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四面楚歌(上)

掛斷電話後曹雲趴在南宮騰飛的桌子上一動不動的裝死。南宮騰飛走向冰箱,從裡面拿可樂放在曹雲面前。曹雲接過可樂,猛喝一口,問:“南宮,你爲什麼不結婚?”

南宮騰飛:“你纔沒結婚,我兒子在美國唸書。”

曹雲:“你爲什麼不再婚?”

南宮騰飛坐下,想了一會:“我覺得你是個怪胎。你這個年齡應該很衝動,有進入圍城之中的衝動。你是怎麼思考問題的?完全邏輯和理性的思考。現在爲什麼有那麼高的離婚率?就因爲年輕人衝動。愛啊,情啊,當然還有錢啊。我爲什麼要再婚?缺人照顧?我可以請保姆,我隨時可以請私人護士,私人醫生。愛我有啊,但是我給不起,我寧可給錢。”

南宮騰飛:“你看我穿的像單身漢嗎?爲什麼不像,花錢啊。錢賺來就是花的。每個月有專業服裝設計師上門,幫我定製兩套衣服。每週六下午,私人理髮師上門服務。家每天兩小時家政,我保證每天家都是乾乾淨淨的,我只聽見家政的感謝,聽不見家政的抱怨。有沒有錢辦不到的事?有,原因錢不夠多。我爲什麼拼命賺錢?賺錢的目的是什麼?”

南宮騰飛:“固然有時候挺羨慕歐陽逸,他有個好老婆。如果有這樣的好老婆,我也娶。但是你怎麼就保證你娶的老婆是好老婆?我幹嘛要冒這麼大的風險?我如果沒幾千萬存餘,我肯定會再娶,只能夫妻一起努力,沒其他辦法。我有錢,我有孩子,外?我爲什麼要給自己找不自在?”

曹雲下巴掛在桌子上。

南宮騰飛:“沒事,去愛吧,你這個年紀應該去愛。去結婚吧,沒事,不滿意就離婚。想那麼多幹嘛?你這個年紀不衝動的愛,那纔是糟蹋人生。愛這東西,是你這個年紀專有的熱情……去吧……我是過來人,我很清楚愛情這玩意,人這輩子只能遇見幾次,要知道珍惜。過來人再告訴你一句真理:結婚和愛情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結婚在於合適不合適。但不結婚不知道合適還是不合適,所以去結吧。早結早離,我這邊可以介紹你加入單身俱樂部。”

曹雲不滿:“說不準我不離呢?”才45%左右的離婚率而已。

南宮騰飛:“我也祝福歐陽逸夫妻。”

曹雲無語:“老狐狸,來來來,我最近被折騰頭大,無法定心。你幫我分析分析案子。”

南宮騰飛:“免費的?”

曹雲摸口袋,拿出一張葉瀾抓娃娃找的零錢放在桌子上,南宮騰飛伸手把錢收了。行有行規,他有他規,他不做免費的案子。

……

在高山律師所曹雲房間,葉瀾正在通過電話和某人聯繫:“我覺得他有些煩我。”

某人:“放心,曹雲屬於左半腦思考人氏。你受傷了,精神脆弱,這些因素他都會考慮在內,只要你不鬧他就不會翻臉。結果還滿意嗎?”

葉瀾:“嗯。”

某人:“差不多就行了,記得,少給他添麻煩,兩到三天出現在他面前一次。他見多了你,會煩。你不在,又會想你。你呢,日常不要給他電話,和他社交軟件聊天。曹雲這人基本不看社交軟件,估計就上廁所看。看見了你信息,再看時間,他會心生罪惡感和愧疚感。爲補償這份感覺,他會想辦法抽時間主動來接近你。”

某人:“男人就那麼回事,有事再給我電話。再提醒你一句,別讓他知道有人支招,否則必然翻臉。”

某人自然就是越三尺,越三尺掛斷電話後,對九尾:“曹雲這八天,根本沒有任何進展。”

九尾看越三尺:“葉瀾爲什麼會信你?”

越三尺:“因爲我的辦法可以讓她不至於失去曹雲。再者,葉瀾雖智商在線,但是一向不高。情商還可以,但也強不到哪去。她是一個很好控制的人。說白了她是我的一個線人。”

越三尺:“不過,如果你喜歡的話,我可以讓葉瀾很快出局。只要我稍微安排,曹雲就你的了。”

九尾:“你是不是覺得這麼玩弄人性很有成就感?”

