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章

“龍。 ”莫蘭德邊說,邊從地上抓起一隻乾癟的蘋果,在雙手之間丟來丟去。

“扔啊。”外號“斯芬克斯”的拉蕾薩催促。他從箭囊裡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龍。”魯尼在他們當中年紀最小,又矮又胖,尚有兩歲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蘿希摟着我睡覺,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動。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帶她遠離舊鎮,穿越狹海,去自由貿易城邦。那裡沒有學士,沒有人會抓他。

艾瑪的笑聲從頭頂的窄窗中傳出,夾雜着恩客低沉的嗓門—她乃“羽筆酒樽”最年長的女招待,年過第四十十,卻是體態豐盈,風韻猶存。蘿希是她女兒,芳齡十五,剛剛有了月事。艾瑪早已宣佈,蘿希的初·夜需花費一枚金龍。佩特費盡心機,才存下九枚銀鹿,外加一罐銅星幣和零散的銅板,但要叫他存滿一枚金幣,恐怕比孵出一條真龍更難。

“你生得太遲,看不到龍了,小子。”助理學士阿曼告訴魯尼。阿曼脖子上掛着一根皮繩,串有白、錫、鉛和銅的鏈條,跟大多數助理學士一樣,他似乎也認爲學徒們肩膀上長的是蕪菁,不是腦袋。“最後一頭龍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莫蘭德強調。

“快扔蘋果。”拉蕾薩再度催促。這小子生得標緻,人稱“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們的喜愛,連蘿希也會偶爾在端酒時趁機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裝沒看見。

“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就是全世界的最後一頭龍,”阿曼固執地說,“大家都知道。”

“蘋果,”拉蕾薩說,“除非你想吃了它。”

“來了。”莫蘭德拖着畸形的腳輕跳一步,轉了一圈,胳膊甩出,將蘋果拋向蜜酒河上的霧氣之中。若非那隻腳,他或許能像父親一樣當騎士。他有粗壯的胳膊和寬闊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見蘋果飛得又遠又急…………卻不如後面呼嘯而來的那支箭,一碼長的金木箭桿上鑲着鮮紅羽飾。佩特沒看到箭射中蘋果,但聽到了聲音。一聲輕微的悶響在河面上迴盪,緊接着是落水聲。

莫蘭德打個呼哨。“正中靶子。寶貝兒。”

蘿希是我的寶貝兒。佩特愛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綻的乳··房,還有她每次見到他時微笑的模樣。他愛她臉頰上的酒窩。她時而會光着腳,以感受腳下的草地,這點他也很喜歡。他愛她清新的氣味,愛她的秀髮鬈曲在耳後的樣子,甚至愛她的腳趾頭。某天晚上,她把腳伸給他摩挲玩弄,於是他替每個腳趾頭都編了一個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個不停。

也許留在狹海這一邊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錢買頭驢子,和蘿希輪流騎着周遊維斯特洛。雖然安布羅斯認爲他還不配獲得銀鏈條,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燒了。老百姓們會看重他的。若是再學會剪髮和刮鬍子,他甚至可以當理髮師。那就夠了,他告訴自己,只要擁有蘿希。蘿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從前並非如此。從前他夢想成爲城堡中的學士,爲某位慷慨的領主效力,領主會尊重他的諫言,賜他一匹良種白馬,以答謝他的服務。他會高高騎在馬上,莊嚴又高貴,一路微笑着俯視經過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筆酒樽”的大廳裡,喝下兩大杯烈性蘋果酒之後,佩特誇口說自己不會永遠是學徒。“當然了,”“懶人”里奧大聲說,“你會是個作豬倌的前學徒,哈哈!”

