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曾祖母孟賈氏的故事

第六節 曾祖母孟賈氏的故事

按照薊縣人的習俗,稱呼祖父爲“爺爺”,稱祖母爲“奶奶”,稱呼曾祖父爲“老太爺”,稱曾祖母爲“老太太”(有的地區稱曾祖母爲“老奶奶”,也有的地區稱曾祖母爲“太奶奶”或“祖奶奶”)。

我的曾祖母孟賈氏,1882年出生於薊縣別山鎮小屯的漢族賈姓農民家裡,中等身材,一雙小腳,是中國農村典型的“小腳女人”。

過去,人們俗稱女人的小腳爲“三寸金蓮”。小時候我見過曾祖母洗腳,見到她的小腳,的確與我們正常人的腳不同。她們的小腳是不是真的只有三寸(10釐米)我記不得了,估計也就十多釐米,只有正常女人腳的一半。正常人的腳掌是寬於腳心和腳後跟部位的,五個腳趾雖然不一般齊,可前後排列的位置差距也不太大。而過去婦女的小腳是一種半圓錐體的形狀,她們的腳底板是平的,腳掌部位也成了比腳心部位還要窄的三角形,腳背子成了半圓錐體。大腳趾在三角形腳掌的最前端,處於腳尖的頂尖部位,其餘四個腳趾已基本退化了。

據說古代的漢族女孩子從六七歲或者七八歲開始裹腳,開始由家長給纏裹,習慣以後就自己纏裹。裹腳時不穿襪子,先用布帶子把幾個腳趾緊緊地纏裹在一起,再把襪子穿在裹腳布外面。裹腳的目的是不讓腳正常發育,使腳的長度永遠保持在七八歲小孩的尺寸。因爲小孩子骨骼軟,很容易變形,可以把扁平的形狀改變成半圓錐形狀,但是在開始硬性纏裹時,走起路來特別疼痛,還有的纏裹太緊影響血液循環,造成腳趾潰爛。只有到了成年階段,過了發育期,身體和腳的骨骼都定型了,不再發育了,已經變成畸形的小腳也不需再繼續纏裹了,可以直接穿鞋襪了,走路也不疼痛了,但是這需要經過十多年的時間。所以,過去女孩子們都把“裹腳”當成一種“痛苦”和“災難”,都是在家長的強迫下進行的。那時期農民家庭勞動分工是男耕女織,男人到田間勞動,女人在家裡做家務,這種小腳對家務勞動的影響還不大,對於下地幹農活是絕對不適應的。

中國漢族婦女從什麼朝代開始纏足裹腳,人們的說法不一,小時候我聽老輩人說,因爲周文王有一個女兒出生時是一雙雞爪子,所以就用布帶子纏起來,外面再穿一雙小鞋。周文王爲了掩蓋他女兒的雙腳殘疾,就宣佈女孩子的腳越小越美,還命令全國的女孩子都要從小裹腳纏足,於是從周朝開始,漢族婦女就以小腳爲美了。後來有的報刊介紹,女孩裹腳是從三國歸晉以後的南北朝時期開始的,不管怎麼說也有千年以上的歷史了。清朝取代明朝以後,雖然掌權的滿族和漢族旗人家的女子並不裹小腳,可是也沒有禁止不在旗的漢族婦女纏足裹腳,因此漢族女子還是以小腳爲美的,還必須從小就纏足裹腳。辛亥革命後,漢族婦女還是以小腳爲美,還是繼續強迫小女孩纏足裹腳。到1919年五四運動後,興起了新文化運動,政府號召改變婦女裹腳的陋習,要求全部放開女孩的裹腳布,讓她們的腳自由發育。當時的老百姓稱這種運動爲“撒旗裝”,意思是和旗人的女孩子一樣裝束了。到了上世紀三十年代,薊縣農村才逐漸改變了小女孩纏足裹腳的陋習。我母親(1924年生)小時候還曾經纏足二三年,到十多歲後“撒旗裝”了,不裹腳了,但是也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形成了一雙“半大腳”。

