓他乖乖走回他該走的路……如果你立了這個功,或許還有機會。”
蘭翹頓時頭疼,這個厲害傢伙拿自己的彆扭弟弟沒辦法,就把挑子往她身上撂,算準了她爲了能名正言順進高家,勢必努力遊說。
她沉默一陣後回答:“讓我想想。”
高子陌步步緊逼:“我爸七月回北京,你最好快點。”
蘭翹長長嘆了口氣。
但凡女人碰到難以解決的事,都會求助於自己的閨中密友,蘭翹也不例外,於是她毫不猶豫地把寶慧拖了出來。
“你覺得怎麼樣?”
寶慧瞪大眼睛看着她:“還用問嗎?肯定得讓高子謙做回他的老本行啊,你怎麼連這個都要猶豫了?”
“可是……這樣好像違背了他本人的意願,我不想強迫他,如果我這時候不堅定他的立場,反而跟他家裡站在同一戰線上,他一定會覺得我背叛了他……你不會覺得,有一種窩裡反的感覺嗎?”
“你傻了吧你?他放着年薪上百萬的工作不做去開蛋糕店,最少也得兩年才能收回成本吧?你今年都要30了,再等兩年就是32,等他賺了錢跟你結婚、生孩子又是什麼時候?你耗得起嗎?而且你想過沒有,高子謙現在年紀輕,仗着一時的勇氣做了這種決定,萬一過兩年後悔了怎麼辦?再好的愛情,也只有在肚子不餓的情況下才會詩情畫意,到時他覺得自己錯了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回去繼續做他的小公子;你呢,你怎麼辦?女人只要到了三字頭,再漂亮再聰明也打了折,就跟過了期的海蔘鮑魚一樣,會臭的。”
寶慧難聽的比喻像一根銳利的針直插進蘭翹的心,她氣呼呼地回答:“放冰櫃冷藏總行了吧。”
但是這麼難聽的話卻是真金白銀很有道理,高子謙看上去隨隨便便,其實對生活品質很有講究。他的家佈置雖然得很簡單,沒有任何花俏,但是每一樣東西都是恰到好處,可以說是低調的奢華。他從不買盜版CD,音響體積很小,不過打開後哪怕把聲音調到很小,樂感也非常逼真,就像有樂隊在房間裡演奏。他習慣穿Paulsmith和Burburry這兩個牌子的衣服,剃鬚水用CK,廚房整套廚具是錚亮的雙立人,甚至連他的Vodka也是擁有血統證書的正宗賽級的金毛弟弟。
蘭翹實在想像不出這樣的人起早摸黑做蛋糕店老闆的樣子,而且她也並不希望看到,她不知道這算不算虛榮。但是當她愛一個人的時候,總是希望對方意氣風發、將世界踩在腳底。她更擔心寶慧一語成讖,習慣養尊處優的高子謙會忍受不了現實的落差,灰心失望,她或許可以接受他掉頭走人,但是絕對接受不了就那麼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愛情蒸發在殘酷現實的烈日下。
蘭翹覺得很糾結,對她來說可怕的不是別無選擇,那樣她反而可以一往直前地橫衝到底;她怕的是這種必須而不願意面對的選擇,似乎無論怎樣小心翼翼都有可能行錯路,把自己撞得鼻青臉腫。
但是她最終不得不接受好朋友的建議:“我回去就跟他好好談談。”
沒有炒過人的管理者不是一個好的管理者,如果單純以這個爲標準界定蘭翹是不是好的管理者,她無疑是優秀的。蘭翹至今記得自己第一次炒人,其實也不是她炒,只是去傳達公司的一個決定,那時她才24歲,面對着曾經朝夕相處的同事口乾舌燥,說話也結結巴巴,最後離去的時候出了一身汗,好像被炒的那個是自己。
但是從那次以後,她很少再像這樣對着一個人手足無措。
沒有一次離職面談像這次這樣艱難,不勸,怕對方因爲自己而影響到前途,怕萬一以後生活不如意,而相互埋怨;勸,又怕被對方認爲自己沒有站到他那一邊而灰心,更怕被誤認爲自己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人,看重的是他天才會計師的名頭,想借着他躋身於上流社會的門檻。比起這些來最讓人鬱悶的是,明知道高子陌在利用自己,還不得不去做他的走狗。蘭翹思來想去,心中百轉千回,覺得自己像是在刀尖上行走的小人魚,舉步維艱。
就這麼一路思忖着回到家,擡頭見高子謙趴正電腦前不知在查什麼。他胳膊沒好,這幾天都待在家裡沒出去,趁着蘭翹還沉浸在對他受傷的愧疚裡,指揮蘭翹做這做那,搞得蘭翹覺得自己從一個白領精英搖身一變成爲了鐘點女工。
“幹嗎呢?”她把包包扔到沙發上,走過去從後面摟住他的脖子。
高子謙沒有回頭,身子微微側了側:“你回來得正好,我們一起看。”
蘭翹從他的肩膀上方望過去,電腦屏幕上齊刷刷一整片下來都是市內鋪位信息,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半晌沒吱聲。
高子謙興致勃勃地問:“你覺得是五一中路這個地段好,還是衡水路這個好?”
