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葉秋的眼睛快要閉下時,歐華的眼睛裡面卻****出來火辣辣的挑逗。他的眼睛卻又忍不住繼續觀看。
葉秋以前做海外做任務時,進出去多次風月場所,不知道看到過無數的脫衣舞女,用眼神挑逗,那是性暗示。
當性過後,一切都不在。忘記葉秋看過歐華的眼睛之後,心裡永遠地記住了她。她開始在葉秋的腦海裡面佔據一席之地。
她是一層霧,他自己就是一座迷茫的山嶽,把它牢牢裹住,不斷地進行腐蝕……
這到底是美女,還是毒蛇。
葉秋看着她跳舞,竟然看着睡着了。因爲她太美,太讓他炫了。
他醒來時,還躺在徐世傑的牀上,那是徐世傑的雙人牀,在那張牀上,徐世傑和歐華不知道做過多少次愛了。
裡面混合着他們兩個人的氣味。
葉秋的鼻子裡卻只想聞着歐華的氣味,這個女人像迷更像霧!
叮叮叮,葉秋的手機響了。是李潔打來了。
“你在哪裡,爲什麼這麼晚還不回來。”
“我還在徐世傑的家裡,怎麼了,不是跟你說過了嗎?”
“你回來嘛,我一個人呆在公寓挺想你的。”
“嗯!我馬上就回。”葉秋關了手機,他坐起來時,那被子很沉。他感到有些納悶。
用手一摸。
原來被子的邊緣,全部掛着名貴瑪瑙,他的心跳加速:“這歐華究竟是炫富還是變態。”
葉秋和徐世傑拜別。
“怎麼了,睡在這裡舒服嗎?”徐世傑問。
“很舒服,但是又很不舒服?”葉秋答。
“葉先生怎麼了。”歐華眼中嫵媚一露,右手從那大腿開叉的地方,掀起旗袍,一陣春光開始暴露在葉秋的視線之下。
葉秋的眼睛已經不自覺地往下面看了。
“我靠!透明色的,太撩人了。”葉秋心想。他兩隻眼睛幾乎要盯得掉在地上。滾到歐華的腿下面景色進行跟蹤!
“呵呵呵,呵呵呵。”歐華笑起來時,手一放。先前那片誘惑才被遮住。
葉秋的視線纔開始轉移。
“徐世傑,千萬不要讓你老婆出去,留着自己觀賞就可以了。”葉秋用拳頭錘在他的肩膀上。
“得了,快回去吧,你的李潔還等着你回去呢?”徐世傑也一拳擊回。
葉秋笑着走了。
第二天,當葉秋去徐世傑的辦公室時,徐世傑的辦公室已經空了。
葉秋很奇怪,就去問李潔。李潔牽着他的手說:“徐世傑走了。”
走的意思就是不幹了。
“爲什麼?”葉秋出奇地問李潔。
李潔把報紙拿來放桌子上一甩。這次家裡被盜的居然是徐世傑家裡。
徐世傑家裡的所有古董和首飾被偷得精光,包括華美身上的金襪子,兩隻古代的手鐲,還有徐世傑用來喝酒的清代酒壺。
“是誰盜的?”葉秋問。
“李衫。”李潔答。
“不是燕子李衫?”葉秋問。
“是燕子李衫,而不是燕子李三。”
李潔爲了區別燕子李衫,和燕子李三特意用筆寫在紙上面。
“呵呵,這可真是個怪事,我當上臨時調查員的第二天,就出現了這種事情。”
“你已經不是臨時調查員了。”李潔道。
“爲什麼?”葉秋問。
“你的調查員是配合徐世傑的,現在徐世傑走了,還配合個屁呀。”
“靠!”葉秋罵了一句。
葉秋被李潔氣得臉色卡白。一口氣跑出了警局。李潔要去追他。
可是怎麼追得着呢?