他喝乾杯中殘渣。火炬照耀着“羽筆酒樽”所在的露臺,猶如霧海中的光島。下游遠處,參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氳的水汽中,彷彿一輪朦朧魔幻的橙月,卻難以提振他的情緒。

煉金術士應該到了呀?!難道這是個殘酷的玩笑?還是那人出了事?這並非頭一回好運在佩特身上變黴運了。他曾經沾沾自喜,因爲被選中幫年邁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烏鴉,但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還得給博士做飯、打掃清潔,每天早晨幫他穿衣服。人人都說,關於烏鴉的知識,沃格雷夫忘記的比其他學士知道的還多,佩特據此以爲自己至少有望獲得一個黑鐵鏈條,結果發現沃格雷夫根本沒辦法傳授任何東西。讓老人仍頂着博士頭銜完全出於禮節。不錯,他曾經很偉大,現在卻連用長袍遮掩髒污的內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幾個助理學士發現他在圖書館哭泣,因爲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學士代替他執掌鐵面具,正是這個葛曼指控佩特偷竊。

河邊的蘋果樹上,一隻夜鶯開始歌唱,對於終日聽慣了烏鴉的刺耳尖叫和無盡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籟之音。白鴉們知道他的名字,無論何時,只要看見他,就會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這些大白鳥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驕傲,沃格雷夫死後想讓它們把自己吃掉,佩特懷疑它們也打算吃了他。

或許是烈性蘋果酒作祟—其實他來這裡並非爲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薩請客,以慶賀獲得銅鏈條,由於罪惡感,他不覺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鶯彷彿在興奮地高歌:黑鐵換黃金,黑鐵換黃金,黑鐵換黃金。真奇怪,這正是當晚蘿希安排他跟陌生人會面時對方說的話。“你是誰?”佩特追問。那人答道,“我是煉金術士,你可以用黑鐵來換我的黃金。”他手中出現了一枚金龍,在指節間翻來翻去,淡黃的金幣在燭光中閃耀,其中一面是三頭龍,另一面是某個死掉的國王。黑鐵換黃金,他回想,沒有更好的機會了。你要她嗎?你愛她嗎?“我不是小偷,”他告訴自稱煉金術士的人,“我是學城的學徒。”煉金術士點點頭,“你再考慮考慮吧,三天後,我會帶着金龍幣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過去了,佩特回到“羽筆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沒等到煉金術士,反而遇上了莫蘭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魯尼一行。若不加入慶祝,定會引起懷疑的。

“羽筆酒樽”從不打烊,六百年來,它始終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島上,不曾關門歇業。儘管這座高大的木房子向南歪斜,猶如醉酒的學徒,但佩特毫不懷疑它還將繼續矗立六百年,售賣葡萄酒、麥酒及烈性蘋果酒給過河人、海員、鐵匠和歌手,僧侶與王公,學城的學徒與助理學士都是這兒的常客。

“舊鎮不是全世界。”莫蘭德大聲嚷嚷。他是騎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父親死在黑水河之後,他便夜夜買醉。唉,即使身處遠離戰火的舊鎮,有重重高牆保護,五王之戰還是影響了所有人……不過貝尼狄克博士堅稱根本沒有所謂的“五王之戰”,因爲藍禮·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喬伊自封爲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父親常說,領主的城堡之外,那纔是世界。”莫蘭德續道,“在魁爾斯、亞夏或夷地,龍一定是最不起眼的東西。最近水手們的故事說……”

“……水手們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斷他,“水手,親愛的莫蘭德,我敢打賭,你隨時去碼頭邊,都可以找到那種人,要麼自稱跟美人魚睡過覺,要麼吹噓在魚肚子裡呆過一年。”

wωω_тTk ān_¢O

“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有?”莫蘭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蘋果,“除非你親自鑽到魚肚子裡去過。個別水手的故事,沒錯,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種不同語言的槳手講述同一個故事……”

“不是同一個故事,”阿曼堅持,“亞夏的龍,魁爾斯的龍,彌林的龍,多斯拉克的龍,解放奴隸的龍……故事的版本不一樣。”

“只有細節不同。”莫蘭德喝醉之後變得更加執拗,清醒時他已經夠頑固了。“故事裡面都有龍,還有一位年輕美麗的女王。”

佩特只關心金龍。他琢磨着煉金術士。這是第三十天。他說過會回來的。

“你腳邊有一隻蘋果,”拉蕾薩朝莫蘭德喊,“我箭囊裡還有兩支箭。”

“你的箭囊見鬼去吧。”莫蘭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蟲了。”他抱怨,但還是扔了出去。蘋果開始下墜時,被箭只逮個正着,乾淨利落地劈成兩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頂,然後滾到下面較低的屋檐,彈落至阿曼身邊一尺遠處。“把蠕蟲切成兩半,它會變成兩條蟲子。”助理學士教導他們。

