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見面三分情,我雖然對薛家正,一直心存點小芥蒂,但多少還是拿他當朋友看的,如今他要走了,且不知道打算什麼時候回來,還回不回來,心裡多少有些小不捨,儘管就算他一直常呆在W市不走,我也不會閒的沒事兒想見他。
離別它是一種氛圍,容易讓人感慨。
出國,我在祖國的大江南北跑了一大圈,到底也沒想過要出國。我覺得那太遙遠了,是一種心理上的遙遠,我不捨得距離自己的故土太遙遠。我覺得,還是有很多人有和我一樣的感覺的,所以薛家正在畢業兩年後,才猶猶豫豫地決定了要出國,總感覺這個出國的原因裡面,還有些別的小理由。
比如他終於決定徹底放下藍恬,完全開始新的生活。比如他對這裡產生了厭倦。
從藍恬到黎華再到燕小嫦邵思偉,薛家正挨個話別,話到最後還是找到了我。說實話,我還真不知道我跟薛家正有毛線好別的,過去在藍恬這個問題上,他可沒少給我難堪。
我跟薛家正在個角落坐着,其他人或躺或坐,彼此都不說話,在想自己的小心事。薛家正跟我說:“叢優,看見你,讓我想起一首詩。”
“什麼詩?”我微微瞪了下眼,薛家正可不是什麼詩人,我也不是什麼如詩的女人。
然後他朗誦了,用特無奈地口氣朗誦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噗。”我就笑了。
我就知道他嘴裡沒什麼好詩。我說:“你罵我是草根。”
薛家正說,“草根是草根,那也不是罵你啊,草根有草根的好處,比如弄不死。”
我說:“弄不死的那是小強。”
薛家正深吸一口氣,又嘆息一口氣,他說:“你說,你都跑了這麼一大圈兒了,你怎麼就又回來了呢?啊?”
他微微皺眉看我,挺認真地問。我心裡稍稍防備了下,擔心薛家正還和以前一樣,又要警告我離黎華遠點,給他心愛的藍妹妹和黎華留髮展的機會。但我老早就有的覺悟是,黎華和藍恬要發展,那絕壁是他們兩個人的事兒,千萬別往我身上扯。
薛家正看穿了我的小心思,他說:“哎喲給你緊張的,放心吧,”說着,他拿手掌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以前對你是有點兒意見。”
我點頭,“呵呵……其實我對你也有。”
“現在呢?”他問。
我想了想,“現在還行,感覺都過去了。”
薛家正搖搖頭,朝藍恬和黎華的方向分別看了一眼,說:“你覺得真能過去麼?一個個腦子都沒毛病,你不記得,也會有人幫你記得。”
我本來以爲他指的是感情,而這時候薛家正又朝藍恬的方向看了一眼。藍恬現在已經沒有在哭了,只是抱着膝蓋,望着很遠很遠地方的海,在發呆。
我想我明白了,薛家正主要指的,是藍恬曾經被兩次強姦的事情。
我說:“你放心吧,不會有人再跟她提了。”
薛家正說,“叢優如果是你,你會怎麼想?”
“我不知道,”頓了頓,“可能……會覺得自己很髒吧。”
薛家正又長長地嘆了口氣,我記得他不是個很愛嘆氣的人,他這個人做事兒很乾脆利索,遇見問題想辦法,想完辦法,不管是對是錯去實施。就是在過去,我雖然反感薛家正對我的態度,但並不否定他做人的品質。
薛家正說:“多的我就不說了,你都明白。幫我好好照顧她。那以後,她一直也沒什麼朋友,瞭解的也就這麼一幫人,尤其是你。”
我們這些人裡,邵思偉和藍恬混得不熟,燕小嫦自從藍恬甩過薛家正一次以後,對藍恬又有意見,黎華和藍恬呢,身份感情微微尷尬,薛家正又要走了,大概真的能陪陪藍恬的,也就只有我了。
當然,作爲曾經的好閨蜜,現在雖然因爲距離和時間疏遠了些,但照顧她的心情我義不容辭。
“還有個事兒,”薛家正轉頭面向我,我也看着他,“你跟華子這是……啊?”
“啊什麼啊?”