葉秋不明白爲什麼李潔要氣自己,他當是覺得十分的敝屈,調查員沒有幹上一天,就被免了。
他感覺自己真的是個窩囊廢,任人驅使。
還有一種自卑感。
心裡十分的不爽快,葉秋一口氣從警局往外跑,跑到了一個乞丐集中營那裡去。
四十個乞丐面呈飢色,不是斷胳膊就是少腿,還有的四腳都沒有,只是一副嘴張着等人餵食。
極其可憐,路上的行人投來寒冷的目光。還有些根本就不理。
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施捨。
坐在那裡,哭得叫着,無奈地看着遠方。
有甚者,一個開着奔馳的闊佬胖子,爲了奚落嘲諷,故意停在這乞丐陣營前面。手裡拿着一塊雞腿,不斷地吃着。
那個沒有四肢的乞丐兩隻飢餓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雞腿,嘴裡的涎都流出來了。那乾裂的嘴脣都被潤溼了。
最後那個胖子把剩下的半塊雞腿上噴了一口痰,是那很種很綠很綠的痰。粘在上面。然後扔到了他張開的嘴裡。
“不要吃。”葉秋急忙命令。
這個乞丐餓得連痰帶肉一起吞進去,哪裡顧得上葉秋的話。
“哈哈哈哈,癟三。”胖子重新戴上了墨鏡走掉了。
“哼,劉儀,你明天家裡會完蛋。”一個冰冷的聲音響了起來。
葉秋朝着這個聲音的源頭看去。
一個1米6的男子出現在他的面前。蒼白而削瘦,一臉的落拓,頭髮還是凌亂的。
這個人到那個沒有四肢的乞丐碗裡,扔下了一疊錢。
然後道:“兄弟們,你們以後就不用在這裡捱餓了。”
葉秋認真看那個人,他的手上居然戴着一副手鐲,他當然認得那副手鐲,因爲那手鐲就是昨天華美穿上的。
“你是小偷!”葉秋忽然說。
矮個子瞟了一眼葉秋之後,拔起雙腿,往暗巷裡面奔去。
葉秋跟着他,居然跟丟了,不是葉秋看不到他跑步的樣子,而是葉秋看着他跑掉的。
葉秋跟着他追了十秒,他和矮個子的距離從10米,擴到15米,再從15米到了30米。
50米,之後他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葉秋就沒有必要跟了,他很驚訝:自己可是當年在部隊一個團裡面的短跑衝刺王,卻輸給了一個矮個子。
葉秋當然不認得他,但是可以問出他是誰,如何問,他只好到乞丐那裡去問。
葉秋給那些乞丐們送了一些食物:“兄弟,剛剛送你們錢的人是誰啊?”
“那可是個活菩薩。”
“現在偷東西的人還有活菩薩嗎?”葉秋好奇。
“偷東西卻在做好事,你說這是不是活菩薩。”乞丐這麼一說倒是讓葉秋心神一緊。
“他是誰?”葉秋再問。
“燕子李衫!”
葉秋才知道李衫就是昨天晚上真正的盜賊。難怪他跑得那麼快,原來是有絕活的。
李衫,只不過和普通人一樣生活在西城,做着很平常的事,他是一名聾啞學校的教師。
性情溫和,卻沉默寡言。
爲什麼叫燕子李衫呢?他感謝自己的老爹給自己取的名字和李三同音。
他家裡原來很有錢的,老爸是個珠寶商人,卻得罪了黑道,有一天被仇人殺死,家裡的珠寶也被人全部搶了。
李衫5歲從一個闊少爺,變成了孤兒,因爲他根本就是老爸從孤兒院收養的。
老爸死掉前一年,沒有生孩子的能力,看到他長得漂亮機靈,就把他收養了。
沒有想到過了一年的優裕生活,他自己就又成了孤兒。
5歲到10歲被救濟站的負責人領養,到教會學校讀書。
11歲時救濟站沒有了資金供應,他又到了街上流浪,11歲到18歲變成了混混。
他的手腳很快,很會偷,但進了10次勞教所。
勞教所裡面有更多的神偷,他是個偷料,和神偷一族結盟,學會了更多的偷技。
到他18歲生日那天,他再次從那裡出來。
當他意識到自己很會偷時,他卻不再偷了,卻改良了。
在勞教所的推薦下,他到了一個特殊學校去當廉價職工。
所謂的廉價工人就是做很重的體力活,卻拿着很低工薪的一類人。
李衫當起了菜園挑糞工,學校吃的菜飯全部都是田裡給種的,李衫變成了他們的菜農。
18歲到20歲。李衫學會了盲語還有手語。
他學特殊語言就像他學偷一樣快。
20歲生日那天就成爲學校的正式教師。
他是個孤兒,進過富豪之家,更進過十次勞教所,所以他的經歷很多,比一般人還要深刻。
所以他比較一般人更沉默,他沉默不是因爲性格內向,而是爲他成熟。
除了給孩子上課,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兩件。
第一,去探看乞丐。第二,去到醫院裡面當義工。
爲什麼去探望,因爲他當過乞丐,所以懂得冷暖人生。
爲什麼去當義工,那是爲了贖罪,爲了減免他過去幾年的偷盜陰影。
現在的李衫已經不是那個小偷了,而是一個真正的好人,一個正直的人。
葉秋都沒有想到李衫好到什麼程度,爲了更進一步瞭解到李衫。
他到李衫當義工的醫院去了。
李衫在給兩個癌症病人當義工,一個晚期的胃癌病人吃着李衫餵給他的雞湯。
胃癌病人剛剛做過化療,怎麼可能有好味口,那個老頭子要吃雞湯是因爲他心裡想,而不是身理上想。
如果這一頓沒有雞湯喝,那麼也許明天就沒有雞湯了。
李衫拿着那湯勺,一勺一勺地舀到老頭子的嘴裡。
老頭子吃完了雞湯,李衫準備拿毛巾跟他擦嘴,但是老頭子的化療副作用又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