“蘋果也能這樣就好了,天底下便沒人會餓肚子。”拉蕾薩帶着慣常的微笑說。“斯芬克斯”總是面帶微笑,彷彿知道什麼隱秘的玩笑,這讓他看起來有點不懷好意,尤其是他還長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額頭和一頭烏黑濃密的短鬈髮。

拉蕾薩將成爲學士。他在學城才待一年,卻已鑄就了頸鍊的三個鏈條。阿曼的鏈條雖多,但每一個都要花費一年工夫,然而最終,他也會成爲學士。魯尼和莫蘭德仍是光脖子的學徒,可魯尼還小,而莫蘭德喜好飲酒勝於閱讀。

至於佩特……

他在學城已有五年,從西境過來時不過十三歲,歲月匆匆,脖子卻仍跟初來乍到時一樣光溜溜的。他兩度相信自己作好了準備。第十次是在維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識,結果教他明白了維林這“酸醋”的外號果真名不虛傳;佩特整整花了兩年時間才鼓起勇氣再作嘗試。這回他信託於慈祥的老安布羅斯博士,老人素來言行溫和,但事實證明,安布羅斯的嘆息和維林的嘲諷一樣令人痛苦。

“最後一隻蘋果,”拉蕾薩承諾,“然後我就告訴你們,我對這些龍的看法。”

“你會曉得什麼我不曉得的?”莫蘭德咕噥。他發現樹枝上有隻蘋果,便跳起來將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薩將弓弦拉至耳邊,優雅地跟蹤目標的飛行軌跡。蘋果剛要下墜,箭離弦而出。

“你的最後一箭老是失手。”魯尼說。

話音未落,蘋果便完好無損地掉進河中。

“看到沒?”魯尼說。

“你拿大滿貫那天,就是無法再進步的時候。”說罷拉蕾薩卸下弓弦,將長弓輕巧地塞入皮套之中。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產自盛夏羣島的稀有木材。佩特碰過這把弓,但拉不動。“斯芬克斯”看起來弱不禁風,實際上那雙細長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時拉蕾薩一邊將腿跨過板凳,一邊伸手去取酒杯。“龍有三個頭。”他拖着柔和的多恩腔調宣佈。

“這是個謎題嗎?”魯尼想知道,“傳說中的斯芬克斯是出謎題者。”

“這不是謎題。”拉蕾薩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筆酒樽”聞名天下的烈性蘋果酒,他卻喜歡來自他母親家鄉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舊鎮,這種紅酒也價格不菲。

“懶人”里奧給拉蕾薩取了“斯芬克斯”的綽號。傳說斯芬克斯是個四不像:人面,獅身,鷹翼。拉蕾薩正是如此:他父親是多恩人,母親卻爲黑皮膚的盛夏羣島人,他自己的皮膚如柚木般黝黑,跟學城大門兩側的綠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薩的眼睛是瑪瑙色。

“從來沒有一條龍會長三個腦袋,除了盾牌和旗幟上畫的紋章,”助理學士阿曼堅稱,“那充其量只是圖案而已。況且,坦格利安家的人死光了。”

“沒有死光,”拉蕾薩道,“乞丐王的妹妹還活着。”

“她不是腦袋在牆上撞碎了嗎?”魯尼說。

“不對,”拉蕾薩說,“你說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蘭尼斯特獅子手下的勇士殺害。我講的是雷加的妹妹,龍石島陷落前出生在那裡,名曰丹妮莉絲。”

“‘風暴降生’!我想起來了。”莫蘭德高舉酒杯,剩餘的蘋果酒飛濺出來。“爲她乾杯!”他一飲而盡,“砰”的一聲將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個嗝,用手背抹抹嘴。“蘿希在哪兒?讓我們爲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輪,怎麼樣?”

