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風雲sodu
相反,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彈早就過時了。?~測試證明,即便在八千米內,二百八十毫米輕彈也無法打穿“霧島”號的主裝甲帶。別忘了,“霧島”號原本是一艘戰列巡洋艦,裝甲防護本來就不如戰列艦。
這下,問題來了。
即便在大戰爆發後,馮承乾也沒有批准與建造戰列艦有關的任何造艦計劃。雖然當時已經有人提出,應該建造一批戰列艦,特別是考慮到與美國海軍作戰,戰列艦在太平洋戰場上依然有存在空間,但是馮承乾駁回了所有建議,一直要求各大造船廠把重點放在艦隊航母與巡洋艦上。
也就是說,到大戰結束,中國海軍也不大可能獲得新的戰列艦。
這樣一來,就只能靠手裡的五艘戰列艦了。
對付日本海軍,五艘戰列艦不算少,因爲到戰敗的時候,日本海軍總共也就只有八艘戰列艦,被日本海軍給予厚望的“大和”號與“武藏”號根本沒有建成,全都在船臺上成了隊的戰利品,而在建造途中改變設計,成爲艦隊航母的“信濃”號則在隊攻打到東京郊外的時候被日本海軍自己炸燬。最終,“大和”號與“武藏”號都在船臺上拆毀,以廢鋼鐵出售掉了。
問題是,對付美國海軍,五艘戰列艦就遠遠不夠了。
參戰前,美國海軍已有十艘戰列艦,而且兩艘的快速戰列艦。此外,還有八艘在船臺上建造,即四艘“南達科他”級與四艘“依阿華”級。也就是說,美國海軍原本打算用快速戰列艦,以一比一的方式取代所有老式戰列艦,並且在此基礎上,把戰列艦的數量擴充到十艘以上。
更要命的是,當時美國海軍雄心勃勃,還在設計第四種快速戰列艦。?~
當然,這就是沒有落實的“蒙大拿”級。
如果美國海軍決定建造“蒙大拿”級,那麼到一九四五年,就能組建一支由十四艘快速戰列艦爲核心的“無敵艦隊”。
要知道,當時除美國之外的其他所有國家在建的快速戰列艦也不到十四艘。
哪怕“蒙大拿”級停留在紙面上,永遠沒能開工建造,美國海軍也鐵定能在參戰後獲得十艘快速戰列艦。
這是個什麼概念?
即便不考慮艦齡,美國海軍的快速戰列艦也是中國海軍的兩倍。如果把艦齡、作戰能力等等因素考慮進去,美國海軍快速戰列艦的綜合戰鬥力是中國海軍的三倍、甚至是中國海軍的四倍。
顯然,這絕對不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可以說,正是因爲美國海軍有如此多的快速戰列艦,所以在一九四零年底,就有人提出應該立即動工建造一批快速戰列艦,爭取在一九四三年底之前建成,不然隨着“依阿華”級陸續服役,中國海軍將處於劣勢。當時,魯志剛還親自找到馮承乾,提出直接從德意志第二帝國引進“俾斯麥”級戰列艦的設計圖紙,再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做出修改,以便在一九四一年上半年動工建造。
事實上,當時從德意志第二帝國引進“俾斯麥”級的設計圖紙沒有半點問題。
別忘了,雷德爾來到中國,與馮承乾簽署了“轟炸機貿易協議”的時候,就提出願意向中國轉讓一些先進軍事技術。只要馮承乾提出引進“俾斯麥”級的設計圖紙,雷德爾肯定不會拒絕。
有趣的是,在一九四一年初,馮承乾派了一批工程師去德意志第二帝國,研究了“俾斯麥”級戰列艦的設計圖紙。只是,這次交流與中國海軍建造新式快速戰列艦無關,而是在響應德意志第二帝國的需求,即雷德爾隨後提出,希望藉助中國的造船廠,爲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建造幾艘戰列艦。只是,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主要是中國沒有幾座能夠建造五萬噸級戰列艦的船臺。此外,中德的海上航線要到一九四三年底才能打通,而在此之前,中國建造的戰列艦根本不可能交付給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只能留在太平洋戰場上,等於是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出錢,幫中國海軍建造戰列艦。顯然,不管中德關係有多好,雷德爾與馮承乾的私人關係有多好,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都不會做這樣的事情。到了一九四四年,也就是中德聯軍攻佔了蘇伊士運河,且德意聯軍佔領了直布羅陀要塞之後,雷德爾再次提出在中國的造船廠建造主力艦。