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

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

408.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應當做到自覺、主動,一般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收繳黨費的同志。

(2)按時。按照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應當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黨費基數少交黨費。

409.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如何計算?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410.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收入?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幹部職工普遍發放的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對於只有少數地區、部分單位或特殊崗位享有的津貼補貼,比如: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法院檢察院辦案津貼、審計補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公安執勤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信訪崗位津貼、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411.在企業,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工資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項目?

目前,由於企業人員工資項目沒有統一規定,對同類性質的工資項目在不同的企業叫法也不盡相同,因此,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收入項目,應當按照是否符合“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的原則來確定。根據多數企業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普遍發放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技能工資、崗位(職務)津貼補貼。“活的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定期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對於只有特殊崗位發放的津貼補貼(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高空、高溫作業和有害、有毒等崗位發放的保健類補貼),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住房補貼、加班補貼、誤餐補貼、表彰獎勵完成某項工程項目有功人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等,不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412.黨員取得臨時性收入,是否應當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除將“相對固定性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之外,臨時性的收入,比如,臨時性的津貼費、補助、稿費、講課費、獎金、銀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但自願交納者不限。

413.交納黨費的比例是怎麼規定的?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414.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對於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爲計算基數,按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例如:某實行年薪制人員黨員年薪(稅後)30萬元,其中,基本薪酬爲6萬元,與績效掛鉤的薪酬爲24萬元。基本薪酬每月領取5000元,屬於月收入3000—5000元的檔次,1—11月份應按1%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50元;12月份兌現與績效掛鉤那部分薪酬時領取的薪酬和按月領取的薪酬之和爲24.5萬元,屬於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檔次,應按2%交納黨費,本月需交納黨費4900元(24.5萬元×2%)。

41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是指哪些黨員?這部分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領取薪酬的黨員,主要包括:個體工商戶、個體經營者、私營企業主、民辦非企業單位出資人、自由職業者等人員的黨員。

對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

交納黨費,要按照自覺、主動的原則辦理。這些黨員能否自覺、主動交納黨費,是衡量他們黨員意識和黨性強弱的一個重要標誌。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首先要把黨員交納黨費的相關規定向黨員本人講清楚,然後,由黨員本人主動申報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416.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是否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加以區分?

考慮到不同地區農民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黨費收繳管理規定》對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標準提出0.2—1元的彈性要求。對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根據本地農民收入的實際情況確定。

農民黨員交納黨費0.2—1元的規定,主要適用於在農村中從事普通農牧漁業生產的農民黨員。對於外出務工經商和承包集體林地、果園、魚塘等經營項目的農民黨員,由本人申報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對於領取定額補貼的村幹部黨員,參照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交納黨費。

417.黨費能否請別人代交?

中央組織部規定,黨費通常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或黨支部,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黨員如生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或是外出時間較長等特殊情況,本人親自交納確有困難,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爲交納。

418.學生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在校就讀的高中(中專)、大專、大學本科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按國家規定領取普通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的黨員,交納黨費以每月實際領取的普通獎學金爲計算基數,參照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學生黨員交納黨費,可參照在校學生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執行,每月交納黨費0.2元。

419.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主要指什麼?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範津貼補貼)。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420.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沒有經濟收入的黨員,以及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對由於經濟困難本人提出申請,或因患病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願,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421.患精神病的黨員要否交納黨費?

中央組織部組織局於2009年4月編印的《黨費工作手冊》提出:“對由於經濟困難本人提出申請,或因患病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願,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根據上述規定精神,患精神病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免交黨費。這是因爲共產黨員交納黨費,不僅是爲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更重要的是黨員通過按期向黨組織交納黨費,可以始終不忘自己是共產黨員和應盡的義務,從而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和黨的組織觀念。而患精神病的黨員,由於失去正常的思維能力,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願,因而無法自主地交納黨費。在這種情況下,如由其親屬或其他人代爲交納黨費又並非本人意願,這也失去黨員交納黨費的重要意義。

422.黨費要否按月交納?能否數月一次性預交或補交?

中央組織部於2008年2月印發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提出:“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中央組織部組織局於2009年4月編印的《黨費工作手冊》又再次強調:“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這是因爲,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是對黨員黨性的檢驗,也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

一種表現,黨員通過按月交納黨費,不僅可以爲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更重要的是可以不忘自己是共產黨員和應盡的義務,從而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和黨的組織觀念。因此,黨員一般應當按照中央組織部的要求,堅持按月交納黨費。

但針對一些黨員按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實際情況,中央組織部組織局在編印的《黨費工作手冊》中也同時提出“: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預交或補交黨費,但預交或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這裡所說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年老體弱和長期生病行動不便,或是外出時間較長等情況,按月交納黨費確實有困難的黨員,其他黨員應當按照中央組織部的要求,按月交納黨費,不可以數月一次**納。

因特殊情況提前預交黨費後,如黨員收入增加應當提高交納黨費標準的,在黨員下次交納黨費時,應補交差額部分。

423.黨組織能否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有些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覺得有些黨員交納黨費數額不大,就採取自己出錢或用公款集中支付的辦法替黨員墊交黨費,或者圖省事讓財務人員在覈發工資時集中扣繳黨員黨費,這兩種情況都不符合黨費收繳規定,應當予以糾正。

424.黨員自願一次性多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如何處理?