孟賈氏沒有學名,婆家人也不知她的乳名,18虛歲(1899年)嫁給我曾祖父孟昭信(1877——1942年)後,戶口登記的名字就是孟賈氏了。她嫁到孟家後,與公婆及小叔孟昭義(1886年——1944年)、兩個小姑等人一起生活。全家六七口人,一個小院,就是林家衚衕的孟家東院,有三間正房和三間東廂房,都是磚頭土坯牆體的茅草房。那時孟家還沒有多少土地,孟昭信和父親孟廣福都是油漆彩繪的工匠,以爲廟宇殿堂的雕樑畫柱搞油漆彩繪的工作爲主要職業,按現在的說法就是打工族,以掙工資爲生活來源,只在馬圈頭村邊買了一畝多旱地做墳地。家裡沒有自己生產的糧食,日常消費的糧食、蔬菜、柴草以及棉布等生活物資全靠到市場上購買。男人們到外面去掙錢,女人們在家裡做些家務,主要是做針線活和燒火做飯。那時的女孩子從小都要和母親學習做針線活,包括用剪刀裁剪衣服、用針線縫衣服,縫衣服講究針腳越小爲技術越高,有的小針腳可以和縫紉機相媲美。另外,針線活裡還包括繡花,也稱刺繡。因爲中國傳統的紡織工藝簡單,紡織出來的棉布或絲綢錦緞都是單一顏色的,被褥、衣服、鞋帽等面料上的花紋圖案都是用綵線繡上去的,所以繡花也是女孩子的必修課。孟賈氏從小就學會了一手好針線活,尤其是繡花的技術,更是她的兒媳和孫媳們所不及的。大概是由於辛亥革命後來有了花洋布,用機器彩印花布的技術也從西洋引進到了中國,印花布料就把繡花的衣服代替了,所以繡花就不是女孩子的必修課了。孟賈氏直到70多歲,還要戴着老花鏡,用花撐子(注1)把布面撐起來,在上面繡花,這也是她老人家一直引以自豪的事。我見過她在年輕時爲自己做的黑綢布裙子,上下兩邊繡滿了彩色花紋的花邊,中間還有由淺紅色到深紅色的牡丹、荷花等綻開的花朵和陪襯的綠葉。這裙子她一直不捨得穿,親戚來串門,聊天時她就拿出來顯示一下,以博得晚輩們的讚譽。

孟賈氏出身貧困農民家庭,從小養成了勤儉持家、省吃儉用、過苦日子的習慣,我們老孟家也並不富裕,她到婆家還是繼續過窮日子。她剛嫁到我們孟家時,還趕上了南王家舍粥。南王家和我們孟家老宅(東院)只隔一道牆,他家在林家衚衕搭棚舍粥,那些逃荒的的災民就在我家門外排隊打粥。爲了節省自家的糧食,她也到“粥棚”打過粥。她老人家經歷過“南王家”搭棚“舍粥”的過程,目睹了災民們在北風呼嘯,或雪花紛飛的嚴冬中,裹着棉被萎縮在衚衕裡等待“打粥”的慘狀。據她老人家講,南王家在冬季舍粥時,林家衚衕裡,每天早晨都要擡出去七八具凍餓而死的災民的屍體,多的時候一夜凍死十幾口。(請看本文第二章《老城軼事》中關於南王家舍粥的故事)。相比那些逃荒要飯的災民,我家還算幸運的,雖然經常吃糠咽菜,卻沒到外出討飯的地步。

孟賈氏嫁到我們孟家時,還是滿清王朝慈禧太后掌政的時代。據她講,每年清明節時,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都要去東陵上墳,必須路過薊縣城裡,老百姓俗稱爲“過皇差”。城裡的獨樂寺、廣福寺、龍泉庵、上庵和西關的仙女宮都是接待皇差的地方。每當城裡過皇差的前幾天,薊州的州府衙門就組織動員城裡的老百姓把街道整修一遍,要清水潑街、黃土鋪地。就是把街道墊平,清水潑街要恰到好處,既不能起塵土,也不能踩到泥。到了過皇差時,官府還要組織老百姓到大街上歡迎和歡送。不過那時的迎送不像現在這樣手持鮮花、載歌載舞的面對面歡呼,歡迎者可以看到被歡迎的貴賓。那時的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正面面對皇帝車駕的,都要臉朝外跪在大街兩旁,也就是面對道邊的排水溝跪着,口裡還要喊“吾皇萬歲萬萬歲”、“祝老佛爺萬壽無疆、萬壽無疆”等口號。據她說,她雖然多次到西大街去跪迎“皇差”的車駕,可惜只見到金車御輦,沒看到西太后和皇帝的面容,因爲皇帝和太后老佛爺都坐在轎車裡,即便可以在跪着時扭過頭來偷看,也是隻能看到那些步行的男女隨從。

洋務運動和辛亥革命之後,薊縣寺廟的香火逐漸斷絕,雕樑畫柱的豪華型建築因缺少維修費用而破舊不堪了,有的則是改建成了常人居住的普通型的房屋了。如縣政府大院裡的辦公用房,都改成現代樣式的普通的磚瓦房了,過去薊州官衙裡那些雕樑畫柱的殿堂式建築都沒有了。原因是現代樣式的玻璃門窗磚瓦房,比那種外表漂亮可室內面積小、小瞪紙窗戶採光差的雕樑畫柱房屋更實用,而且建築成本和維修費用都比較低。所以,那些雕樑畫柱的豪華型古建築就逐漸被淘汰了,而那些油漆彩繪工匠也逐漸失業了。在這種形勢下,我們老孟家祖傳的油漆彩繪和繪畫技術也沒有市場了,孟昭信這代人只好轉行了。

清代薊縣境內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田都是“旗地”,也就是居住在北京的滿漢旗人貴族家的田莊,租佃給佃戶們耕種,佃戶們向地主交納地租。辛亥革命後,“旗地”被政府沒收,分配給原來的佃農耕種,變成了民田,但是要向政府交納一部分租稅。每年秋後,縣政府都要臨時僱傭一部分“財會人員”到鄉下去收繳租稅,俗稱“起租”。 由於孟昭信除了油漆彩繪之外,還能寫字算賬,會打算盤會寫帳,類似現在的會計師,這在當時也是不多見的。於是,他就每年秋後都被聘僱去給縣政府“起租”,起租的工資要比工伕市上的體力勞動者工資高,再加上孟賈氏勤儉節省過日子,除了一家人餬口之外,還積攢了點錢,可以用來置買房子和土地。

