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士紳一體納糧

第156章 士紳一體納糧

“先說什麼叫士紳一體納糧。”

銀幣在姜星火指尖旋轉。

“然後再說到底有沒有可行性。”

“所謂士紳一體納糧,指的是朝廷、士紳和庶民在賦稅納糧上的矛盾,主要在於‘不法士紳’身上,而士紳一體納糧改革的重點,就是要剝奪‘不法士紳’手中的權力,逼迫他們和普通老百姓一樣當差納糧。”

聽到這句話,原本還有些擔憂的夏原吉,捻了捻自己三縷長鬚,面色忽然變得古怪了起來。

什麼叫“不法士紳”啊?

什麼又叫“合法士紳”啊?

這東西,不都在朝廷一念之間嗎?

“士紳一體納糧的舉措,主要有幾下幾點。”

“你們的意思,是又會成爲新的青苗法?”朱棣問道。

事實上,這便是大明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

封建社會裡,同窗、同鄉、同門.地方士紳豪族,誰家摸不到一個沾親帶故的御史呢?

而想要順順利利地幹完自己縣太爺的這幾年,再給自己謀一點微不足道的福利。

爲什麼李參在陝西一地可以成功,王安石向全國推廣反而成爲很多人飽受詬病的問題呢?

朱高煦聽完,頓時拍手叫好。

誰創立的?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僅利息奇高,高到需要賣兒鬻女、傾家蕩產來償還。

這些官員的名聲在歷史上除了韓好男,其他很少有惡名,他們往往都是名臣或是能臣,爲什麼都反對青苗法?難道只用一個保守落後的詞語就能解釋嗎?

那問題出在哪裡呢?

“是啊陛下。”茹瑺也說道:“設計的再好的制度,到了下面,都會走了樣,就比如剛纔說的”

蹇義頓了頓:“可是陛下,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不然得罪本地士紳太過分,很容易就會被架空成政令不出衙門的傀儡縣太爺,還可能被本地的士紳,聯合在朝中的勢力告黑狀。

所以還不如向官府借貸,最起碼官府的貸款利息低一點。

豐年以平價收購農民餘糧,防止商人壓價傷農;在災年則平價出售儲備糧,防止商人擡價傷民,防止‘穀賤傷農,谷貴傷民’。

“除以上三點之外,朝廷還要發佈法令,對佃戶和田主的關係進行了規範,對士紳送什麼萬民傘之類的,要求保留地方官的行爲也進行禁止。當然,最重要的是還要求嚴格監管士紳自身的納糧賦稅這些措施嘛,都是針對‘不法士紳’的行爲。”

‘不法士紳’、‘不法生員’,這兩個黑名單一出來,真的是妥妥的大殺器。

只是秋收查納糧的時候,一起順帶開個口子。

聽起來不錯吧?

這些官吏會用強制手段去讓老百姓借貸。

而夏原吉卻沉默着沒有說話。

那麼,很簡單一條利益輸送鏈就產生了。

李參擔任陝西轉運使時,爲了解決士兵糧食問題,他先讓老百姓估計自己明年的糧食產量,然後看一看還能剩餘多少供給軍隊,再讓老百姓向官府貸款買種子,當然這是要收利息的。

——多麼完美的銀行啊!

但問題就在於,這種畸形的、以大宋的行政力量強行打造出的“僞銀行”,它是違背了金融交易一個最重要的原則的。

但是好的想法,就能實踐下去嗎?

先不說平頭老百姓越級告狀的難度和所需要的時間、精力、金錢、人脈等資源,就單說一個事,就算是越級告狀了,你能挑出縣太爺的不是嗎?

這還是最簡單的問題,縣太爺在幫人判過道上也收不了幾個錢,甚至最大的可能,是縣太爺賣個人情給士紳丁。

王安石變法不像是穿越者王莽一樣憑空想出來的,譬如青苗法,反而是從李參的成功經驗中提取出來的。

你騙官府的錢,官府就要你的命。

沒聽過不要緊,“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總聽說過吧?