助理學士阿曼面色驚恐:“小聲點,蠢貨,這種事開不得玩笑。隔牆有耳啊,到處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線。”

“噢,尿褲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議咱們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竊笑,接着,一個輕柔狡猾的聲音從佩特身後傳來。“我就知道你是個叛徒,青蛙。”“懶人”里奧由搖晃的古舊木板橋走過來。他一身綠金條紋的綢緞衣服,黑絲披肩由一朵玉雕玫瑰別住,衣襟前染滿酒漬,由顏色判斷,是深紅色的酒。一縷淺金頭髮懸垂下來,遮住了一隻眼睛。

莫蘭德看到他就怒髮衝冠。“操你奶奶的。滾一邊去。這裡不歡迎你。”拉蕾薩伸出一隻手按住他胳膊,讓他冷靜,阿曼則皺起眉頭,“里奧大人,據我所知,您不是被學城禁足,還要待上……”

“……三天。”“懶人”里奧聳聳肩,“佩雷斯坦說世界已有四萬年曆史,莫拉斯卻說有第五十十萬年。總而言之,三天算什麼?”露臺中有十幾張空桌,里奧偏偏坐到他們這桌。“請我喝杯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許我不會把你的祝酒詞稟告老爸。我在‘多變輪盤’那裡牌運不佳,又把最後一枚銀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醬乳豬,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總得吃飯哪。對啦,你們這幫小子都吃些什麼?”

“羊肉,”莫蘭德咕噥。聽起來他不太滿意。“我們分食一塊煮羊肉。”

“那肯定管飽。”里奧轉向拉蕾薩。“怎麼着?豪門之子應該慷慨點兒,斯芬克斯。我知道你獲得了銅鏈條,請我喝一杯以表慶賀怎麼樣?”

拉蕾薩回以微笑。“我只請朋友喝酒。而且我並非豪門之子,我說過,我母親是生意人。”

里奧淡褐色的眼睛裡閃爍着酒意和惡毒。“你母親是隻盛夏羣島的猴子,哼,反正只要兩腿間有個洞,多恩人就會上。噢,別生氣啊,你的皮膚或許跟榛果殼一樣,但至少會洗澡,不像我們的雀斑豬倌。”他朝佩特揮揮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齒,佩特心想。豬倌“雀斑”佩特是諸多民間故事的主角,一個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鄉巴佬,他總能戰勝欺壓他的惡人,包括肥胖的領主、傲慢的騎士和虛僞的修士。他雖愚笨,卻往往由拙生巧,每個故事的結尾,“雀斑”佩特要麼坐上領主的高背椅,要麼跟某位騎士的女兒同牀共枕。但故事畢竟只是故事,在真實世界裡,豬倌不可能有好日子過。有時佩特會想,母親一定是恨他,纔給他取了這樣一個名字。

拉蕾薩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嗎?”里奧說,“我喉嚨這麼幹,怎樣道歉呢……”

“你說的每個字都讓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薩告訴他,“也讓學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請我喝杯酒,或許能替我掩蓋羞恥。”

莫蘭德道:“我要把你的舌頭拔出來。”

“呵呵,那我怎麼告訴你龍的事情呢?”里奧又聳聳肩。“雜種說得對,‘瘋王’的女兒還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來三條龍。”

“三條?”魯尼驚訝地應道。

里奧拍拍他的手。“大於二,小於四。我要是你,可不會嘗試金鍊條的測試。”

“你別欺負他。”莫蘭德警告。

“多仗義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訴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經過魁爾斯一百里格之內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談論龍。有人甚至會告訴你,他們見過真龍。‘魔法師’傾向於相信這些說法。”

阿曼不以爲然地努努嘴。“馬爾溫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從不理會他。”

“萊安博士也這麼認爲。”魯尼說。

里奧打個哈欠。“海中有水,太陽很熱,欄中寵物討厭看門狗。”

他給每個人都取了外號,佩特心想,但他無法否認,馬爾溫確實更像看門犬,不像學士。他彷彿隨時隨地都在嗅聞,做好咬人的準備。“魔法師”跟其他學士不同。人們說他同妓女及僱傭巫師爲伍,用對方的母語與長毛的伊班人和黑如瀝青的盛夏羣島人交談,還在碼頭邊水手的小神廟裡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見過他,他會在貧民窟和黑妓·院裡與戲子、歌手、傭兵,甚至乞丐廝混,還有人悄悄傳言,他赤手空拳殺過人。

