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第一高手哈齊海的大名,藺柏當然聽過,只是眼前這個人和他想象中完全不同,鬍子慣常戴的皮帽沒了蹤影,亂糟糟的頭髮上滿是泥土和草屑,連衣服也是髒兮兮的仿似抹布一般,甚至能在上面看到幾個馬蹄印,如果再瘦一些,就這副打扮坐在街邊,或許會有好心人丟幾個銅板給他。
可是當他舉起手中的彎刀一刀劈過來的時候,藺柏終於相信他是哈齊海了,這個人不愧是胡國的第一高手,只從那刀鋒劃過,帶起的風聲就能知道,這一刀的力量有多強大。
藺柏不敢硬接,身體一側,槍尖把彎刀一撥,可是哈齊海力道太大,雖然彎刀砍偏了,刀尖還是劃過了藺柏的手臂,只聽“嘶”的一聲,袖子已經裂開一個大口子,可是裡面卻沒有血流出來。
哈齊海一愣,作爲一個高手,對兵器的掌控絕對靈敏,他能清晰的感覺到,剛纔彎刀的刀尖絕對觸碰到了藺柏的胳膊,以彎刀的鋒利程度,不說砍斷手臂,起碼也該割出一個大口子,可是爲什麼卻一滴血也沒有?
戰場之上不容一絲懈怠,就哈齊海這一愣神的功夫,藺柏已經一槍對着他喉嚨刺來,哈齊海急忙一偏頭躲過,手中彎刀向藺柏的腰部砍去,同樣劃破了藺柏的衣服,裡面依舊沒有任何血流出。
“怪物?!”哈齊海的雙眼閃過一絲恐懼,不流血的怪物!
藺柏不知道哈齊海所想,他平時是沉穩的性子,可是隻要遇到高手就會變得異常興奮,手中長槍一招快過一招。
武林中有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的說法,藺柏力量不夠,可是他自小刻苦練習長槍,手中長槍就像他自己身體的一部分,這時把那百多路槍法使出,竟然將胡國第一高手穩穩的壓着來打。
當然,他能如此輕鬆,是因爲哈齊海的彎刀根本傷害不了他。
別的士兵都有盔甲的保護,藺柏卻從來不穿盔甲,因爲他的槍法對身體的柔韌度要求極高,盔甲會嚴重影響他的發揮,所以藺秋找了北疆地區最好的織工,爲他織了一件紗衣。說是紗衣,其實裡面摻了蠶絲、人發、細銅絲,細細密密的織出來做成衣服,穿上不會影響行動,可是別說刀鋒割不破,就是弓箭在十步之內也射不穿。
藺柏的裡面穿的就是這種防箭服,他不知道這是另一個時空裡,一個名叫成吉思汗的偉人發明的,他只知道這是自家小弟爲自己做的,是世間唯一的一件,連自己的父親都沒有!
想到自己父親那泛酸的眼神,藺柏的嘴角上揚,槍尖挽了個槍花,一槍刺向哈齊海的眉間,哈齊海雖然身形魁梧卻極爲敏捷,向後一個下腰,腳尖已經踢在槍桿上,把長槍踢得向上蕩起。本小說手機移動端首發地址:
就在他二人你來我往打得不亦樂乎的時候,兩千五百輛戰車和三千多騎兵依舊在瘋狂砍殺,五萬多鬍子兵被打得徹底失了士氣,還能控制住戰馬的鬍子兵不顧一切的敗逃,整個戰場上只剩下不足一萬的鬍子兵,而且有一大半都受傷嚴重,但凡還能動彈的都爬上戰馬逃竄而去。
藺柏和哈齊海久戰不下,彼此都打出了火氣,尤其是看到士兵不斷逃跑的哈齊海,這是他頭一次領兵攻打大梁,如果第一次就戰敗,他的第一高手名號立刻就會被奪走,他可以不在意這個名號,可是那些敵對的部落可能因此而打壓哈部,他的部落也將被奪走放牧的草原。
現在只有兩個可能,一是繼續戰鬥,等待援軍,二是殺死藺柏,只要帶回藺斂長子的人頭,即使戰鬥輸了也沒人能說什麼了,可是他能殺死這個不會留血的怪物嗎?
胡國軍隊的大營離戰場不足五十里,因爲天氣晴朗,哈齊海能隱約看到大營的炊煙,可是除了逃回去的戰馬揚起的灰塵,沒有一個增援的士兵。
“胡瓦爾!”哈齊海暗暗咬牙,這麼長時間不派援兵,可見胡瓦爾是放棄了自己,甚至故意派他出來送死。
“首領,快走!”一個身影從旁邊猛的撲過來,被藺柏的槍尖刺入胸膛,那人一把抓住藺柏的槍尖,卻把另一隻手上的繮繩甩到哈齊海身上,大喊道:“快走啊!”