這時孟昭信的父母已經過世,兩個妹妹已經出嫁到城東倉上屯村尹家和崔家,孟昭信也與弟弟孟昭義分家單過。後來孟昭義和兩個兒子去天津市內謀生,留下妻子和女兒在孟家老院裡的東廂房居住,孟昭信一家住在正房。

孟賈氏給孟昭信後,1909年生長子孟憲成(1909——1929年),1914年生次子孟憲增(1914——1973年),1917年生大女兒孟憲晨,1920年生三子孟憲奎,1925年生小女兒孟憲春。

孟憲成1923年結婚,娶本縣東趙各莊鄉新河口村繩家女兒(1905——1952年)爲妻,1925年生長子孟慶雲(1925——1997年),1928年生次子孟慶華,1929年生女兒孟淑珍。

1929年冬季,21歲的孟憲成因欠賭債自殺身亡,使家裡失去一個主要勞動力。

孟憲增1930年結婚,娶城南山下屯村趙家女兒爲妻,1933年生長子孟慶餘,1938年生次子孟慶宇。

1932年孟憲晨出嫁。

1937年在北京讀書的孟憲奎投筆從戎,參加抗戰隊伍29軍,1939年家裡花三塊大洋爲孟憲奎收養一個童養媳。

1939年孟慶雲結婚,娶城西南王莊子(後改名富王莊)劉家女兒(解放後取名劉鳳霞,1924——1977年)爲妻。

1940年孟憲春出嫁。

1942年冬孟昭信病故。

孟昭信在世期間,全家祖孫三代、老少十多口人都在一起生活,作爲家庭主婦的孟賈氏來說,家務負擔是比較沉重的。

在此期間,隨着家庭人口的增加,原有的三間茅草房已經不夠住了,擴大家業,增添房屋和土地已成爲家庭的客觀需求,這一重擔就落在了孟昭信夫妻的肩上。

他們首先花三百七十塊大洋在林家衚衕中段路西,也就是孟家老宅子的對面購買了一個宅院和院子後面及北面的三畝園田。這個院有三層廂房,雖然都是茅草房,卻也可以給三個兒子每人一層房屋。後來又逐漸在城外購買了十多畝旱地和四畝水田。

在此期間,孟昭義的女兒出嫁到薊縣城東的下埝頭村劉家,他妻子在薊縣病故,埋葬在我們老孟家在城南馬圈頭村外那塊墳地裡,孟昭義又在天津市內續絃生了個小女兒。他家那三間東廂房因無人居住,無人維修苫草,就被雨水澆灌坍塌了,這個院子也就全部歸孟昭信家了。這樣孟昭信家就有了林家衚衕路東和路西的兩個宅院,共有三間正房和九間廂房,都是茅草房。

孟昭信從他爺爺挑着八根繩(一根扁擔兩隻籮筐),帶着老婆兒子從山東省曲阜縣大柳村來到薊縣城裡打工,憑自己的手藝掙錢謀生,從租房居住,到置買了西南隅林家衚衕路東的小院,就和現在到大城市打工的農民工購買了一套樓房一樣,也算有了自己的家業。經過三代人的努力,到孟昭信時,我們孟家的“家業”可謂達到了“鼎盛”時代,使我家從房無一間、地無一壟的流浪戶,成爲有了兩個宅院、四層茅草房、各種農田約二十畝的城市平民家庭了。那時城裡大部分都是茅草房,不僅貧下中農家庭住茅草房,中農家庭也住茅草房。這點家產,當然無法與那些富裕中農和地主豪紳相比了,不過在我們從山東來到薊縣城裡西南隅村的孟氏三大家來說,孟昭信夫妻二人開創的家業是最大的了。

橫向看,當年從山東老家一起到薊州謀生落戶西南隅的孟姓三大家中,二門的孟兆瑞和三門的孟昭鳳,還是合住在原來的一個小院內,各有三間茅草房,都是父輩留下來的家產,這老哥倆是隻守住了家業,沒有開創新的家業。直到1946年土地改革“分房子、分土地”時才住進了財主家的大瓦房。縱向看,不論是在解放前的小農經濟時代,還是解放後的計劃經濟時代,三大家憲字輩的哥幾個,也都是隻守業沒有創業,到了慶字輩以後纔開創了新的家業。

應該說,孟昭信開創了新的家業,與孟賈氏的省吃儉用是緊密相關的。孟賈氏從小就吃苦耐勞,結婚後繼續勤儉持家,自從添置園田和土地之後,城外地裡的農活由家中的男人去做,秋收時把莊稼收割回來,在自家院內打場,就是孟賈氏爲首的家庭婦女們的任務了。