‘鐵血大宋’別的不行,但培養文官士大夫,確實是沒的說的。

夏原吉還沒回過神來,姜星火便繼續說道。

因爲這是王安石推行的,那些想升官的官吏自然就想使本金多升值。本金升值的方式只有一種方式,那就是擴大放貸的用戶,讓老百姓更多的去借錢。

自然而然地,權力尋租就開始了。

“還是姜先生高明,如此一來,想來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嗯,這個原則叫做“自願交易、自甘風險”。

“要怎麼禁止呢?”朱高煦問道。

想法都是好的,都是爲百姓考慮的。

隨後,蹇義和茹瑺開始給皇帝補課這段變法歷史。

這也是蹇義和茹瑺反對“士紳一體納糧”的原因。

“不需要每天去查。”姜星火笑呵呵地說道,“秋天收稅的時候,開個場地讓老百姓告狀就行了,當然了,有些確實拿不到證據的,告了也沒用,但若是真有證據,總能查出來的不虞是不是所有冤假錯案都能查清楚,只是有這麼一個能名正言順地向朝廷反饋的路子,就比沒有強。再加上如果能坐實某士紳充當狀師或中間人,從中與官府勾結,欺壓庶民,一併列入‘不法士紳’名單就好了。”

實際上,王安石的青苗法不是他的首創,青苗法本身也不是什麼創舉,而是對常平糴法的一種調整。

當時王安石聽到之後也是默然,不過最後還是執行了。爲什麼還是執行了?當時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私行青苗法最後也成功了,王安石就決定繼續推廣。

蹇義說道:“確實該說說,臣等認爲,青苗法和如今姜星火提出的‘士紳一體納糧’,在根子上面臨的問題,是一樣的。”

在生產力和通訊條件都不發達的人治社會,諷刺點說,只要開這麼一個小口子,就彷彿在上千年的黑暗中透出一縷微光,已經可以稱得上“治政清明、海清河晏”了。

但是,問題就在於,能執行下去嗎?

——————

這種東西,判的結果完全取決於縣太爺的心情和是否收錢。

“第二點,嚴禁官紳勾連訴訟。”

這其實是雙贏,老百姓有時遇到青黃不接的時候,需要錢,但沒有地方借貸,那隻能向高利貸借,年復一年生活只會越來越貧困。

第二個,執行的官吏。

“農民”和“官吏”這兩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這就是北宋神宗時期的名臣們爲什麼反對青苗法的原因。

官府上門催收。

從本質上講,那就是王安石不懂什麼叫貨幣銀行學.當然,他也不可能懂。

第二個黑名單!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他們有着光明的未來。

這樣就會造成有些人不需要貸款,也被強行貸款。

很多人對於青苗法,第一印象就是‘王安石首次創立此法’。

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撻取足,至伐桑爲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宋史·列傳·卷七十四》

甲——丁——縣太爺,利益輸送鏈條成型。

縣太爺把過道判給甲,權力尋租完成。

“拉一派打一派,確實很高明。”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創新發明,至於青苗法,則是北宋陝西轉運使李參所發明的。

那他怎麼能在青黃不接的時候進行評估自己的糧食剩餘最終能值那麼多錢?

別說是農民,就算是經濟學家未必能測得準糧價,因爲豐年糧價自然跌,荒年自然漲,糧價會隨着市場劇烈波動。

封建社會,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

這樣,伱說有多少效果,也不見得有多少效果。

這樣一來。

“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十三》

蘇軾對於青苗法曾經寫信給王安石,他的推論是這樣的。

你想想看本來平準糧價的錢現在用來放貸,那糧價的波動是大了還是小了呢?這就好比你生產產品的出口,你要承擔匯率的變動,那匯率的變成急劇好還是平緩好呢?這個道理一說就明。

嗯,這裡便是要說,生員,其實是士紳羣體最爲脆弱的一環。

縣太爺什麼權力最容易尋租而且犯錯誤的概率最低?

判案子唄。

完全可以用青苗法,來類比“士紳一體納糧”。

知陳留縣,至數月,青苗令下,潛出錢,榜其令於縣門,已,徙之鄉落,各三日無應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願矣!——《宋史·列傳·卷二百一十七》

什麼是常平糴法?