越三尺:“我已經不是少年的越三尺,不會刻意去玩弄他人。我知道很多人認爲我是一個不擇手段想要成功的人。沒錯,我確實有野心,但是我也在正經辦事。不走偏門,你認爲我們可能抓到曹烈嗎?”

越三尺:“你最近狀態不對。以前你是一名盡職的檢控官。現在,特別是大名城之後,你竟然糾結在正義和非正義上?讓我有些失望,不過我能理解,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很容易受他影響。可是你想過沒有,你這種行爲被稱之爲瀆職。”

“瀆職?”

越三尺靠近九尾:“警察工作是抓捕嫌疑犯,你的工作是指控嫌疑犯,法官的工作是定嫌疑犯是否爲罪犯。現在你一個人卻想把三個工作都幹了,由你主觀來判斷嫌疑犯有罪或者無罪,難道這不是瀆職嗎?那不如直接由警察定罪好了?”

九尾一時間被問愣了,越三尺在九尾耳邊輕聲道:“受到感情影響的人不僅只有曹雲,還有你,也有我。”說完,在九尾臉頰下一親,轉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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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如同觸電一般朝後一閃,看越三尺背影,狠擦兩下臉頰。雖惱火,但九尾承認越三尺說的很有道理。九尾又怒了,對己而怒。曹雲說了,自己覺得很有道理。越三尺說了,自己又覺得很有道理。

到底誰有道理?

這個問題司馬落給出了滿意答案:“記住一句真理:不要聽曹雲扯淡。他需要你正義的時候會說服你正義,他需要你邪惡的時候就會說服你邪惡。”

迷途羔羊被指引回家的路。九尾內心如火,她一定要拿下這場官司,將曹雲打敗,送自己迴歸本源,不再受這個惡魔般男人的影響。

……

這四天葉瀾非常乖巧,在社交軟件的留言讓曹雲倍受激勵。同時曹雲也很歉疚,在葉瀾受傷期間,自己忙於工作不說,還對葉瀾退避三裡。

葉嬌殺人案預審庭中,曹雲和助理高山杏出庭,曹雲否認葉嬌被控的殺人罪指控。控方主控官助理司馬落確認指控葉嬌故意殺人罪。

預審庭結束,第二天上午九點,本案正式開庭審理。

司馬落首先陳述案情。大概內容是:葉嬌攜帶氰化鉀和南文前往森林公園,將氰化鉀投入到礦泉水中,最終由南文喝下。由於犯罪嫌疑人葉嬌對警方詢問採取不配合態度,所以檢方目前還不清楚葉嬌是用什麼辦法讓南文喝下氰化鉀水。請法官同意,控方先就此問題詢問葉嬌。

這種問題在審問中可以沉默,但在庭審中沒有沉默權。諸如你在朋友家客廳看電視,朋友屍體就在沙發上,你必須回答爲什麼沒有報警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你不回答也可以,但是控方可以說服陪審團接受控方單方面的推理。

九尾走到被告席附近,看都不看隔壁的曹雲,問:“葉嬌,案發當天,你是否取走流浪之家的獸用氰化鉀?”

葉嬌回答:“沒有。”

九尾:“你是否在礦泉水中加入氰化鉀?”

葉嬌:“沒有。”

九尾:“你證詞中說,案發當天,南文臉色很難看。在森林公園停好車,下車之後就一路拉着你走,一聲不吭,一直到你們約會地點。”

葉嬌:“是的。”

九尾:“對於這個描述你是否需要修改?”

曹雲:“反……”

司馬落:“現在是檢控官詢問被告時間,辯方律師有意無理由的打斷檢控官詢問,可以視爲擾亂法庭秩序罪。”

你讓我反對下會死啊?但這就是曹雲教導的氣勢,壓住你的氣勢,讓你煩躁,讓你惱火。司馬落今天不僅要亂曹雲氣勢,而且還要保護九尾不受曹雲的干擾。

法官:“辯方律師,有問題一會你可以說明,或者詢問被告。現在是控方質詢時間。”

曹雲解釋:“我只是提醒一下檢控官,反面裙子的拉鍊沒拉好。公堂上這麼多人,總要注意形象的。”

曹雲一說,九尾立刻手摸臀部:“拉好了。”

曹雲:“不好意思,是我看錯了,對不起。既然你拉好了,請繼續。”

司馬落無語,在堂堂正正擾敵不能用情況下,就無恥的使用劍招。

九尾今天情緒比大家想的穩定,冷冷橫了曹雲一眼,繼續道:“對於我剛纔的描述,被告你是否需要修改?我鄭重提醒,我可以給你十分鐘時間回憶,但是請你對你的回答負責。這邊有法官,有陪審團,千萬不要回答後,又改口說自己記錯了,記不清了。”