玉米、高粱、穀子、豆子都要在院內去皮脫粒,那年代沒有機器,可以用牲畜拉碌碡壓場,也可以用人拉“小雞蛋頭”壓場。孟昭信家沒有牲畜,從地裡往院裡運莊稼和打場,全靠人工。運回來的玉米棒要先剝去外皮,把玉米光碼成一垛一垛的通風曬乾,之後再用手把玉米粒從玉米骨上一點點的搓下來。這兩道工序俗稱“剝棒子”和“搓棒子”。玉米秸稈和玉米皮當柴燒,玉米骨冬天放在火盆內供屋裡取暖用。高粱脫粒要在鋤板上捋,以便保持高粱穗的完整,用來做笤帚苗使用。笤帚苗可以請刨笤帚的爲自家加工做笤帚,也可以賣給刨笤帚的人。穀子、和豆子脫粒需要打軋,孟家沒有牲畜,就是用三股杈拍打,或者是使用“小雞蛋頭”(手拉的小石頭滾子)軋。脫粒後的穀穗俗稱“谷撓兒”,可以用來燒火做飯,穀粒外面的一層皮,俗稱“谷蒙子”,可以用來餵雞。豆秧子和豆角連在一起晾曬打軋,把脫粒後的碎豆秧子可以分成豆秸子和豆葉子,豆葉子俗稱“皮子”,可以餵豬,豆秸子可以喂牛驢等大牲畜,也可以燒火做飯。總的看地裡的莊稼從秸稈到籽粒都充分利用起來了。

家庭婦女的另一項家務勞動是推碾子,把原糧加工成米和麪。孟昭信家沒有麥田,過年過節吃的白麪都是從面鋪買的,自家生產的糧食中,需要把稻粒和一部分穀粒、高粱粒分別碾成大米、小米和高粱米,用來撈乾飯吃。還要把大部分穀子和高粱軋成面,用來貼餅子吃。把玉米粒碾軋成玉米麪和玉米渣,玉米麪用來貼餅子吃,玉米渣用來熬粥吃。把粘(糯)穀子和粘(糯)高粱一部分碾成米,吃粘乾飯,一部分軋成面吃粘豆包。碾米和軋面都是用石頭碾子來碾壓,碾米時糧食粒在碾盤子上面鋪的厚一些,碾壓的時間短,使稻粒、穀粒和高粱粒的外殼被碾軋破碎後即可,再用簸箕篩簸,把稻糠、穀糠和高粱糠與大米、小米和高粱米分離出來。軋面是在碾盤子上放的糧食粒要薄一些,反覆碾壓,把顆粒徹底軋碎,再用羅篩,把細面和粗渣分開,再把渣子放在碾盤子上繼續碾壓,直到大部成爲細面爲止。這些碾米和軋面的活都是由家裡的婦女來乾的,因爲家裡的男勞力需要到地裡幹活或者給別人家做工伕(打工),冬天地裡沒活了,男人們還要上山打柴。需要說明的是高粱面和穀子面,不是高粱、穀子碾成米後再磨成的高粱米麪和小米麪,而是帶糠皮的混合面。這種面子,嚼在嘴裡沙沙的墊牙,很難嚥下去。

春夏季節,孟賈氏還要帶領家裡的女人們剝榆樹皮,因爲玉米麪和高粱面穀子面本身粘性小,吃無餡的餅子窩頭還可以,如果想吃薄皮大餡的菜餡餅子,就需要加入一部分粘合劑。富裕農家可以在玉米麪裡摻加白麪,窮苦人家就用榆樹皮當做粘合劑,摻在玉米麪或高粱面中包菜餡餅子。人們吃的榆樹皮是從榆樹上剝下嫩皮,不是外面黑色表皮,而是裡面粘性大的白色纖維部分。把這些嫩皮一條條的剝下來,曬乾後,用碾子軋成面,就可以與玉米麪或高粱面摻在一起包菜餡餅子了。

孟賈氏勤儉持家的另一個表現就是,養雞養豬不養貓狗。孟昭信家土地不多,沒有大牲畜,但是也養雞養豬。這是因爲刷鍋刷碗的泔水和打場產生的谷蒙子、豆葉子,碾壓小米、高粱米產生的穀糠、高粱糠,碾壓玉米麪和玉米渣簸出來的玉米臍子都可以當做飼料,把泔水與這些糠皮摻在一起,可以餵雞、餵豬。不過這些都屬於粗飼料,只能維持雞和豬的最低營養。因爲飼料有限,每年只能養七八隻下蛋的母雞,養一口殼郎豬。殼郎豬也稱架子豬,就是由小豬養成的骨瘦如柴的大豬。因爲爲肥豬是需要精飼料的,窮人家喂不起精飼料,所以,小豬長大了也很消瘦。育肥豬的人家買來架子豬後,用精飼料餵養,很快就成了肥豬。那時期,我家餵養殼郎豬,是爲了“廢物利用”,成本很低,養大後就賣給餵養肥豬的人家。那時農家養雞也是爲了“廢物利用”,那時的蛋雞都是散養的柴雞,除了吃泔水和谷蒙子和的雞食之外,就是自己去草叢裡尋覓昆蟲和草籽草葉吃了。所以產蛋率不高,隔一天下一個蛋就算不錯了,有時隔兩三天下一個蛋。而且那些柴雞又歇冬又歇伏,一隻雞一年也產不了多少雞蛋。好在養雞的成本也很低,總的看還是合算的。

