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附錄三:潘光旦譯著中關於虐戀的論述 (1)

“虐戀”(algolagnia)是一個方便的名詞[是薛侖克一諾津(Schrenck-Notzing)所擬的],用以指另一類很重要的性的歧變或象徵現象,就是,性興奮和痛楚聯繫後所發生的種種表現,單說虐戀,是不分主動與被動的。主動的虐戀,普通另外叫“施虐戀”,西方叫“薩德現象”(sadism);從前法國有一個侯爵,叫做薩德(MarquisdeSade,生卒年份是一七四○—一八一四),在他的實際的生活裡,既稍稍表示過這種性的歧變,而在他的作品裡,更充滿着這種歧變的描寫,“薩德現象”的名詞就濫觴於此了。

被動的虐戀叫做“受虐戀”,西方叫“馬索克現象”(masochism)。第十八世紀時,奧國有一個小說家,叫薩克-馬索克(Sacher-Masoch,生卒年份是一八三六—一五),他自己是一個受虐戀者,而在他的作品裡,他又屢屢的敘述到這種性的歧變。施虐戀的定義,普通是這樣的:凡是向所愛的對象喜歡加以精神上或身體上的虐待或痛楚的性的情緒,都可以叫施虐戀。受虐戀則反是:凡是喜歡接受所愛的對象的虐待,而身體上自甘於被箝制、與精神上自甘於受屈辱的性的情緒,都可以叫受虐戀。虐戀的行爲無論是施的或受的,也無論是真實的、模擬的、象徵的、以至於僅僅屬於想象的在發展成熟之後,也可以成爲滿足性衝動的一種方法,而充其極,也可以不用性的**,而獲取解欲的效用。

虐戀的名詞的用處很大,因爲它不但能總括施虐戀與受虐戀的兩種相反的傾向,同時它也能兼收幷蓄不能歸在這兩種傾向以內的一部分的現象。例如克拉夫脫-埃賓和穆爾都不肯承認教人鞭是一種受虐戀的表示,他們認爲這不過是要多取得一些身體上的刺戟與興奮罷了,這也許是;但對於許多的例子,此種行爲確乎是受虐戀的表現,而向人鞭確乎是施虐戀的表現。不管兩氏究竟對不對,也不管受鞭的是自己還是對象,這其間都有性情緒與痛楚的聯繫,是可以無疑的;兩氏所提出的現象縱不成其爲受虐戀,至少總是虐戀的一種。所以說,虐戀一個名詞用起來特別有它的方便。

從嚴格的定義的立場說,這種施虐戀與受虐戀的合併的說法也有它的不方便處,但從心理學的立場看,這種歸併以至於混合是合理的。據弗洛伊德的見解,受虐戀就是轉向自身的施虐戀,而我們也可以依樣的說,施虐戀就是轉向別人的受虐戀。信如這種說法,則把兩種傾向歸納在一個總名詞之下,就特別見得有理由了。從醫學的觀點看,這兩種傾向固有其分別存在的理由,不過兩者之間事實上並沒有很清楚的界限;我們在一個純粹的受虐戀者的身上雖不容易找到一些施虐戀的成分,但是在施虐戀者的身上卻往往可以找到一些受虐戀的成分。即就薩德侯爵自己而論,他也並不是一個純粹的施虐戀者,在他的作品裡我們很清楚的發見了不少的受虐戀的成分。所以說,虐戀中主動與被動的成分是可以有很密切的聯繫的,說不定兩種成分實在是一種,也未可知。

有一個大體上是施虐戀的人,在他的心目中,鞭子是一件富有刺激性的戀物,他寫着說:“我的反應是偏向於鞭笞行爲的主動的一方面的,但對於被動的一方面,我也養成了少些的興趣,但此種興趣的所以能成立,是靠着在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一番心理上的扭轉功夫或移花接木的功夫,結果是,鞭子雖由別人加在我的身上,我的潛意識的想象卻以爲是我自己操着鞭子在撻伐別人。”還有一點也是有注意的價值的,就是,一方面有的受虐戀者在一般的性情上雖見得很剛強、很壯健,施虐戀者的人格,在另一方面,卻往往是很畏縮、懦弱而富有柔性的表現。例如拉卡桑研究過的瑞伊特爾(Riedel)一例。

