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一個結果,朱銓並沒有感覺到意外,只是默默的點頭,沒有說話。
直到這進來的人數已經突破了八百的大關,朱銓這才向着衆人開口道:
“我看到大家剛剛作出的選擇了,大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覺得這個偷鴨的女士犯了罪,只有爲數百分之五的人覺得沒有犯罪或者說是不確定她有沒有犯罪。”
接着,朱銓的話鋒一轉,道:“可是,這個偷鴨的女士真的是像你們中的絕大多數人認爲的一樣,犯罪了嗎?”
話音剛落下,彈幕又飛起:
“聽張三老師話裡面的意思,那就是這個偷竊賊不算是罪犯咯?”
“感覺張三老師話裡有話啊!”
“傾向性明顯,這是要說偷鴨的那個老女人無罪嗎?”
“別賣關子了,快點說吧!”
“同求!!!”
...
朱銓將這個直播權當成自己主持節目了一樣,並沒有敷衍,也沒有不屑,態度是相當的認真,一邊看着電腦屏幕上閃出來的彈幕,一邊向觀衆們開口說道:
“同學們,我們暫且將這個“有沒有罪”放到一邊,先確定兩個事實。”
朱銓朝着鏡頭,用右手比劃了一個“耶”出來,繼續道:
”同學們,你們覺得這位抓鴨的女士有沒有錯?而我們又該不該譴責這種行爲?”
“從你們現在發得這些彈幕來看,大家都認爲這個女士是有錯的,並且我們應該對這種行爲進行譴責。”
“那既然這位女士是有錯的,並且我們要對其進行譴責,如此就說明這個女士的行爲構成了盜竊罪嗎?就像網絡上的那些人所訴求的那樣,要求警方將她刑拘,然後以盜竊罪起訴嗎?”
朱銓的目光微擡,向直播間的彈幕看去。
“實錘了!張三老師剛剛的暗示實在是太明顯了,那個大媽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沒有犯罪!”
“張老師,這怎麼可能呢?一個人偷了那麼貴的鴨,而且還煮了吃了,這麼可惡的人居然不犯罪?”
“手這麼欠的人難道不該繩之以法嗎?”
“我剛剛查閱過法律原文,上面可是明確指出來盜竊罪的定罪數額: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一般盜竊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立案了。這個鴨可是一萬多,將近兩萬元的價格,應該是構成了盜竊罪立案標準了吧!”
“對對對,我也記得的。像這個一萬多元的金額的話,應該是得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呢,要是上了法庭宣判的話,那在規則內合理利用一下,判個九年多,那這個大媽可有的受了。”
“張老師,快講講吧,這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難道這大媽不犯罪?這還有天理嗎?這還有王法嗎?”
...
看着這些個彈幕一個個的劃過,朱銓不禁點了點頭。
在自己這段時間堅持日更一些普法視頻果然沒有白費!
雖然這些粉絲還是不能準確的得到最準確的答案,但是至少他們可以主動的去分析,去查詢一些法律條文,從而幫助他們瞭解的更加透徹。
而不是像王丹珞微博評論區一樣,一律都在叫囂着“盜竊罪”、“盜竊罪”,可是問他們爲什麼的時候,啥也答不上來,只是說“她偷盜了”、“她犯法了”...這些話。
活脫脫的“潑婦罵街”之感。
看着彈幕中沒有一個答案正確,朱銓一邊搖頭,一邊開口說道:“這個問題對於你們這些普通人來說一時之間難以判定,剛剛說的那些都不對。所以我直接公佈答案,接着再給你們講一下相似的案例。”
直播間的衆觀衆們都紛紛表示驚奇:
咦,既然剛剛說的那些都不對的話,那麼那個偷鴨的大媽又構成什麼罪名呢?
衆人心裡面正在疑惑着,就聽到朱銓說出了一個讓他們驚掉下巴的答案:
“這個大媽...她並不夠成...盜竊罪。”
直播間內,朱銓語氣沉着且冷靜地、淡淡地說出了這個答案來,而整個直播間在說出答案的三秒鐘之內,彈幕幾乎是靜止的。
就好像是誰按下了暫停鍵一般。
直播間內的全體觀衆全部都愣住了,處於懵逼的狀態。
什麼意思?