薛家正挑了下眉毛,“大腿都躺上了……”
“啊……”我掩飾地笑着,說:“他不是喝多了麼,嬌貴的,說頭疼,還怕草裡有蟲子……”
薛家正笑笑,特正經地說:“哎呀,反正你們好不好的,也不是這一天兩天的事兒,這麼久都過來了。華子這個人呢,你也清楚,嘴巴不愛講,都裝心裡呢。以後再遇見事兒啊,你要能行,就多替他想想,想不通的就直接問他,別一個個的都把事往心裡裝,嗯……”又是一口嘆息,“能好就好吧,恬恬也該死心啦。”
藍恬到底有沒有對黎華死心,這個問題大概只有她自己知道,我只是能看出來,薛家正對藍恬,那是一百個還沒死心。眼下臨別,不想弄得太傷感,我也就跟薛家正開起玩笑來,說:“你這是勸我跟華子好呢,還是想讓我幫你幹掉一個情敵?”
他也抿嘴笑笑,笑得蠻親切的,“都有吧。”
青春的道路上,從過去通往未來,我們送走了一個又一個,又迴歸了一個又一個,自己也在其中反反覆覆,從校園到社會,每個人變得越來越不同,但只要你有心,有些朋友有些感情,足以經久不忘。
或許會想起,但不聯繫,然後在時間的鋪墊和命運的沖刷下,一些痕跡變得越來越淡,淡到你不記得是什麼時候將它忘記了。也許這就是感情最完美的姿態,善始善終。
薛家正走了,我們就在這片草坪告別,百米外的海上公園,波濤淺淺拍岸。他一個人,走過十字路口,一個人站在我們所有人的對面,招手攔了一輛出租車,車子揚塵而去。
走之前,他對我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明天都不準去機場送我啊。”
藍恬在哭,連燕小嫦都哭了,我面向薛家正展露微笑,我想我們已經徹底冰釋前嫌。
之後我們幾個人又在草坪上躺了一會兒,這種頗具文藝範兒的事情,大約走出校園以後,很多人都沒有機會再做了。
然後燕小嫦回家了,邵思偉回學校了,剩下我和黎華還有藍恬。我一直跟藍恬挽着胳膊,黎華問我:“這麼晚了,你回不去了吧?”
嗯,這個時間已經沒有回縣城的車了,黎華喝酒了,也不能讓他開車送我回去。我點點頭,他又問:“晚上打算去哪兒?”
“找個地方隨便住唄。”我淡定而隨意地回答。
藍恬已經去路邊招出租車,黎華悶吭一聲,吸引我的注意力,而後噙着絲壞笑說,“需不需要我……嗯?”
“嘁。”
我轉身走掉了,因爲我已經跟藍恬說好,今天晚上去她那裡擠擠了。我纔不着急和黎華怎麼樣呢。
也許真的因爲沉澱了,長大了一些,我想我開始變得更有安全感了,這種安全感能使我更有耐心,不着急去改變什麼,因爲我漸漸開始真正地相信,該是自己的,總會有的,不是自己的,你凌晨就跑過去排號,也不一定幹得過開掛的黃牛。
後來黎華跟我說過一句,“叢優你別指望我再追你一次。”我就感覺,我如今這個不搭理他的做法很對,我不打算再跟他糊里糊塗地好上,糊里糊塗地分手,所以這次要更慎重。
陪藍恬在她住的地方睡了一覺,這不薛家正走了,她這玻璃心得起些波浪麼。臨睡前,藍恬跟我商量,問我有沒有可能換份工作什麼的,然後搬到W市來,這樣大家就可以經常聚一聚了。
我如今漸漸地,也越來越開始傾向於這個想法。
其實我在縣城裡,生活是很枯燥的,主要也就是因爲沒有玩得來的朋友。每天就是工作地點,和兩個家之間來回跑。
最讓我頭疼的是,我們公司這工資到底打算拖到什麼時候,還有就是,怎麼樣能儘可能躲着沈頌。
到W市來,其實是個不錯的想法。
回縣城後沒兩天,發生了一件特別大的事情,這件事情幾乎顛覆了我過去整整二十年,對我後媽的看法。我覺得,我太小看人了,心眼兒實在太小了。
我後媽給了我二十萬。
她說:“這錢是你爸給你的,你看你那工作,幹得也掙不着錢,二十萬不夠多的吧,也夠你自己乾點兒小買賣了。上次那個商鋪就挺好,我還專門找你爸朋友問了,那邊一樓賣品牌,二樓買鞋包,三樓是服裝,你看看你能幹點什麼,就別瞎折騰了。”
拿着手裡這張銀行卡,我覺得這像個空頭玩笑。後媽走了以後,我把我弟拉到房間,緊張地問:“叢良,你告訴我這不是做夢?你媽她腦子沒事兒?她不是燒糊塗了?”
我弟點點頭,認同地說:“我也覺得她有點燒糊塗了,哎呀反正給你你就拿着嘛,錢都到手上了,還能坑你麼?坑你她能撈着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