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場大病,幾乎耗盡了我所有的元氣,我發現在你自己不健康的時候,真是什麼人都管不了了。
說真的,這個時候多虧了有沈頌,當然我弟弟在消氣了以後,也幫了我不少忙。會來醫院看看我,會聽我的話好好照顧我爸。功勞最大的還是沈頌,可謂是鞍前馬後,在醫院花的錢,也是人家給掏的。
我問他有多少,他總說這個不要我操心,讓我好好養病。我這病生的,各種忌辛辣忌刺激性氣味,忌菸味兒,忌豆製品,忌熬夜忌操勞忌喝酒,各種忌,沈頌記得比我還清楚。
當年沈頌他媽說我,我這心就是鐵打的,也該感動了。現在鐵打的心也該碎了,我感動啊,非常非常感動,有種沈頌救我一條命的感動。
這人情欠得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還了。
沈頌他媽看不慣沈頌這麼照顧我,跑去找我後媽談話,我後媽在沈頌他媽那裡吃了憋,就跑到醫院來罵我。
她說:“什麼時候了還添亂,早不生病晚不生病這個時候生,看看誰還管你!”
她還說我,做人長長心吧,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個沈頌對我這麼好的人了。我後媽說的不對,她只是看到沈頌對我好而已,我相信如果黎華在我身邊的話,他會比沈頌做得很好。
可惜造化弄人,這個時候在我身邊的並不是黎華。
我沒勁兒和後媽幹仗,忍氣吞聲地住完了院,還是打算抓緊時間回北京工作,先把欠沈頌的錢還上,然後想辦法把我爸接出來自己照顧。
燕小嫦給我打電話說,“這回結婚可能是真的了,連教堂都選好了,哎……”
她指的是黎華,我心裡默默地也嘆了口氣,沒說什麼把電話掛了。我要是沒生這場病,也真的有可能去試試搶婚,我現在都這樣了,真是折騰不起了。
我只能很消極地想,我和黎華大約真的是緣分就到這裡了,儘管無法想想,他真的娶了藍恬,又是怎樣一番場景。
可我自己這邊焦頭爛額。
雖然出院了,但我的身體很弱,每天要吃一把藥,尿出來的尿都跟紅茶似得。我認真想過,自己前半生到底造了什麼孽,它怎麼就非要過得這麼坎坷呢。
但我又始終相信,人的一生都是公平的,前面遭罪後面享福,前面享福後面也許就會遭罪。所以我又覺得,就讓我在還算年輕,還撐得動的時候,把能遭的罪一口氣都遭完吧,也許以後剩下的就都是好日子了。
然後我弟辦好了手續準備出國,然後我後媽心癢難耐,想跟着一起出國,然後她需要錢,然後她想了天底下最沒良心地辦法,跟我爸離婚,讓我爸把所有的錢都給她。
她跟我爸說,她什麼指望都沒有了,就是爲了我弟,她認爲我爸作爲個當爹的,把夫妻共同財產都給她,然後她拿去供我弟讀書是應該的。而她要去加拿大照顧我弟,她說外面太亂了,她要是不親自看着我弟,她不放心。
她又說,我爸身體不好,本來她也不想離婚,但是加拿大太冷了,不合適他養病,我爸還該在這裡呆着,畢竟有個女兒。但她不希望耽誤我爸的後半生,離婚是爲了給我爸自由,好讓我爸以後還可以再找個能照顧自己的老伴。
這些話,都是後來我爸跟我說的,我爸一邊說這些一邊跟我哭,因爲他已經同意離婚了。我非常不能理解,我爸到底愛那個女人什麼,這麼縱容了她一輩子,連離婚都毫不含糊。
而我爸,基本從來都只爲那個女人着想,他現在難過,是因爲自己被這個女人拋棄了,他自己還說,這都是他當年拋棄我親媽的報應。
他自認爲自己想了很多,唯一沒想到的是,他現在孤家寡人了,我必須接受他今後的全部人生了。
而我爸又覺得,反正自己這個樣子,可能活不了幾年了,所以也不會拖累我太多。
哎……
這年五月,我和沈頌領了結婚證。
因爲他把我感動了,因爲他說他會和我一起照顧我爸,就算我人不在這邊,他也會照顧我爸。因爲他說,我不愛他不要緊,不想跟他過也不要緊,他家房子要拆遷了,他再不結婚來不及了,爲了那六七十萬一套房子,就當我是幫他一個忙,先領證,讓他把房子的事情辦了。
我們倆要是過不到一起去,大不了等房子拿到手再離。
領證那天,我沒有打扮,我無精打采的,好像自己在過別人的人生。好像從現在開始,叢優已經不是叢優,不知道是誰了,反正不是我自己了。