瑞伊特爾是一個施虐戀的青年,曾經殺死過另一個青年;他從四歲起,見到血或想到血就感覺到性的興奮,並且在遊戲的時候,喜歡模擬殘殺的情景;他的體格上始終表現着幼稚的品性,很瘦小,膽怯,見了人很羞澀(假如有人在旁,他就不敢溲溺),富有宗教的熱誠,痛恨猥褻和不道德的行爲,面貌和表情像一個小孩,看上去很不討厭。不過,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對於流血的景象和足以造成此種景象的殘殺的舉動,卻又十分愛好,成爲一種無可約束的偏執的行爲傾向(此人最後終於入瘋人院)。這種傾向的見諸行事,對人固然有絕大的損害,對他卻是一度最暢快的情緒的宣泄。馬瑞(A.Marie)研究過一個法國的青年,情形也正復相似;這人也是很膽小,容易臉紅,見小孩都要低頭,不敢正視,至於勾搭婦女,或在有旁人的場合裡溲溺,更談不到了(此人後來也以瘋人院爲歸宿)。

施虐戀和受虐戀的界說,因爲有種種困難,不容易確定,已略見上文。希爾虛費爾德有鑑及此,特別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與名詞,叫做“轉向現象”(metatropism)。所謂轉向,指的是性態度的男女易位,並且是變本加厲的易位,即男子有變本加厲的女的性態度,而女子有變本加厲的男的性態度。男子而有施虐戀,那是男子應有的性態度的變本加厲,女子而有受虐戀,那是女子應有的性態度的變本加厲,因此,同一施虐戀,或同一受虐戀,發生在男子身上的和發生在女子身上的,便完全不一樣。

男子的施虐戀和女子的受虐戀,由希氏看來,不過是正常的性衝動的過度的發展,而進入於狂(erotomanic)的境界罷了,但若男子有受虐戀或女子有施虐戀,那就成爲轉向的歧變,而和正常的狀態完全相反了。不過希氏這個轉向現象的概念並沒有受一般性心理學者的公認。這樣一個概念不但不能減少問題的困難,反而很笨拙的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因爲它所根據的所謂正常的性衝動的看法,就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希氏自己也承認,施虐戀的男子,在一般性情上的表示往往是剛勁的反面,而受虐戀的男子所表現的往往是溫柔的反面,把轉向的概念適用到這種人身上,可以說是牽強已極。因此,我認爲最方便的辦法,還是採用虐戀的總名詞,而承認它有相反而往往相聯繫的兩種表現,一是施虐戀,一是受虐戀,初不問它們發生在男子身上,抑或在女子身上。

痛苦與快樂普通總認爲是截然兩事,但我們的生活裡,也常有以痛苦爲快樂的經驗。這一層對於我們目前的問題,也增加了不少的困艱。不過在虐戀現象裡,我們所認爲有快感的,倒並不是苦痛的經驗的本身,而是此種經驗所喚起的情緒。有虐戀傾向的人,就大多數說,在性能上是比較薄弱的,他的情形和性能旺盛的人恰好相反。因此,一樣需要刺戟來激發性的活動,他的刺戟一定要比尋常的來得強烈,纔有效力。

強烈的知覺,強烈的情緒,在常人看來是和**絕不相干而出乎意料之外的,例如憂慮、悲痛之類,在他卻可以成爲性的刺戟,明知這些刺戟的本身是痛苦的,但憑藉了它們,他卻可以取得性的快感。句勒爾(Cullerre)在這方面曾經蒐集到不少的例子,男女都有,大多數都表示着神經衰脫的症侯,其中大部分也是很守道德的人,他們全都經不起嚴重的憂慮的事件,或強烈的可佈的情景,有時候並且是屬於宗教性質的事件或情景;假如一度遇到,結果不是色情自動的亢進,便須一次,以促成亢進。句氏的例子原和虐戀無關,但我們看了這些例子,可以知道因痛苦而覓取快感是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可以有很遠大的涵義的;不過在有虐戀傾向的人,卻自覺的或不自覺的把這些涵義抓住了,利用了,來補充他的性能的不足。

我們也不要忘記,輕微一些的痛苦的經驗(和有相連關係的驚駭、憂慮、憎惡、賤視等等情緒可以並論),無論在別人身上見到,或在自己身上覺到,對於許多人,尤其是神經脆弱的人,雖不足以激發真正的性的感覺。至少是可以引起一些快感的。對於痛苦的自然的反應是一種情緒上的悲感(假若發生在本人),或同情的悲感(假若在別人身上發生);痛苦若在自己身上,一個人自然覺得難過,若在別人身上,他也覺得難過,不過難過得輕一些,至於輕到什麼程度,便要看他和這人感情關係的深淺了。但同時一些快感與滿意的成分也是可以有的。