馬爾溫在遙遠的東方待了八年,以繪製地圖,搜尋失落的書籍,拜訪男巫和縛影士,返回舊鎮之後,“酸醋”維林給他取了個綽號“魔法師馬爾溫”,令其極爲惱火的是,這一綽號不脛而走,很快傳遍了舊鎮。“裝神弄鬼的事留給僧侶和修士去,你要把腦筋用在學習世界的真理上。”萊安博士曾勸告佩特,但萊安渾身上下從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黃金,而且他的學士頸鍊裡沒有瓦雷利亞鋼鏈條。

阿曼順着鼻子俯視“懶人”里奧—他的鼻子又長又窄又尖,尤其適合這一表情。“馬爾溫師傅相信許多稀奇古怪的東西,”他聲稱,“他跟莫蘭德一樣,沒有龍的證據,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錯了,”里奧說,“有一支玻璃蠟燭在‘魔法師’的房間裡燃起來了。”

燈火通明的露臺突然一片寂靜。阿曼嘆口氣,搖搖頭。莫蘭德開懷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視着里奧。魯尼顯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蠟燭,不過從沒見過它們燃燒。玻璃蠟燭是學城公開的秘密,相傳是千年之前,當末日浩劫尚未降臨時,從瓦雷利亞帶來舊鎮的,共有四支,一綠三黑,全都長而扭曲。

“什麼是玻璃蠟燭?”魯尼問。

助理學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學士立誓成爲學士的前一晚,都必須在地窖中守夜,並且不能攜帶任何光亮,沒有火炬,沒有油燈,沒有香燭……只有一支黑曜石蠟燭。他必須在黑暗之中度過一夜,除非能點亮那支蠟燭。有些笨蛋會真的去嘗試,修行所謂‘高級神秘術’的傢伙們更是迫不及待。結果只是割破手指—蠟燭的邊緣跟剃刀一樣鋒利—血淋淋的,在失敗的鬱悶中等待黎明。聰明人會直接睡覺,或整晚祈禱,但每年總有幾個人不甘心。”

“對。”佩特聽過同樣的故事,“不過不發光的蠟燭究竟有什麼用呢?”

“這是個教訓,”阿曼說,“是我們戴上學士頸鍊前的最後一課。玻璃蠟燭代表真理和學識,珍貴、美麗而又脆弱。蠟燭的形狀提醒我們,無論在何處服務,學士都必須放射光明,驅散愚昧;蠟燭鋒利的邊緣告誡我們,知識也有危險的一面,博學之士亦會因智慧而自負,身爲學士,定要始終保持謙卑;最後,玻璃蠟燭還讓我們謹記,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項鍊之前,在供職之前,於黑暗中度過的漫漫長夜,謹記自己無論如何也無法點燃那支蠟燭……一個人縱然滿腹學識,卻也並非無所不能。”

“懶人”里奧放聲大笑,“你是說你辦不到吧。我可是親眼看見那支蠟燭燃燒的。”

“你確實見過燃燒的蠟燭,我不懷疑,”阿曼莊嚴地說,“大概是黑蠟蠟燭吧。”

“我看到什麼自己很清楚。那支蠟燭發出的光線古怪又明亮,比蜂蠟或牛油蠟燭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從不閃爍,即使有風從敞開的門外吹進來。”

阿曼抱起雙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燒的。”

“龍晶,”佩特說,“老百姓稱之爲龍晶。”不知何故,這一點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稱爲“斯芬克斯”的拉蕾薩沉吟道,“假如真龍再度現世……”

“龍,還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奧說,“灰衣綿羊們閉上眼睛,看門犬卻發現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甦醒,陰影蠢蠢欲動。奇蹟與恐怖的年代即將來臨,這也是諸神與英雄的紀元。”他伸個懶腰,露出慵懶的微笑。“依我看,這值得咱們再喝一輪。”

“我們喝得夠多了,”阿曼說,“而且不管怎麼說,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羅斯博士要講解尿液的特性,想鑄造銀鏈條,就不能錯過他的講座。”

“我不會阻止你們去品嚐尿的味道,”里奧說,“至於我嘛,我比較喜歡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聽你聒噪之間選擇,我寧願喝尿。”莫蘭德一推桌子站起來。“走吧,魯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過皮套。“我也該睡了。希望能夢到龍和玻璃蠟燭。”