可惜的是,當時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已經沒有像樣的對手了,而且中國海軍向大西洋派遣了遠征艦隊,所以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不再需要更多的主力艦,反到是需要艦隊航母。結果就是,在大戰結束前,中國海軍把七艘艦隊航母、二十四艘小型航母以援助的方式轉交給了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至於幫助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建造快速戰列艦,到大戰結束的時候都沒有下文。
事實上,馮承乾不肯建造快速戰列艦,與中國的造船能力有直接關係。
當時,中國總共只有三座大型船臺,而且這三座船臺承擔着建造艦隊航母的重任。如果建造快速戰列艦,就得佔用船臺。雖然到一九四二年,大型船臺增加到十二座,但是艦隊航母與防空巡洋艦的訂單也增加了好幾倍,依然沒有船臺用來建造快速戰列艦。當然,在一九四二年纔開始建造,至少需要等到一九四五年才能交付給海軍,而到了一九四五年,恐怕中國海軍根本就用不上這些戰艦了。
只有五艘戰列艦,讓中國海軍不得不重視大型巡洋艦。
在第二次硫黃島海戰中,中國海軍就嚐到了苦頭,即戰列艦不夠,不得不讓巡洋艦去執行原本需要由戰列艦執行的任務。
顯然,不管怎麼改進,巡洋艦永遠都是巡洋艦。
即便是大型巡洋艦,也不可能在所有性能上都達到戰列艦的水準。
如此一來,中國海軍就只能追求某一種,或者某幾種關鍵性能,讓巡洋艦在必要的時候能夠與戰列艦交戰。
所幸的是,大型巡洋艦有非常不錯的基礎。
別的不說,至少航速不成問題。
更重要的是,在設計“北京”級的時候,海軍中的多位將領就堅持採用二百八十毫米艦炮,沒有聽從馮承乾的意思。要知道,當時馮承乾打算在“北京”級上使用二百四十毫米艦炮,以此節約近千噸的排水量,來改善官兵的居住環境。很明顯,那些堅持使用二百八十毫米艦炮的將領有一個共同的想法,即在必須面對敵人的戰列艦時,二百八十毫米艦炮至少不會讓“北京”級連還手的力氣都沒有。
要知道,不管怎麼改進,使用多麼先進的彈藥,二百四十毫米艦炮都不可能打穿戰列艦的主裝甲帶。
二百八十毫米主炮,爲大型巡洋艦提供了與戰列艦搏鬥的資本。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海軍纔要求武漢兵工廠與瀋陽兵工廠首先開發二百八十毫米新式穿甲彈。
一九四一年底,武漢兵工廠向海軍交付了第一批用於測試的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彈。
測試結果讓海軍非常滿意。
當時,武漢兵工廠按照海軍的傳統,研製了兩種新式穿甲彈,即用於近戰的輕彈與用於遠戰的重彈。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鎢合金的用量,即輕彈只有彈頭部分使用鎢合金,彈體依然是合金鋼,而重彈全部使用鎢合金。如此一來,重彈的質量達到了七百六十公斤,而輕彈只有六百二十公斤。即便如此,輕彈仍然比老式穿甲彈重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在使用原有的發射藥的情況下,炮口初速降低了百分之十五。爲此,武漢兵工廠還委託化工廠,開發了新式發射藥。在使用新式發射藥的情況下,輕彈的炮口初速達到了每秒九百四十米,而重彈也達到了每秒八百六十米。
測試表明,即便在近距離炮戰中,重彈的穿甲能力也超過了輕彈。
只是,當時海軍也下達了輕彈的訂單。
主要就是,輕彈的鎢合金用量僅有重彈的百分之四十,而鎢合金十分昂貴,使得輕彈的造價僅相當於重彈的一半。
要到一九四四年,海軍纔不再訂購輕彈,而是全部採用了重彈。
當然,到了一九四四年,瀋陽兵工廠開發的次口徑鎢合金穿甲彈也已通過驗收,讓海軍有了更多的選擇,武漢兵工廠不得不在生產環節上下手,把重彈的出廠價格降低了百分之二十五。有趣的是,瀋陽兵工廠並沒有降低新式穿甲彈的出廠價格,主要是次口徑穿甲彈的生產難度更大,價格很難降下來。當然,海軍在採購了次口徑穿甲彈之後,只用其取代了鎢合金輕彈。
當時,在航母戰鬥羣裡,兩艘大型巡洋艦上都有一些鎢合金穿甲彈。
在爲艦艇配備新式穿甲彈的時候,海軍司令部並沒有想到會讓大型巡洋艦去對付敵人的戰列艦,只是希望艦隊在作戰的時候,測試一下新式穿甲彈是實戰效能,以便在完成海軍驗收之後下達正式訂單。
現在,這些新式彈藥有了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