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遲臉部線條越繃越緊,黑夜的深色襯得他臉龐俊冷,黑曜石一般的眼眸深藏着幽邃的光芒。
也不知是不是晚上喝了點酒的緣故,他的車越開越快,整條馬路上都能聽到這輛蘭博基尼飛馳的聲音!
繞着C市最寬闊的大道,他開着車,任晚風吹進車裡。
很快,他將車開到了一家高檔會所。
會所裡早就有人在接應他了,侍應生恭恭敬敬彎下腰,替沈遲打開車門,將他迎進會所裡。
走進大堂,燈火輝煌,透着紙醉金迷的氣息。這裡裝修極爲奢華,通往貴賓室的路口,更是擺放着純金的燭臺。
沈遲脫下外套,掛在手臂上,徑直往貴賓室裡走。
門一推開,裡面煙霧繚繞,觥籌交錯,到處是酒杯碰撞的聲音。
這種會所,從來都是夜裡比白天熱鬧。
“喲,沈總來了,真是難得。沈總您平時可是從來不願意到這種地方的。”坐在最裡面的一個男人眼尖,第一個看到了沈遲。
沈遲脣角彎起淡淡的哂笑,走進去,將外套交給了侍應生。
“不歡迎我?”他勾了勾脣角,銳利的眼眸掃視四周。
這兒都是生意場上有往來的一些老總、富二代們,吃喝玩樂樣樣精通。
貴賓室很大,頂部吊了足足五十盞水晶燈,光線通亮,照在富麗堂皇的地板上。四周是刷了金燦燦的粉末,邊角的彩燈照在上面,閃爍出奇幻的色彩。
衆人見沈遲進來了,都是一臉詫異的表情,但又都恭恭敬敬的。
這些人哪個不是人精,都知道沈遲在C市的地位。
“怎麼會,簡直太歡迎了。沈總難得跟我們一起聚會,這是給我們莫大的面子,你們說是不是?”一個男人高聲道。
話音剛落,附和聲四起。
“對,對,這可是天大的面子。”
“沈總今天晚上一定要跟我們不醉不歸啊!”
“沈總,你喜歡什麼酒?”
沈遲在家本就喝了不少酒,也不知道是不是燈光的催眠作用,他淡淡道:“聽說這兒老闆藏了二十年的紅酒很不錯。”
“沈總太有眼光了,您雖然不常來這兒,可您的眼光可真是絕對好。這老闆家的私酒,一般人來可是喝不到的。今天我們也算是沾了沈總的光了。”
很快,其中一個年輕男人就將老闆叫了過來,很快,幾個美人就端着兩瓶酒和訂製酒杯站到了沈遲的面前。
美人很快就給沈遲倒了一杯紅酒,剔透、醇香的紅酒沿着杯壁緩緩下沉,就好似上好的紅寶石。
滿屋清香,甚至蓋過了香菸的氣息。
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小美人將酒杯端給了沈遲,這個時候,有人起了哄。
“有美酒怎麼能少的了美人,你看看你們,也太不懂事了。美酒得讓美人餵了喝,那才叫喝酒,沈總,您說是不是?”
端酒的美人微微一笑,低下了頭。
沈遲整個人倚在沙發上,修長的手指已經拿起酒杯。
他不開口,但眼睛裡卻閃過一絲不悅。
有人察覺到了,連忙道:“這種端酒的女人,在你姜少的眼裡是美人,但肯定是不入我們沈總眼的。”
“對對對,都下去!”
“這C市的美人,有誰能跟白家大小姐比。”
白曼是沈遲的未婚妻,早就在上流圈子裡傳開了,幾乎所有人都知道。
衆人也都知道,白曼是沈遲一手捧紅的,白曼是沈遲捧在手心裡的白月光。
因此,可沒有人再敢跟沈遲開這種玩笑了。
沈遲什麼人也不看,只是喝着杯子裡的紅酒。一杯接一杯,眉頭都不皺一下。
衆人很快就玩開了,因爲人多,沒過多久就分成了好幾個組。
划拳的划拳,擲骰子的擲骰子,玩牌的玩牌。整個貴賓室裡煙霧繚繞,香水味、香菸味、酒香混雜一起。
沈遲一開始在跟他們擲骰子,玩了幾局,也就沒興趣了。
後來,他就一個人坐在這紙醉金迷的貴賓室裡喝酒。
“來來來,繼續!”
“葉少,你又輸了,罰酒罰酒,這次一大杯,一口氣喝完!”
“小美人,過來給葉少斟酒!”
……
一直喝到天亮,一羣人東倒西歪,睡覺的睡覺,耍酒瘋的耍酒瘋,繼續玩的繼續玩……
沈遲喝醉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的沈家,醒來的時候頭痛欲裂。
刺眼的光線照在他的臉上,他動了動睫毛,很快,房間裡就有傭人拉上了簾子。
他迷迷糊糊睜開眼睛,起初,眼前很多人影,等到他眼睛全睜開,第一個看到的是白曼。
“沈遲……”白曼柔柔地喚了一聲,臉上是擔憂的神色,“你終於醒了,你昨晚喝了好多酒。”
“嗯。”沈遲疲憊地閉上眼睛。
他在朦朦朧朧裡看了衆人一眼,不知爲何,心裡空落落的。
除了白曼,就只有凌管家和幾個傭人在。
“你們都下去吧,我陪着四少就好。”白曼對衆人道。
“好,白小姐辛苦了。”凌管家恭恭敬敬彎下腰,帶着幾個傭人,低頭離開了沈遲的房間。
白曼起身拿毛巾替沈遲擦了擦臉,一臉心疼。
“你都醉了大半天了,還是姜少他們幾個把你送回來的。”白曼淡淡道。
昨天晚上,他說有急事跟她道別,結果,卻跑去跟一幫二代們喝酒。
還好不是跟女人去約會,但白曼心裡終歸有些不舒服。
“我一個人靜靜。”沈遲語氣寡淡,仍舊閉着眼。
雙眉緊蹙,頭痛欲裂。
“嗯,你再多休息一會吧。不過現在已經是下午三點了,我去給你做點點心。”
白曼說完就站起身,看了沈遲一眼,沈遲依舊不說話。
她咬了咬脣,轉身離開了沈遲的房間,往樓下走去。
路過許朝暮房間的時候,她心裡其實是挺不舒服的。
許朝暮的房間跟沈遲的房間僅僅是一牆之隔,就連她過來,都不會有這種待遇。
她嘆了一口氣,自己又多想了。
沈遲喝醉了被人送回來的時候,許朝暮其實是看見了的。
那個時候是早上五點多,天矇矇亮,許朝暮因爲項鍊的事情,一直耿耿於懷,生平第一次失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