黨員自願一次性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是指黨員按規定比例或標準交納黨費後又交納1000元及以上額度的黨費,多交納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國家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有紀念性質的收據。

425.怎樣正確把握黨費的使用範圍?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

(1)培訓黨員。主要用於對廣大共產黨員進行政治理論、實用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以及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在實際工作中,應着眼於使一個單位、一級黨組織範圍內的大多數黨員或某一類別的黨員普遍受益。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必須是直接用於訂閱和購買以黨員教育爲主要目的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對於冒用黨員教育工作的開支不能使用黨費。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或製作獎狀、榮譽證書、獎牌、獎章、獎品的費用,表彰大會會議資料的印刷費用,會議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現金獎勵費用。表彰應以精神鼓勵爲主,不提倡過高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用於對老黨員的定期生活補貼、對生活困難黨員的一次**補助,以及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發放慰問物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包括用於直接發放慰問金、救災物資給受災黨員,修繕基層黨組織因災受損的活動場所、電教設備等教育設施的費用。

使用黨費必須符合以上五項規定,不能隨意擴大黨費的使用範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開支。需要指出的是,黨費僅僅是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完全靠黨費來開展黨員教育工作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即使是符合使用範圍的開支項目,也不能完全依賴於黨費開支。

426.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不足怎麼辦?

爲了保證企業黨組織正常地開展活動,中央組織部、財政部於1989年1月就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問題通知如下:

(1)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包括召開黨內會議,進行黨內宣傳教育活動和組織活動,培訓黨員和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開展表彰優秀黨員和先進黨支部活動等費用),應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黨費用途的規定,先從留用的黨費中開支,不足部分從企業管理費中解決;

(2)黨組織活動經費中從企業管理費列支的部分,每年年初由企業黨委(總支、支部)根據工作需要和節約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列入企業財務計劃,在計劃範圍內,日常開支由黨委書記審批,財務部門報銷;

(3)遇有特殊情況需追加經費時,應經黨委會議討論,向財務部門提出,由廠長決定。

427.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組織活動經費怎麼解決?

中央組織部規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活動經費,可通過多種渠道解決。黨員交納的黨費可大部分或全部返還給企業黨組織,作爲活動經費。活動經費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應從分管的黨費中適當撥補一部分。

(本章完)

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八、流動黨員管理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二、黨旗黨徽的製作與使用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第三篇 發展黨員_二、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四、黨的委員會委員、書記候選人的產生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六、黨的基層組織的任期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一、總類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二、黨的基層組織的設置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一、總類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七、黨小組建設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七、創先爭優和黨內表彰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五、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的產生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四、黨務公開第三篇 發展黨員_四、預備黨員接收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九、出境黨員管理第三篇 發展黨員_六、發展黨員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五、黨的組織生活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六、黨的基層組織的任期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八、流動黨員管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七、創先爭優和黨內表彰第三篇 發展黨員_四、預備黨員接收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九、出境黨員管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三、黨籍處理和黨齡計算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七、創先爭優和黨內表彰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三篇 發展黨員_六、發展黨員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五、黨的組織生活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一、總類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四、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的配備第三篇 發展黨員_六、發展黨員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二、選舉的籌備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第三篇 發展黨員_四、預備黨員接收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一、總類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一、總類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九、出境黨員管理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三、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四、黨務公開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一、調查證明材料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三篇 發展黨員_六、發展黨員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四、黨務公開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二、黨的基層組織的設置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一、總類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九、出境黨員管理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一、總類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八、流動黨員管理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一、總類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七、黨小組建設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二、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一、調查證明材料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二、選舉的籌備六、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正式會議的召開及委員會的產生第三篇 發展黨員_六、發展黨員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三、黨的基層組織隸屬關係的確定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一、總類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一、調查證明材料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一、調查證明材料第三篇 發展黨員_二、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一、總類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七、創先爭優和黨內表彰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七、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八、投票與計票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十、黨費的收繳與管理第五篇 黨的基層組織其他工作_三、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八、流動黨員管理第二篇 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_二、選舉的籌備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四、黨紀處分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二、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一、總類第三篇 發展黨員_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五、黨的組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