我們沒有戀愛過,着急領證就是爲了那筆錢,從我的方面講,甚至是爲了還這些年在沈頌那裡欠下的人情債。
領證結束以後,我說我要回家,沈頌說想帶我去看看裝好的房子。加上他自己買的房子,算上之後會領到的兩套,沈頌也算有三套房產的小土豪了。
我行屍走肉一般,陪着他去看房子,然後在新房裡,他想非禮我。
他太心急了,心急得我有點反感。
我把他推開,我說:“我們說好的,這些事情慢慢來。”
他說:“你現在已經是我老婆了。”
我說:“沈頌你知道,我和上個男朋友在一起四年,不可能說忘就忘的,我這麼快和你領證什麼原因都說明白了,我也不想騙你。”
這之前,我們真的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
沈頌在我面前生氣了,但好歹現在還是忍着的,他說:“那行,你先帶着你爸搬過來住吧。”
我沒和沈頌住在一起,因爲打心眼裡,不認同這是一場婚姻。可是我已經把自己賣了,在腦袋不清楚的情況下,糊里糊塗地就這麼賣掉了。
儘管我和沈頌說得一清二楚,但在我爸媽和他爸媽那邊根本就說不清楚,他們就是認爲我和沈頌結婚了。
後來沈頌他媽跟我爸商量辦酒的事情,我從醫院做完檢查回來,看到我爸離婚後難得一見的笑容,得知他們在商量的事情。
我這心裡忽然一堵,又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找沈頌出來談,我說:“你怎麼沒跟你媽講清楚啊?”
他說:“結婚辦酒不是很正常的麼?”
我發現沈頌這是賴上我了,下了個套讓我鑽進來以後,我們之前的約法三章就統統不算數了。我好聲好氣地跟他講,“沈頌我是真不想欠你的,你家分房子的錢,我一分都不要。等我這邊緩過來了,我爸也不用你養。等房子分完下來,咱倆就去辦離婚。我心裡的人不是你,硬跟你過,真受委屈的是你。”
沈頌不服,他說:“你憑什麼就知道咱倆過不了,那個人有那麼好麼,早早晚晚不就忘了麼。”
我不想跟他解釋更多。
他跟我放狠話,“你現在已經是我的人了,想離婚沒那麼簡單。”
後來我發現,沈頌就是很能放狠話,跟我弟跟我跟我爸媽都放過狠話,但他放完狠話,說的那些一件事情都沒辦成過。
我爸媽還在跟沈頌家裡喜氣洋洋地張羅辦酒,我每天都過得恍恍惚惚,覺得這事兒必須快點解決掉。
我沒打算真跟沈頌結婚,他就算不跟我離,按照婚姻法,也是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
但現在必要的問題是,我得離開這裡,去工作,去自力更生,把我爸接出去,從根本上劃清和沈頌家的關係。
欠他的人情債,我跟他註冊,幫他拿一套房子,已經算還得非常徹底了。這債我也不打算接着欠下去了。
於是我忽然想起來,自己手裡其實是有錢的,因爲我有一枚戒指,黎華沒來得及送給我的一枚鑽石解釋,這鑽戒起碼能賣到二十萬。
可我內心裡是非常不捨得的,這是黎華留給我的唯一的紀念品了,我本來想,死了都拿它陪葬的。等我都腐了爛了,它還會一直恆久遠下去,這果然就是鑽石的意義了吧。
我把戒指從行李裡翻出來,從我回來過後,我就一直沒動過它,簡直是藏着的,也沒人知道我有個這麼值錢的玩意兒。
這兩天反覆在猶豫,沒事兒就拿出來看,所以收得不是很好。
這天沈頌又受刺激了,跟部門的出去喝酒,喝多了回來,想學其他男人一樣,回家就找老婆,讓老婆給伺候着。
可我沒拿自己當他的老婆。
但我又沒想跟酒鬼吵架,他想睡我的牀,讓他睡去吧,我去睡沙發。沈頌死皮賴臉地過來抱我,我拿了吃奶的勁兒給他推開,終於給他推急眼了。
他媽我:“都結婚了還拿自己當聖女呢!跟別的男人也不知道操過多少遍了。”
我要不是念在關係微妙的份上,我就打他了,好歹我是忍下了,塞了個枕頭過去,以飛快地速度跑出房間。
然後我坐在沙發上哭到半夜,我不知道怎麼了,到底是因爲什麼,我把自己搞成現在這個樣子。
兩個房間裡,我爸和沈頌大呼的聲音此起彼伏,我抹了抹眼淚,打算明天就去賣戒指,然後帶我爸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