官府也贏了,因爲這筆錢放在府庫裡本來沒有增值,現在流動起來,可以增值兩成,這是額外的收入。

而且列到朝廷的黑名單裡,你的直系子孫後代以後也不用參加科舉了。

老百姓覺得今年年成不錯,他們以去年糧價爲準去貸,結果今年大家都不錯,糧價跌了。

“跟對待‘不法士紳’的舉措相反,對於那些規規矩矩按照朝廷政策繳稅服役的士紳,朝廷則需要進行表彰和肯定。在改革稅制的初級階段,朝廷所反對的,是那些超出朝廷規定,影響社會秩序和穩定,侵犯朝廷和庶民利益的士紳。而對守法士紳,是要給予保護和支持的。”

“對於這種行爲,解決的措施也很簡單,納入‘不法生員’名單,永遠停止考試資格就好了。”

爲什麼不可能騙貸?

聽了這第一點措施,夏原吉不由地打了個哆嗦。

人家縣太爺一分錢沒收,朝廷怎麼查?

夏原吉不禁問道:“這種事情,在大明上千個縣裡,每天都在發生,大明朝廷沒有證據,查的過來嗎?”

在蹇義和茹瑺看來,這跟姜星火提的“士紳一體納糧”是一樣的。

農民懂得金融知識嗎?

肯定不懂。

配合“戶口累進稅”和“分家公證稅”,能夠有效地打壓士紳的力量。

第一個,借貸人是農民

能向官府借錢的不是有錢人,也不是地主富戶,只能是貧苦的農民。他們有什麼問題呢?

合着不是天天去等百姓告狀啊。

姜星火着重強調了‘不法士紳’四個字,隨後說道。

但與小額貸款不同的是,青苗法不存在壞帳,也不需要抵押,更不可能騙貸。

到最後,沒準士紳就把責任攤到老百姓身上了。

“做事情,當然不能一刀切,要重點打擊敵人的同時,把能拉攏的朋友搞得多多的,不能把所有人都推到對立面去。”

蘇軾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情況很快就急轉直下。

包攬,又稱攬納,就是兜攬代納賦稅,一般來講,是士紳替老百姓繳納賦稅後收取利息。

“士紳一體納糧”跟青苗法,在蹇義和茹瑺這種國家重臣的角度看,有兩個同樣的問題。

但最起碼,能把這股歪風邪氣遏制住至少能遏制在桌面下,不像是現在明着擺在桌面上進行士紳與縣官的交易。

攬納這種現象出現於唐代晚期,到明代仍十分活躍。

夏原吉的心裡有點打鼓。

也就是看本質的話,青苗法是將整個官府府庫的準備金當作一個銀行的借貸資金,再進行收放貸的活動,類似現代社會的小額貸款。

聽到姜星火的解釋,朱高煦也明白了過來。

“第三點,防患於未然,嚴格監管生員,嚴禁生員罷考、罷學。”

因爲生員從身份上跟普通百姓是一樣的,但是又不一樣。

爲什麼不需要抵押?

只要借了這筆錢,你全家的未來都押上了。

“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陰困生民,茶鹽之法,流毒數路。”——《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九》

包攬錢糧是吧?直接革功名!

茹瑺說道:“如果陛下了解了青苗法的前後,想必就能理解,爲什麼臣等始終懷有疑慮了,這絕對不是無的放矢的。”

而這些讀書種子一旦鬧事,影響又通常比較惡劣。

因爲沒有來貸款,知縣姜潛只好辭職走人。

也是錢糧繳納過程中,最爲常見、最爲頭疼的現象。

當蹇義和茹瑺二人說完後,朱棣也沉默了片刻。

因爲宅基地建房子,中間有兩尺過道產生糾紛,甲和乙到衙門告狀,兩人都是平民。

現在,隨着“士紳一體納糧”的具體措施闡釋,他們已經不再懷疑姜星火能不能提出好的方案。

作爲一部尚書,他很清楚,“士紳一體納糧”如果能執行下去,確實是大殺器。

姜星火微微一笑。

反對青苗法的還有蘇軾,司馬光,富弼,韓.韓好男等人。

所以,很容易被人誘導,讓人當槍使,去當這個排頭兵。

《宋史·列傳·卷八十九》:部多戍兵,苦食少。參審訂其闕,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先貸以錢,俟谷熟還之官,號“青苗錢”。經數年,廩有羨糧。