羅馬的詩人與作家盧克里梯烏斯(Lucretius)有過一段話(見其詩文集中第二篇)最足以表示這一番心理;安安穩穩站在岸上的人,對於在水中掙扎而行將滅頂的人,是有一種特別的感覺的。盧氏說:“從岸上目擊一個不幸的水手在波濤中和死神搏鬥,是有甜蜜的趣味的,這倒不是我們對別人幸災樂禍,乃是因爲自己脫然於災禍之外,不免覺得慶幸。”近代報紙在報攤前面總擺一張招貼,上面用大字寫着本日要聞的題目,這些題目裡最普通的形容詞是“驚、奇、駭、怪”等字,大都含有痛苦的成分在內,但宣傳的力量,不但不因此種成分而減少,反因而增加,可見正自有其引人入勝的力量在了。有一派的戲曲是專以恐怖的情景擅場的,而許多上流作家所寫的傳誦一時的小說裡,喜歡把悲痛的場合弄成發噱,可憐的人物弄成可笑。由此可見少許可以說不關性現象的施虐戀與受虐戀[德國人也把它叫做“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的成分是在一般的人口中散佈得相當廣的。

根據上文的種種考慮,我們可以瞭解爲什麼施虐戀者的行爲的動機不一定是在虐待別人了。他所要求的,與其說是別人的痛楚,無寧說是此種痛楚在自己與別人身上所激發的情緒。上文所已徵引過的一個主動的虐戀的例子所說的另一番話很可證明這一點;這人智能相當的高,很有讀書人的氣息,他的施虐戀也不算太厲害;他說:“最引人人勝的,不是別的,是鞭的動作的本身。我絕對不願意教人家受罪。她一定得感覺到痛,那是不錯的,不過這無非是要表示我下鞭之際富有強勁的力量罷了。只是教人家發生痛苦,在我是不感覺快樂的;實際上我很厭惡此種幸災樂禍的行爲。除了我這部分的性變態而外,我對於一切虐待別人的行爲,是深惡痛絕的。對於動物,我生平只開過一次殺戒,並且至今引以爲憾。”

在討論虐戀的時候,我們的注意很容易集中到痛苦的一層上去,那是因爲我們沒有把一切牽連到的心理現象,充分的考慮到。一個比喻也許可以幫我們的忙。我們不妨假定一件樂器是有知覺的,而樂人在吹彈撥弄的時候是可以教樂器感覺到痛苦的;我們希望富有科學精神而喜歡分析的人終於會了解,音樂的快感就是以痛苦加於樂器的快感,而音樂對於情緒所發生的影響即從所加於樂器的痛苦中來。這比喻我想是合理的;樂人原不想教樂器感受痛苦,但爲獲取音樂的快感計,他不能不吹彈撥弄,並且很使勁的吹彈撥弄。施虐戀者的情形也正復如此。

在虐戀的範圍以內,我們可以發見性變態的一部分最狂妄的表現。施虐戀的傾向,充其極,可以做出種種對於人性最悖謬的行爲來;而受虐戀的傾向,充其極,可以教人性感受到種種最意想不到的屈辱。因爲有這種種極端的表現,我們就更須記住,千里之謬,是建築在毫釐之失之上,而不是憑空而來的,至於毫釐之失,那還是嚴格的在生物變異範圍以內,而不足爲怪的。

虐戀的基礎裡自有其一部分正常的心理事實,不過這事實也是多方面而相當複雜的。有兩個成分我們應當特別注意。一、痛苦的經驗。無論是加於人的或身受的,原是求愛的過程的一個副產品,在人類以下的動物如此,在人類也還是如此。二、痛苦的經驗,特別是對於先天或後天神經衰弱的人,好比一服興奮劑,有一種提神的力量;無論是身受的痛苦或加諸人的痛苦,對於性的神經中樞都有很大的刺激的功效。我們明白這兩點以後,虐戀現象的方式雖多,我們對於它的大體上的機構,就比較的易於瞭解,而我們對於虐戀的心理學,也就有了一個線索了。一個人的性衝動所以要走上虐戀的路,姑不問其方式如何,大抵不出兩個解釋:一、虐戀的傾向原是原始時代所有的求愛過程的一部分,到了後世此種傾向忽作一些回光反照的表現(有時候這表現也許是有遠祖遺傳的根據的);二、一個衰弱與痿縮的人,想借此取得一些壯陽或媚藥似的效用,以求達到解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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