不構成盜竊罪?
也就說不犯罪的意思?
一個偷了一萬多元鴨的人,怎麼可能是不犯罪呢?
衆人看着手機直播間裡面的朱銓,他們不相信這句話是從他們敬愛的張三老師嘴裡面說出來的!
讓任何人來評判,都是會覺得那個大媽犯了“盜竊罪”啊!
衆人在腦海裡再次回顧了一下案情,這個大媽偷鴨的行爲本身就是不對的,況且還將這鴨子給燉了,並且這隻鴨子的價值是高大一萬多塊錢的。
無論從大媽的動機上,還是從盜竊贓物的價值上來判斷,都是達到了“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所以,怎麼可能沒有犯罪呢?
難道說,盜竊犯盜竊,怎麼能說是盜竊呢?
反應過來的衆人開始在直播間內瘋狂發彈幕:
“張三老師,你莫不是在開玩笑吧?這...這...這三歲小孩子都知道的玩意兒,怎麼能說沒犯罪呢?”
“呵呵,要是這樣不算犯罪,那是不是以後偷鴨、偷雞、偷狗...甚至於偷鑽石、偷項鍊、偷金錢,也不算犯罪了?”
“是啊是啊,樓上說的對!張三老師,您是不是被靈魂替代了,剛剛給說禿嚕嘴了?”
“我很想相信張三老師您說的是對的,但是我的理智告訴我,這明顯錯了啊!”
“給我們一個解釋啊!”
“怎麼就不犯罪了?”
...
“普法專家張三”這個賬號上的粉絲髮言還是比較溫和,且帶着善意,希望張三給出個合理解釋,認爲他說錯了。
但是,由於朱銓之前的預告是帶上了“尋鴨事件”與“王丹珞”的話題的,因此很多王丹珞的粉絲也是涌進了直播間來觀看朱銓的直播。
當聽到朱銓說“不違法”的時候,這些極端粉絲以及被混雜其內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攛掇,直接是炸毛了,對朱銓口誅筆伐起來:
“操你M,什麼破普法專家?傻逼吧!在這兒大放厥詞,蠱惑人心!”
“照着主播的意思,偷了鴨的人還可以逍遙法外,可以不用負責任,可以爲所欲爲而不受懲罰?這事兒是沒有落在你身上,假如你的東西被偷了,你還會這麼說?”
“我猜這個張三跟那個盜竊犯老女人有一腿,指不定玩了多少次了!”
“實錘了,這貨肯定是收錢了,爲那些壞人辯護、開脫,簡直沒有良心!”
“他的心根本不會痛,因爲根本就沒有心!”
“沒想到這“專家”居然是這樣的傻叉!要想洗白,那也得慢慢洗白啊,直接上來就來了一句“不違法”,想啥呢?當我們是文盲啊?!”
“幸好這貨不是法官,特麼的亂判案子誰吃的消啊!”
“偷東西不用坐牢!你特麼怎麼不去吃屎呢?”
“這個主播明顯就是洗白那個老女人,虧我特意進直播間來看你是如何公正的評價這事兒的。沒想到這個鬼居然說這樣的話!噁心!”
“這大痦子是冒牌專家吧?睜着眼睛說瞎話!強烈要求他拿出自己的律師資格證來!”
“對!!!”
...
看着這些人的評論,朱銓並不意外。
在他打算說這件事情的時候,朱銓就已經意料到了會有這麼一些王丹珞的腦殘粉絲以及一些投機者會來這麼一出。
而且,有一說一,若不是學習法律的人,那還真的是不能夠理解這裡面的彎彎繞繞的。
就連直播間內原來的粉絲也是被朱銓弄的有些暈頭轉向。
朱銓索性就不理會這些對自己“辱罵”的評論,會顯得自己沒有格調,於是直接自顧自的說道:
“下面,我們有請我的那位好友李四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