孟昭信家爲何不養貓狗呢?因爲沒有多餘的食物,剩飯要由人來吃,泔水汁都餵雞餵豬了,沒有給貓和狗吃的。過去農家養狗是爲了看家護院,防範盜賊,養貓是爲了對付老鼠偷吃糧食。那時期孟家比較窮,不怕盜賊來偷。家裡的土地不多,沒有糧倉,那點糧食放在大缸罈子甕子罐子裡,也不怕老鼠來嗑。因此,客觀上看也沒有養狗養貓的必要。

過去薊縣境內經常發生水災,受災的年份,不僅自家土地產的糧食少,市場上的糧價也高,家裡也養不起豬了,用來餵豬的米糠要由人來吃。不僅自家碾小米和高粱米產生的穀糠和高粱糠要當糧食吃,有時還要從市場買些米糠來當糧食吃。米糠的營養很小,而且粗糙沒有粘性,很難下嚥,沒辦法單獨食用。只能在玉米麪裡摻和一些糠貼餅子吃,這種摻了糠的玉米餅子,和穀子面、高粱麪餅子的口感一樣,也是很難下嚥的。爲了節約糧食,也可以把米糠和蔬菜或野菜攙和在一起,放在大鍋裡炒着吃,俗稱“炒扒拉兒”。當然也不能天天吃糠,頓頓吃糠,那樣人的腸胃也接受不了。因爲米糠吃多了容易腸梗阻,拉不出屎來。所以,如果吃米糠“炒扒拉兒”,也要伴以玉米粥或者豆麪湯一起吃,或者每隔幾天吃一頓。舊社會窮苦人家所謂的“吃糠咽菜”,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天總吃糠,那樣人就活不了啦。只能是往糧食麪裡摻入一些糠或者每隔幾天吃一頓米糠。

在日僞時期,新張家大院被徵用爲日本隊部,與新張家一牆之隔的孟昭信家東院,也被徵用作爲日本隊部的馬廄。日本隊部的伙房就在後院,在林家衚衕有個小後門,伙房的泔水、爐灰和廁所的糞便等生活垃圾,都要從小後門運出去。那時泔水和糞便都是農家的寶貝,城裡機關單位伙房的泔水和廁所的糞便,就讓附近的農民來用桶挑走,既不要錢也不給工錢。當然不是大家來隨便進入機關單位來挑,而是要由公家認爲老實可靠的固定人來的幹。

孟昭信家西院是與日本隊部後小門斜對門的,日本隊部伙房的泔水就包給孟憲增來挑了。日本隊部的伙食很好,吃的都是從朝鮮運來的高麗大米,每天中午、晚上的菜裡都有肉。日本軍官們每天吃份飯,飯量小的吃不了,剩下的大米飯和肉與菜都倒進泔水缸。孟憲增把泔水挑回家來後,孟賈氏可捨不得直接倒進家裡的泔水缸,而是帶領家中的女人們先用笊籬過濾一遍,把泔水裡面的飯粒、菜葉和肉塊肉絲等撈出來,放在水盆裡清洗乾淨,之後再把大米飯粒和肉絲肉塊挑選出來,把剩下的爛菜倒進泔水缸裡。把選出來的大米飯粒和肉絲肉塊曬乾,留着家裡改善生活吃。

孟賈氏雖然勤儉持家會過日子,但是在那種兵荒馬亂的大背景下,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都很緩慢,處於社會底層的小農家庭,僅依靠自家人的勤勞和節省,也是很難有較大變化的。

1937年七七事變後,在北京讀書的孟憲奎投筆從戎,參加29軍宋哲元部隊南下抗日,後來斷絕音信(現在估計已經陣亡殉國)。但在1939年河北、山東一帶發大水時,家裡還是爲孟憲奎收養了一個山東逃荒災民的十多歲的女兒當童養媳。幸虧孟昭信能夠掙錢養家,可以維持孟憲成、孟憲增兩房兒孫十多口人一起生活。

後來,孟憲奎隨隊伍轉到重慶時,給家中寄來一封信,告訴家裡自己隨部隊轉戰到湖南時已經結婚,妻子是南方人。還寄來身穿軍官服,頭戴大檐帽的單人全身照片(我小時候在曾祖母屋裡見過),可能還有夫妻合影(合影我沒見到)。這樣孟昭信夫婦就把孟憲奎的未婚妻當做女兒來養着。

1942年15虛歲的孟慶華被送到西大街楊家鐵匠鋪當學徒,管吃管住不給工資,也爲家裡減輕了一點負擔。

1942年冬天,孟昭信病故,家裡失去了頂樑柱,孟賈氏無力再支撐尚有十口人一起吃飯的大家庭,於是就分家了。

家產是按三股均分的,每股一層茅草房,孟憲成的遺孀孟繩氏及兩個兒子、一個媳婦、一個女兒共五口人爲一股,住在西院的西廂房。孟憲增夫妻及兩個兒子共四口人爲一股,住在西南小院的西廂房。孟賈氏和養女(原來孟憲奎的未婚妻)要了三兒子孟憲奎那份家產,住在西院的東廂房。分家後,孟賈氏和養女一起生活,時間不長,養女成年後就出嫁了,剩下孟賈氏一個人過日子。