哈齊海認出那個人是自己的一個親衛,他立刻一把拽住繮繩,翻身上馬,這時候戰鬥已經快結束了,如果再不走,等大梁國的騎兵合圍過來,即使哈齊海是胡國的第一高手,也無法獨自從數千的騎兵中突圍。
然而沒等哈齊海策馬,只聽一聲爆喝“給爺爺留下來吧”,一個黑影子突然從斜刺裡衝出,躍起半空,揮舞着兩把巨斧猛的劈了下來。
哈齊海不及細想,連忙揚起手中彎刀去擋,只聽一聲脆響,那彎刀被斧頭直接砍斷,斧頭力道不減,哈齊海坐在馬上沒有地方騰挪,被斧頭砍了個正着,捂着脖子掉下馬去,鮮血泉涌一般從脖根處噴出。
“二弟,你怎麼來了?”藺柏把那鬍子從槍尖上甩了出去,不滿的說。
“我看大哥打了那麼長時間,手癢了。”藺嶽走過來,看着倒在地上不斷抽搐的哈齊海,說:“這人也太沒用了,連一招都接不下來。”
藺柏打了半天,最後卻被藺嶽搶着殺了對手,氣得他直翻白眼,心裡狠狠的想,我纔不會告訴你,這個人是胡國的第一高手哈齊海呢!
在確認沒有敵軍增援後,藺斂派出步兵清理戰場,尤其是那些受驚逃竄的戰馬,更是全部拉回了邊關。
經過清點,這次會戰殺死鬍子四千四百餘人,俘虜六百四十三人,獲得戰馬三千餘匹。戰馬被隔離圈養,由獸醫檢查確認沒病的纔會歸入邊軍騎兵。而那六百四十三個俘虜則被關押進了醫所旁的牢房裡,等着爲大梁國的醫學和解剖學發光發熱。
雖然這次殺死的鬍子數目並不太多,只有四千多人,以往一次攻城戰下來,幾個隘口加起來也能殺這麼多。可問題在於,這次出戰的人數只有兩萬不到,而鬍子的兵力卻是五萬人。兩萬對五萬人的戰鬥,殺死敵人四千多,自己卻只傷亡不足一千,這實在是一次了不起的大勝了。
其實總結這次勝利的過程,不難看出其中有許多偶然性,原本應該是胡色達帥兵卻臨陣換將。哈齊海雖然是第一高手受人尊敬,可是爲人自大狂妄,戰場上只憑蠻力、毫無謀略,以至於鬍子逃跑的時候,只有他的親兵還護在他身邊,別的人都只顧着自己了。
但是也無法否認,這次的勝利裡,爆彈和戰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爆彈殺傷力雖然不夠,可是劇大的爆炸聲不僅讓鬍子的戰馬驚慌,也嚇破了鬍子的膽,這才造成鬍子的前軍和中軍相撞,彼此踐踏。而戰車卻是殺傷敵人最多的,先不說車軸上的狼牙棒,只那車上的四個人手持長武器,習慣於拿彎刀或者長刀的鬍子根本無法靠近,而車上的四人卻能輕易砍掉馬背上的鬍子腦袋。
傷亡最大的就是藺柏帶領的騎兵,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戰車靈活度不夠,如果有大批鬍子集結起來,對戰車進行圍攻,戰車上的四個人可擋不住,必須由機動靈活的騎兵來衝殺。
藺斂看着桌子上的戰報,又是欣喜又是憂愁,自己的小兒子能幹,設計出這種神兵利器,還有這種混合式的戰鬥,他除了欣喜還有自豪。只是小兒子每次來都是要揪鬍子、騎大馬……雖然他很高興兒子如此親近自己,但是他畢竟年紀大了,騎大馬什麼的實在是快要力不從心了。
十日後,一份戰報放在了樑洪烈的桌子上,看着戰報上的數字,本身就從屍山血海中爬出來的皇帝陛下瞪大了雙眼。
“王騫,去把上次大將軍送來的密奏取來。”
“奴婢遵旨。”
說是密奏,其實卻是厚厚的一疊資料,從火|藥的配方到炸藥的製造,以及幾次的炸藥試驗記錄。又有戰車、弩炮、多發連弩的繪圖,以及一個名爲“爆彈車”的詳細圖紙和資料。
對照戰報和圖紙,樑洪烈很快就推演出了整場戰事,他嘆了口氣,說:“可惜這爆彈車攻擊太弱,如果那些爆彈能一下就把人炸死該多好……”
就在他說這話的第二天,一個衣着頗爲氣派的男子來到了北陌縣縣衙,求見縣令大人。
樑熙最近忙得腳打後腦勺,連睡覺的時間都一減再減,所以聽說不是公事,就擺了擺手,說不見。
跑腿的衙差收了點好處,連忙說:“那人說在報紙上看到廣告,知道我們這裡撿到一個小孩,還說年齡和衣物都對的上,應該就是他的兒子。”
“虎頭的爹?”樑熙愣了,終於把腦袋從政事裡擡起來,想了一下,說:“那就去看一下吧。”
這虎頭畢竟是他親手所救,又養了半年,還是有一些感情的,有時候他甚至希望虎頭的家人找不到虎頭,不過理智上卻又知道,虎頭還是送回去更好。
“草民辛阜見過縣令大人。”那人一見樑熙就抱拳行禮。“草民有重要的事情要單獨與縣令大人商議,還請大人應允。”
“啊?難道你不是虎頭的爹?”樑熙有些莫名其妙的問道。
“虎頭?”那人只一想就明白,這是樑熙爲自己兒子起的小名,一笑道:“我是不是虎頭的爹,需要待會兒見着了才能知分曉,只是我姓辛,是霹靂山莊的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