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作者有話要說:本文預計三到四部,每部20章,每章2000-2500字,夠精確了吧?

另外,第一部主要是鋪墊,可能感覺比較平淡。還是那句話,能忍就忍,不能忍跳過、放棄都可以,我不介意,不用給我面子!

shihanli:謝謝大的關心。

草弦:我覺得學工科才累,對我來說,文字上的東西是最輕鬆的。

大才發現是GL啊,虧我標題後面還專門備註了的,暈死!

大是上海人啊?我實話實說而已,我小學讀的平江路小學,讀了四年多,五年級上半年轉的學,永遠也忘不了在學校裡(其實還有幼兒園,被小朋友搶走老師發的點心是常有的事)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我爸也是地道的上海人,小男人味道十足,斤斤計較,精打細算,小氣刻薄······其實我也有點這種脾氣,可能遺傳。

小柒: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握手!

wowo```、孤獨者:謝謝支持!

失戀又與林丹失去聯繫的孟緋恢復了一貫的沉默,除了上下課就是看自己的書,對什麼事都提不起興致,甚至又開始了抽菸喝酒混時間。學校裡有不少人是從省內的其它小城鎮和農村考來的,孟緋心態猶如剛到成都的時候,對滿口鄉音的同學隱隱有些瞧不起。

第一次班會時,爲了讓同學們互相認識,每個人都要做自我介紹。輪到孟緋的時候,她只是站起來冷冷地說了一句:“我叫孟緋,成都市人。”就結束了。不錯,此時的孟緋再也不會刻意咬着舌頭說着帶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話,驕傲地擡着頭說:“我是上海人。”可是,她並沒有意識到,她的語氣、她的態度仍和從前一樣可笑。

雖然,孟緋曾經以爲自己會無風無浪平靜地混完四年大學,雖然,孟緋曾經眼高於頂地覺得自己比這個學校裡的同學高人一等,雖然,孟緋自以爲失敗的初戀已經耗盡了她本就不多的熱情。愛情,仍然是毫無預兆地降臨了。

當時學校裡流行一種風氣,男生和女生互相結友好寢室,而且一般都是找外系的同學,實際上就是擴大大家的交友範圍。孟緋同寢室的一名室友的補習班同學(男)也考入了這所學校,寢室裡的姐妹們就準備和這個人的寢室結友好寢室。孟緋是可有可無的人,也就隨着她們折騰了。

那是一個炎熱的中午,有兩個男生在樓下喊孟緋室友的名字,她在陽臺上答應了,對答了幾句後,便興沖沖地跑進寢室對大家說,她那個同學來看她了,這個人不但是個大帥哥,家境也不錯,看誰有本事泡上他。聽完這話,寢室裡幾個女孩都一窩蜂地跑到陽臺上去打望帥哥,孟緋畢竟才18歲,也興沖沖地湊熱鬧去了。

室友爲了讓這羣囧囧魔看得清楚點,故意喊了聲同學的名字,他答應了一聲,隨即擡起頭來,孟緋她們住的四樓,所以他的五官大家根本就沒看清楚,只見頭髮要長不短地直直地像刺蝟一樣,孟緋有些失望,一邊轉身走回寢室,一邊嘀咕着:“哪點像帥哥嘛?真是小地方人沒見識!”這就是孟緋與陸予華的第一次見面。

然後就是友好寢室的集體活動,孟緋和大家一起下棋、打牌、跳舞。近距離接觸後,孟緋才發現陸予華的五官真的長得不錯,國字臉,濃眉大眼,鼻樑高挺。特別是他的嘴,不但長得很小巧而且紅豔豔的好像塗抹過口紅一樣,他的皮膚很白,至少比孟緋白多了,只有頭髮估計是長長了還沒來得及剪,顯得太難看。這麼說吧,陸予華如果是個女孩子,肯定是個美女。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的個頭不高,大概不到1米7的樣子。

大家都是年青人,很快就熟絡起來,年少輕狂,什麼花樣都玩遍了。一個週末的晚上,孟緋她們和對方寢室大概7、8個人一起到學校附近的一個景點,叫世界樂園的地方去玩,不過不買門票,而是翻牆進去。那天他們在裡面一直瘋到很晚,瘋到學校已經熄燈關門都還沒回去,於是大家決定今天就在街上待一晚上,聊一晚上。