縣太爺都是流官,判案子當然要考慮到當地的實際勢力情況。

“凡是有功名士紳包攬錢糧而有拖欠的,以及帶頭抗糧的,不論多少,一律革去功名,從此納入‘不法士紳’名單,直系子孫後代不得參加科舉。且包攬拖欠到多少貫以上的,以貪贓枉法罪論處,還要追贓其拖欠和根據拖欠時間產生的息率,都要照納不誤。”

王安石認爲這是好法,理由是李參實踐之後是成功的,其次,這對老百姓也有很大幫助,因爲可以幫他們貸到錢了,整個設想和邏輯沒有任何問題,不管是初心還是構想應該都是有效的。

王安石對青苗法的實施也是有考覈的。

什麼都說不了。

同樣是來告狀的平民乙,能說什麼嗎?

蹇義和茹瑺一起點頭。

“第一點,嚴禁不法士紳包攬他人錢糧徵收和帶頭抗糧。”

雖然按理說,這樣不需要加重農民的負擔,通過金融行爲就可以實現兩成的官府財富增值,這怎麼看都是好方法,但當時很多人都反對。

甲想要縣太爺把過道判給自己,但是甲又不認識縣太爺,怎麼辦?

找當地有名望的士紳丁,丁幫你聯繫縣太爺,並從中收取一點微不足道的好處。

而且,要是遇到黑心士紳,往往會勾結本地小吏,騙老百姓說繳納了,而實際上欠稅老百姓在官府的賬冊上,還是沒繳納的狀態。

只要把錢放出去了,兩成利息就肯定到手,爲什麼?

因爲沒有一個老百姓敢欠國家的錢不還的,他或許敢欠錢莊的錢不還,但國家的錢他斷然不敢。

戰國,李悝。

爲什麼不存在壞賬?

“一旦真的推進士紳一體納糧,那麼生員罷考、罷課示威幾乎是必然的事情,是因爲改革讓他們的利益受損,更爲嚴格的講,是讓那些不法生員利益受損,因此,他們組織一起進行抗議。”

這也太狠了。

這就是隊友壓力怪。

現在的問題是,還是剛纔的那個顧慮,方案很好,怎麼執行下去呢?

“能具體說說青苗法嗎?朕倒頗有些不得其解。”朱棣說道。

這相當於兩頭吃,等到事情瞞不住的時候,已經吃了幾年利息甚至田地、耕牛的黑心士紳,就可以繼續上下打點不認賬,把老百姓一家送進去或者充軍流放,老百姓僅存的一點財產,也就歸該士紳了。

不是政策設計的初衷不好,而是因爲兩位尚書很清楚,朝廷的力量下不了鄉,初衷再好的政策,執行起來都肯定會走樣。

而由於生員普遍年齡沒有特別大的,讀死書又容易被人帶到溝裡,身邊能接觸到的人,也多是老師、同窗,這些大部分都是士紳階層的人。

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爲利也。然出納之際,吏緣爲奸,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則恐鞭箠必用,州縣之事不勝煩矣。——《宋史·列傳·卷九十八》

因爲欠收,所以官吏就逼老百姓還錢,老百姓還不出,只能找其他可以換錢的物品來換,否則就要受到刑罰,再一步加速老百姓貧困。

神宗變法時期,那時候的文官士大夫,也不是沒有看出青苗法的弊病的。

如果只交糧食,不換算成錢,那麼豐年和欠年的影響不大。現在都換成錢,就會變成老百姓需要承擔糧價波動造成的損失。

這確實是個無解的難題,也是政策執行層面最大的障礙。

但是朱棣並不算太擔心。

在兩位尚書的注目下,朱棣緩緩開口。

“姜先生總會有辦法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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