蘭翹只好裝模作樣地看了看:“都不錯……不過,你覺不覺得太急了點兒?”
高子謙轉頭瞧了她一眼:“又不是這一下就要定下來,多看幾個,然後慢慢篩選好了。”
“我是說……我是說,這個事不用這麼急。”蘭翹支支吾吾地說。
高子謙眯着眼睛笑了笑:“你怕虧本啊?放心,成本覈算和投資回報率我都算過了,不會有大問題。”
“不是那個……其實……今天,我跟你哥哥見面了,他好像挺反對你這個主意的。”蘭翹在電腦椅的扶手上坐下來,抓了抓頭髮。
高子謙面色頓時一變:“你事先怎麼不跟我打聲招呼?”
蘭翹連忙伸手在他臉上拍了拍,調笑道:“我先去偵查敵情嘛,放心,能欺負我的人不多。”
他慢慢緩和過來,拖長聲音哦了一聲,拉了拉她的手:“下次如果還有誰找你,記得先告訴我,這種事情不應該你一個人去面對。”
蘭翹低着頭輕笑道:“真沒說什麼,也沒見拿一張支票要扔到我臉上,讓我走遠點兒。”
高子謙一把把她從椅背上拉下來坐到自己的腿上,湊到她耳邊低聲問:“難道你想把我賣嘍?”
“不想……但是如果可以既不賣你又賺支票也很不錯啊。”
高子謙微笑,拿自己的手掌把蘭翹的手裹住細細捏了一會兒:“蘭翹,人不能太貪心。”停了停,他又說,“用心去抓住一樣東西多好,那樣會讓我們覺得既珍貴又穩妥;一心二用的話,最後可能什麼都抓不住。”
蘭翹的滿腹熱情頓時被這句話打擊得七零八落,只好唔了一聲,把頭抵到他的肩膀上,她想了一會兒準備迂迴出擊,於是繞了個圈子問道:“如果沒有我,你會不會回去?”
只要高子謙回答會,她就打算馬上跳出來表明心跡,譬如他絕不能爲她與家庭翻臉,這樣她就成了千古罪人云云。
誰知高子謙卻避開這個問題沒有直接回答,沉思半晌之後才緩慢地道:“我有個同學,加拿大人,他的家庭很有意思,從曾祖父開始直到他父親都是大律師,可以說是當之無愧的律師世家。他自己唸的也是法律,但是很奇怪,他死活都不願意做律師,也不肯去考檢察官,而是去了一家環球馬戲團做燈光師。我忍不住問他爲什麼會這樣,他說希望過一種無拘無束的日子,跟着團裡的同伴們走遍全世界讓他覺得很開心。”
蘭翹很驚訝,一下從他身上爬起來:“他家裡肯嗎?”
“他家裡給了他三年自由,三年之後他就必須回去。”高子謙輕輕嘆了口氣,有些欷歔的樣子:“起碼……他有三年。其實以前我沒太想過這個問題,只是覺得有些羨慕,但是現在我很渴望……我們自由自在地在一起不好嗎?”