夜越來越深了,雖然是10月上旬,可已感到寒氣逼人,孟緋只穿了件長袖襯衣,禁不住打起哆嗦來。陸予華見此情景,主動脫xia自己的外套遞給孟緋,而自己卻只穿了一件襯衣。孟緋穿上他的衣服後暖和了不少,出於禮貌,也就和他有一句沒一句的攀談起來,這一聊竟十分投機,倆人就這麼邊走邊聊了一夜。

沒想到,從那以後,兩個寢室就莫名其妙地有不少流言,有說孟緋和陸予華關係曖昧的,有說他們是在耍朋友的,更多的則是說陸予華在追求孟緋。因爲寧的緣故,孟緋對其它男生是很少假以辭色的,所以剛聽說這些傳言後心中很是氣憤,同時也擔心那個看上去不錯的男孩也如自己一般陷入一場沒有結果的單相思,所以便選擇了疏遠和逃避。從此,孟緋不再參加友好寢室的活動,更不和陸予華單獨來住。

沒過幾天,孟緋就差不多已經忘了這個人。

初戀就失戀的打擊,再加上孟緋讀的是一所無名的省內二流學校的毫無前途的專業,再次造就了她自卑、自暴、自棄的心理。孟緋變本加厲地開始逃課、酗酒、抽菸,不愛說話,常常一個人躲在寢室裡悄悄哭泣。這些事,都通過寢室女生的大嘴巴傳到了友好寢室的耳朵裡,也傳到了陸予華那裡。孟緋當時恨不得世上所有的人都知道孟緋不是個好女孩,都不要再來理孟緋再來管孟緋,讓她自生自滅去。所以孟緋很高興陸予華知道這些事,很希望他能望而卻步知難而退。

大概半個月後的一天吧,已經是深秋的季節了,孟緋獨自一人去上晚自習,卻意外地遇到了陸予華(後來孟緋回想起來,他應該是有意到孟緋可能會去的教室等她的)。出於禮貌,孟緋和他打了招呼後,就坐下來開始自顧自看書,一直到自習結束,孟緋也沒和他說上幾句話。可當孟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時,他卻跟了出來。見此情景孟緋主動提出到樓頂上去吹風。那一段時間,孟緋很喜歡一個人待在樓頂,望着星空抽支菸,享受只屬於自己的那份孤獨。

孟緋記不起他們那天晚上在樓頂到底說了些什麼,哪怕是第二天,她也對談話的內容憶不起一點一滴了。只記得自己好像喝醉酒說醉話一樣喋喋不休,大意就是我不是個好女孩,不值得別人喜歡,不要離自己太近等等。陸予華的話很少,唯一給孟緋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那麼明亮地看着孟緋,好像一直看到孟緋的心裡去了。

下一週的週五,孟緋又在同一間教室遇到了陸予華。這天自習結束後,陸予華提議去校外走走,由於是週末,不用太早回寢室,孟緋也就答應了。那天,他們沿着老成灌公路一直走啊走啊,說啊說啊,說的什麼大部分內容孟緋已經忘了,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談“情”,也沒有說“愛”。孟緋只記得她問了他一句:“你已經知道我不是個單純的好女孩了,爲什麼還要和我在一起?”他回答:“我想你既然這麼做肯定是有原因的,肯定是有事讓你不快樂,我只想讓你快樂起來。”當時說完這句話時,他們剛好走到一個路口準備過馬路,他很自然地牽住了她的手,過完路口後依然沒有鬆開,就這麼一直牽着,直到他們回到學校。

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就這樣在校園裡成了一對普通的戀人。那年的冬天是不是比以前的冬天更暖和,孟緋不記得了,可那雙溫暖的大手緊緊地握住她的感覺,孟緋永遠也忘不了。在那一瞬間,孟緋想起了林丹。他帶給孟緋的和林丹帶給孟緋的,是同一個感覺,安心、快樂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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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故作神秘狀)你聽說了嗎,作者打算下一章讓我們H。

緋:(疑惑地)不會吧,我聽她說因爲第一章裡有自傳的內容,某穎打算寫成清水的。

華:(不屑地)你傻啊!這年頭,寫成清水的還有人看嗎?

丹:是真的是真的,剛纔某穎跟我說了,她寫了這麼多。(神秘地伸出兩個手指頭)

華:(興奮地直搓手)2000字?太好了太好了,我就說嘛······

丹:(鄙夷地)你想什麼呢?(舉着兩個手指頭晃了晃)

緋:不會是2萬字吧(兩眼一翻快要昏過去)

丹:(得意地)都不是!是200字,某穎說了,意思意思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