“全都要走?”里奧聳聳肩,“好吧,至少這裡還有蘿希。或許我會弄醒我們的小甜心,讓她成爲女人。”

拉蕾薩看到佩特臉上的神情。“他連買酒的銅板都沒一個,不會有金龍幣買那女孩。”

“對,”莫蘭德說,“況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讓她成爲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陽一出,老沃格雷夫就會醒來。他上廁所時一定得要你幫忙。”

前提是他今天記得我是誰。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難地分辨每隻烏鴉,但認人就沒那麼高明瞭。有時他以爲佩特是某個叫克禮森的人。“我還不想走,”他告訴朋友們,“再待一會兒。”天沒亮,還有點時間。煉金術士仍有可能出現,假如他來的話,佩特不想錯過。

“隨你吧。”阿曼說。拉蕾薩又打量了佩特一會兒,方把弓挎上一側細窄的肩膀,隨其他人過橋。莫蘭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魯尼的肩,纔不至於跌倒。對於展翅飛翔的烏鴉而言,從這裡到學城並不算遠,可惜他們不是烏鴉,而舊鎮是座名副其實的迷宮,佈滿縱橫交錯、狹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離,卻得繞上幾大圈。“小心,”佩特聽見阿曼的聲音,河上的迷霧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溼氣重,鵝卵石會滑。”

他們走後,“懶人”里奧酸溜溜的視線越過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帶着銀幣溜之大吉,丟下我跟豬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懶腰,打個哈欠。“啊,咱們可愛的小蘿希呢?”

“在睡覺。”佩特簡潔地說。

“我敢說肯定是一絲不掛。”里奧咧嘴笑道,“你認爲她真值一枚金龍?總有一天,我會親自找出答案。”

佩特沒有回答。

里奧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頭的身,她的價位會跌到連豬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時候,你可要好好感謝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沒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衆所周知,里奧受過訓,擅使刺客短劍和匕首。退一步講,即使佩特能殺他,也意味着自己腦袋不保。佩特有名無姓,里奧卻兩者皆備,他的姓氏是“提利爾”—其父乃舊鎮守備隊司令莫林·提利爾爵士,其表兄更是貴爲高庭公爵兼南境守護的梅斯·提利爾,而舊鎮的主人,“舊鎮老翁”參天塔的雷頓伯爵的諸多頭銜中便包括“學城守護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爾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時之氣吧,佩特告訴自己,反正他說這些不過是想傷害我。

東方的霧氣漸漸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識到,天亮了,煉金術士卻沒有來。他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把東西放回去,不讓人知道,我還算是小偷嗎?這又是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跟安布羅斯和維林問過的那些問題一樣。

他從板凳上站起來,烈性蘋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頭。他不得不一手撐着桌子,以穩住身體。“離蘿希遠點,”他以此道別,“離她遠點,否則我殺了你。”

里奧·提利爾撥開眼前的頭髮。“我不跟豬倌決鬥。走開。”

佩特轉身穿過露臺,腳步踏在歷經風雨的舊木橋上。等他過了橋,東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紅。世界很遼闊,他告訴自己,買下那頭驢,我依舊可以在七大王國的大路小道上漫遊,爲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們除去蝨子。我也可以簽約受僱到船上划槳,經由玉門航行至魁爾斯,親眼見識聳人聽聞的龍。我不要回去照顧老沃格雷夫和那些烏鴉。

然而他的腳步還是轉回學城。

第十道陽光穿透東方的雲層,水手聖堂的晨鐘即刻鳴響,響徹港灣,稍後,領主聖堂也加入進來,接着七神殿的鐘聲從蜜酒河對岸的花園傳出,最後是繁星聖堂—在伊耿抵達君臨前的一千年裡,它都是總主教的駐節地。各處鐘聲彼此交融,共同組成宏偉浩蕩的樂章。唉,其實還不如昨晚那隻小夜鶯的歌聲甜美。