1945年冬天,孟憲增夫妻去唐山打工,把兩個孩子託付給孟賈氏照料。孟憲增在唐山開灤煤礦下井挖煤,沒幹多長時間,見到一次巷道塌方砸死曠工的事故,他怕出危險,又回家來務農。因他妻子在唐山當了女工,不願回家務農,就和他離婚了。他們光棍爺兒仨自己過日子,的有些針線活,還要孟賈氏來幫忙。

孟賈氏本來抱着希望,以爲孟憲奎能在抗戰勝利後回家繼承家產。日本投降後,孟憲奎還無音訊,她就自己守着孟憲奎那份家產一個人單過。城外的土地和人家種分收,雖然只分得一半的糧食,但是她一個人吃飯,所以糧食還是自給有餘的。後院菜園子裡打水澆菜類的力氣活,及需要從外面甜水井挑來飲用水(自家菜園的井水是苦水,只能澆菜和洗滌用)的任務,要二兒子孟憲增和長孫孟慶雲來幹。後來孟慶雲脫產工作了,就由二個孫媳婦負責幫奶奶婆幹活,總的看還是長孫媳幹得多。因爲二孫媳一個人帶三個孩子沒有多少空閒。

1952年大兒媳孟繩氏過世後,兩個孫媳分家單過,長孫媳母子倆搬到孟家西院那層西廂房裡,與孟賈氏住對面廂房,有事時孟賈氏就在屋裡一喊,長孫媳就過去幫忙,非常方便。所以後來這幾年,一些小活主要是長孫媳做的。而每隔二三年就需要“苫房”(往房頂上鋪蓋一層新草)這類的大工程,則是由孟賈氏的大女婿——西河套的張秀峰來操持的。

1952年,我五虛歲時祖母就病故了,1955年,曾祖母病故時,我和堂弟都上學了,所以對曾祖母孟賈氏的印象要比對我祖母孟繩氏的印象深了許多。

我記事時曾祖母就七十來歲了,但那時七十歲左右的農村婦女的面容比現在八十多歲的人還要蒼老。我印象中的曾祖母就如同現在八十多歲的老人,她自己單獨住在我們孟家西院鄰當街的那層東廂房裡。

我們孟家西院一共有三層廂房,曾祖母這層東廂房是三間的倒插茅的茅草房,最北面一間是門道,屋子裡沒有頂棚,可以直接看到房檁上的秫秸把子。臨街的一面是後檐牆,中間是兩扇木板門,院內的一面前檐檁下是敞開的。在門道里靠北面房山牆的地方,停放着事先爲曾祖母預備的一口黑漆的棺材,木料很厚。棺材蓋與棺材鬥首尾顛倒放着,以表示尚未使用的意思。不過在我們小孩子看來,這空棺材也挺瘮人的。與門口相對的裡面是一道影壁牆,影壁牆的北面是東西走向的北院牆,院牆外是孟家大菜園子。

東廂房的南面兩間是曾祖母的廚房和臥室,中間那個屋是堂屋,進門的南面是鍋臺,與裡屋(臥室)的火炕相通。堂屋裡還有水缸、碗架子(用磚和木板搭建的碗櫥,外面抹上青灰)和盛糧食的缸罐等物。鍋臺裡面(東側)是通裡屋的門口,有個單扇門。裡屋擺放着一對大衣櫃(老式的),一個櫃櫥子。曾祖母一個人住在東廂房,炕上除了被褥之外,還有一個小痰罐子。過去的痰罐子是陶瓷的小罐,體積和茶缸子差不多,上面有一個茶壺蓋似的蓋子,吐痰時,一隻手握住痰罐子,另一隻手掀開蓋子,放在嘴脣下邊,把痰吐進罐子後,把蓋子蓋好,放在一旁。到了冬天,炕上還要放個泥做的火盆。火盆不同於水盆、面盆的形狀,而是碗似的上口敞開,下面收縮進去,底部有一個碗底似的“底托兒”。只是大小和洗臉盆差不多,所以才稱爲“火盆”。那年頭薊縣城裡還沒有生煤火爐的,富裕人家用銅製的炭火盆取暖,裡邊放置木炭,既不冒煙又散熱快。窮人家用的是黃膠泥做的“火盆”取暖,散熱效果差些。而且燒不起木炭,都是在火盆裡邊放置“棒子骨頭”(玉米骨),外面蒙上一層從竈膛裡扒出來的玉米骨或玉米秸的火炭,讓上面的火慢慢的引燃下面的玉米骨。由於外表蒙蓋一層炭灰,裡面的玉米骨不會充分燃燒而產生火苗,只是一點點燃燒放熱並冒出一絲絲青煙。不過那時的屋子密封度差,也不會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那時冬天是一開腔(注3),每天吃兩頓飯,每天做完早飯後,曾祖母就要從竈膛裡扒火,放在火盆裡,她坐在火盆旁邊呆着,或戴上老花鏡做些針線活。