葉嬌很肯定回答:“不需要修改,我記得非常清楚,我被嚇壞了。”

“很好,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九尾舉下手,司馬落放出一張照片到大屏幕上,九尾從口袋拿出一根短棍,拉長變成教鞭。九尾指照片:“這是森林公園的北面停車場,被告和南文在這裡下車。”

葉嬌:“是的。”

九尾:“對不起,我沒有問你。南文的死亡地點在這裡,距離一千一百米,中度上坡,正常行走時間12分鐘,考慮到被告所說的快走,我們姑且算十分鐘。”

九尾收教鞭,走到葉嬌身邊,問:“被告,請問礦泉水一共有幾瓶?”

葉嬌一愣:“一共我不知道。”這問題麻煩就來了,曹雲不能暴露葉嬌處理掉一瓶水的事實。

九尾:“換個問題,你看見的礦泉水有幾瓶?”

葉嬌:“一瓶。”

九尾:“確定?”

葉嬌點頭:“確定。”

九尾:“請一號證人,王證出庭。”

曹雲知道王證會出庭,根據寒子的瞭解,王證是一位金融公司的職員。其住宅和公司距離森林公園十萬八千里,據時間算,王證當天應該在公司上班,曹雲對這個人證莫名其妙。

王證出庭,介紹說明後曹雲就知道麻煩了。王證根本不是職員,是森林公園步行道小商販。桑尼耍了自己,桑尼用風雪牽制了寒子。

死劍人……

九尾:“證人,你認識被告嗎?”

王證回答:“見過。”

九尾問:“見過很多次?”

王證回答:“三次。”

九尾:“爲什麼就見過三次,你能記得?”

王證:“很少能見到這麼有禮貌,這麼漂亮的女生,我當然記得住。”

九尾揮手,司馬落將南文照片換上去,九尾問:“你認識他嗎?”

王證:“我沒有什麼印象。”

九尾問:“上一次見到被告是什麼時候?”

王證回答:“六月上旬,具體幾號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再上一次呢?”

王證回答:“那應該是春節後不久,我對女孩印象非常深。我今年五十歲,從來沒有人向我鞠過躬。我還用女孩例子說了我兒媳婦……”

“證人,請不要廢話。”九尾道:“六月前後你就見過被告一次?”

王證點頭:“是。”

九尾看向葉嬌問:“被告,除案發時,你上一次去森林公園是什麼時候?”

葉嬌回答:“三月一號。”

九尾:“也就是說,證人六月時候看見你們的那一次,就是案發時間?”

葉嬌很抱歉:“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問:“證人,六月那天,你見到了她?”

王證:“是的。”

九尾再問:“她做什麼?”

王證回答:“她找我買了兩瓶礦泉水。”

此話一出,聽審和陪審席一片譁然。曹雲巍然不動,他手上東西太少,砸出來也就能攪攪局。

九尾問:“當時她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王證:“一個人。”

九尾:“大家看大屏幕,這裡是停車場,當時死者南文汽車停靠在這個位置,距離森林公園入口只有五米。證人在入口側面售賣飲料,這個位置。證人是看不見入口,看不見死者。由此推斷,被告和死者到森林公園入口,被告讓死者稍等,自己到證人處購買了兩瓶礦泉水。”

曹雲站起來:“反對,控方在誤導陪審團。被告買了兩瓶水,不代表有兩個人。也不排除案發後,被告重遊故地的可能。”

“曹律師,不要着急。”九尾讓司馬落換圖片,問:“證人,被告購買的是不是這種礦泉水?”

王證回答:“對。”

九尾:“你一共賣幾個牌子礦泉水?”

王證:“五個。”

九尾:“你怎麼記得住牌子呢?”

王證:“這牌子礦泉水瓶蓋很緊。我很喜歡這位小姑娘。爲了和她多說一句話,我就提醒,蓋子很難打開,需要我幫你嗎?女孩對我一哈腰,帶微笑對我說:沒關係,他男朋友可以打開。我挺好奇的,女孩的男朋友是誰。”

九尾:“你去看了?”

王證:“沒有,當時有顧客買冰淇淋。不過我聽見女孩說:讓你久等了。我攤位距離入口也就十米左右,我聽的很清楚。”王證攤位在步行道位置,爲了安全,不能將攤位擺到停車場內。

九尾:“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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