鐘鳴之下還有吟唱。每當早晨第十道曙光出現時,紅袍僧們便會聚集在碼頭邊樸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陽。長夜黑暗,處處險惡,佩特聽過上百次唱頌,他們請求拉赫洛於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對他而言足矣,不過,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將旗幟上的寶冠雄鹿換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紅心。假如他贏得鐵王座,恐怕我們都得學唱紅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這種可能性不大。泰溫·蘭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敗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徹底消滅他們,將拜拉席恩篡奪者的腦袋用槍挑着,掛到君臨的城門上。

夜霧逐漸蒸發,舊鎮的景緻在他周圍顯現出來,彷彿逐漸成像的幽靈。佩特沒見過君臨,但他知道那是座毫無章法的土木城市,到處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頂和木製小屋。舊鎮由石頭建成,大街小道都鋪着鵝卵石,連最簡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這座城市最美麗的時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會大廳排列於岸。上游,學城的圓頂和塔樓聳立在河的兩側,夾雜於房舍間的石橋連接兩岸。下游,繁星聖堂的黑色大理石牆壁和拱窗下,簇擁着主教們的住宅,彷彿孩童聚集在年邁貴婦的腳邊。

遠處,蜜酒河越變越寬,最終注入低語灣,參天塔就位於河口處,其頂端的烽火襯托着拂曉的天空,耀眼奪目。該塔坐落在征戰島的斷崖峭壁上,灑下的影子猶如利劍切割了城區,凡是在舊鎮土生土長的人都可以憑藉影子長短分辨一天的時刻。有人甚至聲稱,站在高塔頂端,可以一直看到長城—或許這就是雷頓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許他喜歡在雲端裡統治自己的城市。

一輛屠夫的拖車沿堤道隆隆經過佩特身邊,五隻小豬在車上哀嚎。才躲開拖車,又有個女人從頭上的窗戶潑下一馬桶污穢,他堪堪避過。等我當上城堡裡的學士,就會有馬的,他邊想邊在石頭上絆了一跤。別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頸鍊,又怎能高坐於領主桌邊,怎會有白馬可騎?他只能聽着烏鴉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內褲上的糞漬罷了。

他正單膝跪地,試圖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個聲音說:“早上好,佩特。”

煉金術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趕緊站起來。“第三十天……你說你會去‘羽筆酒樽’。”

“你跟朋友們在一起,我還是別打擾你們這次聚會了。”煉金術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陽剛好爬上他身後的屋頂,很難看清兜帽底下的臉。“你決定改變自己的命運了嗎?”

他非逼我說出來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四肢貼地,把保險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牀底。箱子很結實,鑲有鐵箍,但鎖壞了。葛蒙學士懷疑是佩特乾的好事,事實並非如此,沃格雷夫丟失鑰匙之後自己砸開了鎖。

在裡面,佩特找到一袋銀鹿,一束絲帶綁着的黃頭髮,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連小鬍子都相似),一隻騎士用的龍蝦狀鋼甲護手。沃格雷夫宣稱這隻護手屬於某位王子,卻想不起究竟是誰了。佩特晃動護手,鑰匙便掉出來,落在地上。

撿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鑰匙由黑鐵製成,古老而沉重;它能開啓學城裡每一扇門,只有博士才擁有。別的博士都將鑰匙隨身攜帶,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鑰匙藏起來了,沒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鑰匙,向門口走去,半路又折回來取走了銀幣。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隻白鴉叫喚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龍帶來了嗎?”他問煉金術士。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把金龍拿出來,我先看看再說。”佩特不想上當。

“河邊不太方便。跟我來。”

他沒時間細想,沒時間掂量輕重。煉金術士越走越遠,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則就會永遠失去蘿希和那枚金龍幣。他一邊走,一邊將手伸進袖子,摸到那把鑰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親手縫製的內袋裡。學士的長袍該當縫滿口袋,他打孩提時代就知道。

他加快腳步才能趕上煉金術士寬闊的步伐。他們走進一條小巷,轉了一個彎,穿過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衚衕前進。最後,那人轉進另一條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夠了吧,”佩特說,“附近沒人。就在這兒做交易。”

“隨你便。”

“我要我的金龍。”

“給你。”硬幣出現了。煉金術士用指關節翻滾它,就像蘿希安排他倆會面時那樣。金龍翻動,黃金在晨曦中閃爍,彷彿爲煉金術士的手指鍍上一層金光。

佩特一把抓過金幣。它在手掌中感覺暖暖的,他模仿別人,放到嘴邊咬了咬—他見過別人這樣做,不過說實話,他並不曉得金子是什麼味道,只是不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傻瓜。