曾祖母一直是自己做飯吃,因爲她也有咳嗽喘的毛病,不能幹力氣活,挑水等力氣活是由兒孫們負責的。她還養了幾隻老母雞,除了過節、來客吃幾個雞蛋外,也賣一些換點零錢花。不過她很少出門,連到街上買些油鹽醬醋或者到採購股賣雞蛋的小事,也要晚輩們替她跑腿。

曾祖母的孃家無人來看她,常來看望她的親戚只有兩家,一個是五六十歲的老太婆,我們稱她“舅奶奶”。她是我奶奶孟繩氏的表嫂,孟繩氏的姥姥家是城東北邊土樓村的,這個老太婆是孟繩氏舅舅的兒媳婦。孟繩氏病故以後,這老太太還經常來看望孟賈氏,但是很少在這裡吃飯。另一個常來看望孟賈氏的就是她的大女兒——嫁到城南西河套(原翠屏山鄉)村的孟憲晨(1906——2006),每次都是帶着孩子來,他們來時多半要吃飯,有時孟憲臣和孩子還在這裡住幾天。孟憲臣的孩子,也就是我們的小表叔,經常和我們一起玩。

小時候我和堂弟經常到曾祖母孟賈氏的屋裡去玩,見她經常吃的水果就是棗和梨,我家園子裡有一棵大棗樹,老太太吃的棗是自家的,院裡還有一棵柿子樹,吃的柿子也是自家的。梨是親戚們給買的,酸梨多甜梨少。我們到曾祖母屋裡玩時,給我們甜梨還愛吃,給酸梨吃時,開始咬兩口,酸的要命,就扔那不吃了。後來再給也不敢吃,怕“倒牙”(牙神經麻木)。那年代老百姓家很少吃香蕉橘子的,平時吃糕點的也很少。只是過年過中秋節時,曾祖母纔有糕點和月餅,有時也給我們吃,所以我們倆經常去曾祖母的屋裡玩。那時曾祖母常在屋炕上坐着,聽到外面母雞下蛋後的叫聲,就讓我們去看看是誰家的雞下蛋了,如果是她養的雞在叫喚,就讓我們去給她撿剛下出來的雞蛋,因爲在窩裡放時間長了雞蛋容易被蛇吞吃或者被老鼠嗑壞吃掉。除去撿雞蛋還讓我們給她從外面往屋裡抱柴禾,我倆抱不利落,啦落一道,讓我們再去撿回來。

小孩子願意模仿大人的動作,我們小哥倆有時去給曾祖母幫倒忙,她燒火做飯時,我們說替她燒火,她說不用我們(因爲小孩子燒不好),我們就和她搶奪燒火棍(捅撥竈內生柴的木棍)。她就用一邊罵一邊假裝要打我們的方法,往外轟(驅趕)我們,我們倆一邊往外跑一邊哈哈笑還說“打不着、打不着。”有時曾祖母嫌我倆淘氣,插上堂屋門,不讓我們進屋,我們就用腳踢門,用小磚頭砸門,她就出來開門,裝作要打我們的樣子嚇唬我們,還“小兔崽子”“小王八羔子”的罵我們,我們哥倆也不生氣,反倒哈哈笑,因爲她並沒有真的打過我們。曾祖母雖然嘴裡罵我倆,可臉上還是蠻高興的,因爲我倆和她老人家逗鬧,也解除了她的寂寞。可能是因爲我們的祖母病逝早,我們小哥倆從曾祖母身上找到了祖孫間嬉笑玩逗的情趣和歡樂。

到1955年下半年,我和堂弟在白塔寺小學讀一年級。這年夏末秋初,農村小學暑假結束,但是還未放大秋假的時候,74虛歲的曾祖母病故了。在她老人家病危前,因身體虛弱,在炕上躺了二十多天。在這段臥牀不起的日子裡,主要有土樓的舅奶奶和我母親照看,舅奶奶陪她一起住的。因爲二嬸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她自己也很累,沒多少時間照看病危的“奶奶婆”,所以還是我母親伺候的時間長。

由於曾祖母生前只能勉強度日,只預備下一口棺材,沒有現金積蓄,需要兒孫湊錢辦喪事。當時我母親和二叔這兩家也都沒有存款,拿不出錢來,我二爺孟憲增在村裡務農,手中也沒錢。幸虧我三叔孟慶餘在通縣陸河中學建築工地當小工,手中有點錢。就由他拿出30塊錢來辦喪事,並商定用孟賈氏屋裡的傢俱(一對立櫃)給他作爲補償。爲曾祖母送葬時是我二爺孟憲增打的招魂幡。

曾祖母的葬禮也很簡單,棺材是早已備好的,當時只買些白布做孝衣、孝帽子和孝帶子,買招魂幡、哭喪棒、紙糊的車、牛等喪葬用品,買了幾斤肉,中午吃了一頓大鍋飯飯,也沒辦酒席。除了我母親、我二叔二嬸、我姑姑姑父,二爺和三叔、老叔之外,孟昭瑞和孟昭鳳家都派代表來隨份子,來奔喪的親戚不多,沒有曾祖母的孃家人,除了土樓的舅奶奶,只有西河套的大女兒孟憲臣一家,小女兒孟憲春家在東北,來不及通知,事後才寫信告訴她家的。