他眼裡的期待讓蘭翹沉默了,她又軟軟地倒回高子謙的身上,把臉埋到他的肩膀裡,心中剩餘的理智幾乎要灰飛煙滅,原先預備好的說辭竟然一句都用不上。女人的心在愛人面前總是出奇地柔軟,幾乎像一捏就出水的豆腐,這點不管是女強人還是清潔大媽都一樣。
她懶洋洋地在他身上賴了一會兒,爬起來的時候正好面對他的眼睛,烏黑明亮中又帶有一點點狡黠,她忽然有種很奇怪的感覺,自己是不是在不經意間被高子謙下了套兒?
蘭翹氣不過,伸手揪了揪他的鼻子:“誒,老實交代,除了這個,你不回去是不是怕自己抵擋不了誘惑,把我給拋棄了呀?”
高子謙璨然微笑,卻又意味深長道:“我不會怕,但是我怕你會怕,所以……”他把嘴脣貼到她的頸邊,輕聲道,“不要再做說客了,我是爲着我們的將來好,你還是省點心吧,別把辦公室裡那套七拐八彎的心思帶回家來。”
蘭翹頓時面上一紅,訕訕把臉撇到一邊,含含糊糊說道:“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知道就算了。”高子謙笑嘻嘻地摟着她,親吻她的脖子和耳後最敏感的那小塊肌膚,一點點溼熱的氣息噴薄在皮膚上,蘭翹馬上吸了口氣,全身像被人點了穴似的酥軟下去,忍不住把腳趾都蜷了起來。
第二天蘭翹覺得後悔,她同時中了苦肉計和美男計,也真正見識到了高子謙骨子裡的那一股子拗勁。高子陌佈置下來的任務沒能完成,而且話只開了個頭就被高子謙堵了回去,估計以後提及的機會更少,只能指望日後吹一點枕邊風了。可是再仔細一想,兩人每每“坦誠相對”的時候,一向都是自己比高子謙更high更投入,這樣看來似乎連枕邊風都刮不起來,她有點鬱悶了。
再接到高子陌電話的時候,蘭翹底氣不足,只能硬着頭皮說慢慢來。
電話那邊的高子陌似乎有些不高興,語調不悅地催促:“你趕緊的。”
蘭翹也不樂意了,心想你家裡都拿這個養了二十幾年的兒子沒辦法,憑什麼要我趕緊的啊?你家門楣高又怎麼樣,我又不欠你什麼。她的心本來就一直在矛盾中掙扎,現在又有種被人脅迫的感覺,越發不滿意,於是存心不把這事放在心上了。
三月底的時候,高子謙手臂上的傷口拆線,爲了慶祝,他們兩個去了蘭翹的母校H大看櫻花。與高子謙攜手走在那片出了名美麗的櫻花林中,蘭翹目眩神迷,眼前的景象簡直只會在童話中發生,花圃裡是整片粉色和白色的櫻花,風吹起來,細碎的花瓣與粉蝶齊齊飛舞。花畔就是一座人工湖,碧藍的天空,淺碧的湖水,水裡倒映着學校剛剛建好的一座小型圖書館,白色斜屋頂,剔透的玻璃窗,這般景緻像風景明信片一般。
腳下的泥土略有些溼潤鬆軟,蘭翹一腳沒踩實,崴了一下,高子謙連忙一把拉住她,嘴裡說:“看,如果沒有我,叫你跌個狗啃泥!”
蘭翹一擡頭,正看到漫天紛紛揚揚的櫻花如雪似的落在他的肩頭,他的眼睛帶笑,眼尾微微上揚,明亮異常。她心中一窒,連呼吸都感到困難,怪不得女人喜歡浪漫溫存,這種感覺簡直像毒癮一樣,有了一次便戒不掉。
她拉着高子謙在湖邊停下來,把頭靠到他胸前,輕輕說:“這片櫻花林是70年代日本跟中國建交時贈送的禮物,到現在也有30年了……我們既然在這裡看了花,那也要在一起30年好不好?”
“不好!”高子謙從後面環住她,聲音裡含着悶悶的笑意:“30年怎麼夠,最少也要50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