“鑰匙呢?”煉金術士禮貌地問。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猶豫起來。“你想偷書嗎?”地窖底下鎖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亞卷軸,據說是世上僅存的副本。

“不關你的事。”

“沒錯。”成交了,佩特告訴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筆酒樽”,吻醒蘿希,告訴她,她屬於你了。然而他沒動。“讓我看看你的臉。”

“隨你便。”煉金術士拉下兜帽。

他是個普通人,有一張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輕的面孔,但平凡無奇,豐·滿的臉頰,隱約的胡碴,右頰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長着鷹鉤鼻,外加一頭整齊繁茂的黑鬈髮。佩特不認識這面孔。“我不認識你。”

“我也不認識你。”

“你是誰?”

“無名之輩。誰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無話可講。他掏出鑰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覺得頭昏眼花,輕飄飄的。蘿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腳下的鵝卵石開始移動起來。夜裡潮溼,鵝卵石又溼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話,但現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覺得心臟怦怦直跳。“怎麼回事?”雙腿彷彿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遠不會明白。”某人悲哀地說。

鵝卵石地驀然迎面撲來。佩特想呼救,卻喊不出聲。

他最後想到的是蘿希。

第二十章 凱特琳第一章 提利昂(一)第十三章 艾德第三十八章 旁觀者(阿里歐何塔)第二十一章 瓊恩(五)第二十七章 提利昂(七)第十一章 詹姆第三十七章 詹姆第六十二章 祭品(阿莎三)第三十六章 山姆威爾第五十三章 提利昂第五十七章 席恩第七十一章 丹妮莉絲(十)第二十九章 布蘭第六十四章 丹妮莉絲第五十八章 瓊恩(十二)第二十八章 艾德第四十五章 提利昂第六十四章 瓊恩第四十章 艾德第三十七章 詹姆第六十章 提利昂第六十六章 艾莉亞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絲(四)第四十八章 瓊恩第四十二章 提利昂第四十五章 珊莎第六章 商人的隨從(昆汀一)第四十一章 高塔上的公主第七十三章 瓊恩序 章第四十章 艾德第三十二章 提利昂第十四章 污點騎士第四章 提利昂第六十六章 艾莉亞第三十章 提利昂第三十九章 瓊恩(八)第十五章 艾莉亞第五十九章 珊莎第三十三章 艾莉亞第二十四章 丹妮莉絲第六十章 提利昂第二十九章 瑟曦第三十九章 詹姆第十三章 艾德第七十章 提利昂第四十二章 提利昂第十六章 珊莎第八章 丹妮莉絲第五十章 提利昂第四十六章 艾德第七十六章 瓊恩第十八章 提利昂第五十一章 席恩(七)第三十二章 臭佬(席恩三)第六十二章 提利昂第三十六章 艾德第二十四章 失地領主(瓊恩克林頓一)第六十四章 醜陋的小女孩(艾莉亞二)第四十八章 艾莉亞第三十一章 詹姆第三十二章 凱特琳第四十一章 丹妮莉絲第四十一章 瓊恩第十五章 凱特琳第十六章 山姆威爾第六十二章 提利昂第四十七章 提利昂(十)第五十六章 布蘭第六十八章 珊莎第六十三章 維克塔利昂(二)第十二章 海怪之女第六十九章 丹妮莉絲第七章 瓊恩(二)第四十三章 艾莉亞第六十四章 瓊恩第三十四章 布蘭(三)第三十八章 布蘭第二十九章 戴弗斯(四)第七十一章 丹妮莉絲第二章 布蘭第五十二章 珊莎第七十章 布蘭第十九章 提利昂第十四章 提利昂(四)第二十五章 席恩第三十九章 艾莉亞第十八章 布蘭第十八章 布蘭第十九章 鐵船長第六十三章 提利昂第七章 凱特琳第五十六章 鐵船長(維克塔利昂一)第四十三章 提利昂第十五章 凱特琳第六十六章 提利昂第三十一章 艾莉亞第六十五章 艾莉亞第六十章 提利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