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識(一)

文羽正想着,閨蜜的電話便來了。

“羽羽收拾好了沒,我到你樓下了。”

“好了,我馬上下來。”

文羽穿着一身淡黃色的連衣裙,修身的款式將她的身材凸顯了出來。其實文羽並不是那種前凸後翹的身材,有點像周冬雨那種直板身材,不過還好腿細,一條絲襪配白皮鞋倒也有些乖巧可人。樓下那個女孩叫裴可,與文羽不同,她穿着半身裙,上深下淺,高挑的身材,紋眉抹脣,渾身透露着貴氣。

文羽見着裴可後,很自然地牽起她的手。她們認識很多年了,久得都忘記不認識彼此的時候是怎樣度過的了。自從高中,文羽去了主城讀書,她們便很少見面了。不過這次見面也和以前一樣,沒有多少隔閡,兩個人像從未分開過一樣,牽着彼此的手。真正的友誼不會隨時間褪色,只會在時光裡日久彌香。

裴可帶着文羽去了商場,爲她挑選夏季的衣服。她們在商場裡,進了一個店又出了一個店。似乎並沒有選帶合適的衣服。裴可後來帶着文羽去了一家店,爲她挑選了一身米白色的裙子。樣式簡單,文羽穿在身上也讓她驚豔了一下。

裴可雖說身材高挑,曾經也是一個很粘人的姑娘。她記得那時與文羽在同一個班同一個寢室,自己總是纏着文羽,挽着她去吃飯,去散步,一起回家。

當時,學習並不好。她出身在一個優渥的家庭,從未缺錢,可是也並沒有什麼大小姐脾氣,只是在學習這塊智商不夠,但也很努力。

她記得當時文羽的成績很好,於是她每天早上都第一個起牀,去教室學習,一有不懂的問題便去問文羽。文羽很聰明,總是很輕鬆得解決她的問題。

其實,裴可也曾嫉妒過文羽,不過那種情緒很快就消失了,後來她很喜歡文羽,覺得她真的很好,有正義感,樂於助人,而且願意傾聽。

裴可的家庭看似優渥,可父親並不喜歡她,覺得一個女孩子能有什麼大出息,所以也常常委屈。她把這一切都告訴了文羽,總是能得到寬慰。

選好衣服後,兩人便去吃飯。談天說地,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天色有些晚了,兩人便分別回了家。

文羽到家後,洗了澡,穿上了新買的衣服。不得不說,裴可的眼光很好。這套衣服與她自己買的衣服差別很大,穿上之後,整個人的氣質跟以前很不一樣。

晚上,顧俊傑又發來短信。

“文羽,今天玩得開心嗎?”

“還行,你今天干啥了。”

“上午去健身房鍛鍊了,下午就在電腦裡看了會兒球賽。”

“哦哦哦。那明天什麼時候去晨星廣場。”

“上午九點半怎樣,你方便嗎?”

“可以呀。那明天見。”

又是一天,黑夜深澀。有些種子在夜裡萌芽了,它等着汲取養分,長成參天的樹。

翌日,文羽早早地起了牀。換上新衣服,穿上半截襪和小皮鞋,洗漱,梳了中分,挽了兩個小辮子,修飾了一下發型,塗了脣彩,看起來還有些溫婉。

盯着鏡子裡的自己,鬱文羽覺得有些陌生,以前週末很少這樣早起牀的,現在還不到7點,自己到底在想什麼,不過是跟朋友出去玩,用得着這樣緊張得設了三個鬧鐘,還在鬧鐘響之前醒了,心裡還有些莫名的興奮。

草草吃過早飯,文羽就和父母說今天要出去和朋友玩兒,中午不要留飯。

她在臥室無聊地等着電話,檢查了幾次手機的鈴聲設置是否靜音後,就把手機放在裙子的口袋裡,其實文羽很少將手機放在口袋裡,一般都放在書包裡,她有些許輻射過敏。然後,牀頭的《霍亂時期的愛情》被她拿起,安靜地讀起來。

顧俊傑早上也醒得早,昨晚反反覆覆地夢見自己被人追,跑了一個又一個的循環。在浴室,顧俊傑洗完澡,換上了黑色的襯衣,着了西褲,颳了鬍子,理了頭髮。穿上皮鞋就下了樓,他覺得自己某些時候是有些衣冠禽獸,比如現在。又是一碗雜醬後,顧俊傑去了附近的商場,買了一條夏天用的紗巾,讓服務員包好之後,就去了公交站。C市是一個小城,不一會兒就到了約定的地點。現在剛好八點五十,顧俊傑給鬱文羽發了短信。

“文羽,可以出發了。”

“好的,我馬上過來。”

收到文羽的短信之後,顧俊傑也沒有別的事。就在廣場上,看着學溜冰的孩子,這些小孩也真夠皮的,摔跤了之後立馬就站起來的,半點事兒都沒有。跟自己當初又得一拼,他當年爲了學溜冰,還差點骨折,不過現在也溜得挺溜的。

看了一會兒,突然手機響了。

“我到了哦。”

顧俊傑轉過身,便看見遠處廣場上有個穿素色長裙的女孩,朝她走來。

現在,他已經記不清當時是什麼感覺了,彷彿是在沙漠裡漫無目的地走了好久,突然有人拽住了他,把他拉進一片水源豐富的溼地,溫潤的風吹進了他乾涸又枯燥的心裡。

文羽看着越來越清晰的顧俊傑也有些驚訝。那黑色的襯衫,顯得他有些消瘦。不過細細看也能看出並不瘦,有明顯的肌肉線條,那需要常年運動才能練成。陽光打在他臉上,嘴角泛起的笑,映在了文羽的眼睛裡,這男孩子笑得真好看,她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