出殯那天早晨,我和堂弟與大人們一起跪在棺材前面,給老人磕頭行禮。送葬隊伍走後,我和堂弟脫下孝衣摘下孝帽,揹着書包去上學,走到半路發現縫在鞋上的白孝布(按習俗孝鞋要穿較長的時間),我倆怕同學譏笑,就撕下來仍半路上了。現在回想起來,還覺得有點對不住她老人家。

曾祖母過世後,她那三間東廂房給了我二爺孟憲增,因爲他兩個兒子均已到結婚年齡,他家的三間一明兩暗的草房,正好給兩個兒子每人一間半娶媳婦用,他自己沒屋子住。雖然1942年分家時,曾祖母住的三間房分給了三兒子孟憲奎,但這時也可確認孟憲奎不在世了,而且日本投降後,長孫孟慶雲把東院的孟家老宅子(被日本隊部徵用)要回來,歸自家住了,等於孟憲成這門有了六間房,孟憲增這門才三間房。爲了找平,所以就把曾祖母的三間草房都給了孟憲增。

曾祖母的屋裡傢俱,一對大立櫃因抵頂“發送費”(喪事俗稱發送)給了我三叔孟慶餘,一個櫃櫥給了我母親,作爲曾祖母臥牀不起那些天服侍她老人家的報酬。有些沒大穿的衣物給了土樓的舅奶奶,也算是給她在曾祖母病危時服侍病人的報酬。其他小物品也被大家“留念想”(分遺物)了。

曾祖母病故時西南隅還沒入組建農業社,她那幾畝土地先按兩股分的,我們娘倆和我二叔家共得一股,之後又一分爲二,我二爺孟憲增家爺仨得一股。可是還沒等到第二年春天種地,西南隅就搞農業合作化運動了,大家的土地就全都入社了。

縱觀孟賈氏的一生,和舊中國北方衆多的農村婦女相比較,她是比較命苦,不太幸運的。過去,薊縣有句老話,說的是“多年大道走成河、多年媳婦熬成婆”,意思是家庭婦女青壯年時期做媳婦,要承擔做飯洗衣、餵豬餵雞等主要家務勞動,要做在前吃在後,是辛苦勞累的。到了當婆婆的階段,就有兒媳婦接替家務勞動了,自己只要做些輔助性的家務活就可以了,可以吃現成飯、穿洗乾淨的衣服享清福了。可是孟賈氏卻是辛辛苦苦一輩子,一生過着住草房、吃粗糧的“莊稼日子”。因爲沒有兒媳服侍,直到老了也是自己做飯洗衣服,沒有專門用晚輩人伺候過,沒有享受到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清福”。

孟賈氏與孟昭信合葬的墳地,在城西北面的大坨子,農業合作化以後,這塊地劃歸西北隅村了。

1958年春季,縣裡在城西北側修建三八水庫,大坨子這塊地被劃在水庫裡邊,當時政府通知遷墳,聽村幹部說一個墳頭給幾塊錢(不是三元就是八元,我記不準了)補償費。那時遷墳要做一個新的小“骨殖匣子”,還要在墳頭上搭蓆棚遮住天日,在陰地裡把棺材裡的屍骨撿到匣子裡。這個過程俗稱“起篡”,起篡時死者的兒孫們也要舉行跪拜燒紙等儀式,既麻煩又費錢。國家給的幾塊錢補償費只夠買骨殖匣子的,不夠舉行遷墳移葬活動的開支。因爲當時的政治氣候是批判封建迷信活動,不支持老百姓搞舊的遷墳儀式的。在這種政治背景下,大家對遷墳活動也不重視,加上自家土地已經入社,新墳遷到哪裡需經村幹部批准,也比較麻煩。孟憲增是不信鬼神的,他一直說“人死如燈滅”,他也無力操辦爲孟昭信老兩口遷墳的事,孫子孫媳都是隔軰人了,自然更不願操辦,於是遷墳補償費也無人去領,遷墳活動也無人操辦,孟昭信夫妻的棺木和骨殖也不知被修水庫的民工扔到哪裡去了,據說無主棺木和屍骨都被不留墳頭就地掩埋了。這樣,我曾祖父和曾祖母的墳就沒有了,留下的只是兒孫們的回憶。

注1:花撐子,大花撐子使用木板條做的長方形框子,放在半人高的木架上,把面料放在木框上,外面用外框卡住,使框內的面料形成一個緊繃的平面,繡娘坐在木架旁邊進行手工刺繡。小花撐子是用兩個手指寬的長條竹片,揻成內外兩個圓環,把面料平鋪在內環上面,把外環套在面料上面,按下去與內環緊緊相扣,就把圓環內的面料繃緊了,可以拿在左手,用右手持繡花針刺繡。

注2:看眼,薊縣人對那些專門觀看別人打牌、下棋、玩麻將等遊戲的人,稱爲看眼的。

注3:一開腔,是指冬季的作息時間。薊縣人俗稱一日三餐,上午、下午兩次下地勞動或上學的作息時間爲兩開腔,稱一日兩餐,早飯後至晚飯前一直下地勞動或在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爲一開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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