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瓊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蘚的味道和着一絲寒意,飄蕩在風中。 黑土地上升起蒼白的迷霧,騎手們在碎石和亂木中費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溫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讓瓊恩無法計算,數百數千的篝火組成一條搖曳的光帶,伴隨着冰凍的白色乳河,看起來就成了兩條河。此情此景,讓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開開合合。

他們騎下山脊,沒有舉旗也沒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聽遠方河水的潺潺流動,馬蹄的得得聲,以及叮噹衫身上骨甲的碰撞。頭頂某處,老鷹展開灰藍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馬和白色冰原狼。

馬蹄踢動碎石,石塊滾下斜坡,瓊恩看見白靈扭頭過去搜尋這突兀的聲響。他一整天都遠遠跟着他們,這是他的習慣,而當月亮在哨兵樹梢升起時,他就會睜大血紅的眼睛跑開了。一如既往,叮噹衫的獵狗們朝他齊聲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關心。六天前的晚上,他們紮營後,最大的那條獵狗試圖從後方偷襲他,不料白靈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滿身傷痕、落荒而逃。從此以後,狗羣始終和他保持距離。

瓊恩·雪諾的馬輕聲嘶鳴起來,但撫摩和軟語很快讓它恢復了平靜。我自己的恐懼能這麼輕易地平復就好了。他一身漆黑,這是守夜人軍團的黑衣,可他卻騎行在敵人之中。我跟着他們,跟着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斷掌”科林的斗篷,朗爾要了他的鎖甲,他的手套被大個子矛婦芮溫勒拿走,而某個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個子“長矛”裡克贏得了科林的頭盔,但這頭盔並不適合他那顆窄頭顱,所以他把它送給耶哥蕊特。叮噹衫將科林的骨頭裝進口袋裡,放在伊本那顆血跡斑斑的頭旁邊,瓊恩正是跟隨這幾位遊騎兵來到風聲峽的。死了,他們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騎行在他身後,他前面的是長矛裡克。骸骨之王讓這兩人看住他。“如果讓烏鴉飛走,我就把你們的骨頭給煮了,”出發時他告誡兩名守衛,透過用作頭盔的巨人頭骨,歪曲的牙齒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罵他:“你到底要不要這個人?如果要,就少廢話,我們自己知道怎麼做。”

他們是真正的自由民,瓊恩發現,叮噹衫可以領導他們,卻無法凌駕於他們之上。

野人頭目轉而惡狠狠地瞪着他,“烏鴉,你騙得了其他人,騙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僞裝。然後呢,我會把你那隻狼的皮拿來做斗篷,接着劃開你柔軟的肚腹,縫只黃鼠狼進去。”

瓊恩用劍的手開開合合,手套下灼燒的指頭蠢蠢欲動。長矛裡克在旁笑道:“這麼大雪,你上那兒去找黃鼠狼呀?”

頭天晚上,經過整日騎行之後,他們在一座無名的高山頂上找到一處碗狀的淺石灘,就地紮營。雪花飄飛,人們蜷縮在火堆旁,瓊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儘管他穿着層層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舊感覺寒冷徹骨。用餐以後,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風帽,手掌縮進袖子裡以求溫暖,“等曼斯聽到你對斷掌的所爲,會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輕笑道:“接受你成爲我們中的一員。你以爲自己是頭一個飛離長城的烏鴉?我知道,你從心底渴望自由飛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緩緩地說,“也可以自由離開嗎?”

“當然可以,”她的笑很溫馨,惟獨牙齒有些歪斜,“而我們也有獵殺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險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蓋上。“你什麼都不懂。”

是的,我還不懂,瓊恩心想,但我會去看、去聽、去學,探明底細就奔回長城。野人們把他當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漢子,執行着斷掌科林交給他的最後使命。在我殺他之前,他的最後託付。

他們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條流下山巒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紋絲不動,反射光芒,但堅冰下傳來水流的響聲。叮噹衫帶他們渡過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營地時,曼斯·雷德的斥候靠過來。瓊恩瞥了他們一眼:八個騎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執長矛或用火淬過的槍,但只裝備了幾頂頭盔和幾幅破爛的盔甲。對方首領有些特別,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滿頭金髮,提一柄巨大而鋒利的鋼鐵鐮刀。這是哭泣者,他立時反應過來。黑衣兄弟們經常談論他。和叮噹衫、“狗頭”哈獁和“獵鴉”阿夫因一樣,他是出了名的掠襲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邊打量着瓊恩和他的狼,“那是誰,就那個?”

“一隻逃來的烏鴉,”叮噹衫說,他喜歡被人稱爲骸骨之王,那件叮噹作響的骨甲是他的驕傲,“他怕我像趴斷掌的骨頭一樣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戰利品,在野人斥候們面前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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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小子殺了斷掌科林,”長矛裡克說,“他和他的狼。”

“他把歐瑞爾幹掉了,”叮噹衫說。

“這小子是個狼靈。”大個子矛婦芮溫勒插進來,“他的狼咬下斷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對紅潤潮溼的眼睛又瞄了瓊恩一眼,“是嗎?哦,他有狼的特質,我瞧見了。帶他到曼斯那兒去!由他發落。”他調轉馬頭,決塵而去,他的手下緊跟着他。

他們排成單列,在乳河河谷的營地裡穿行,寒風又溼又重。白靈緊隨瓊恩,他的氣味如同傳令官,宣告了他們的到來。不一會兒,野人們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爾嚷着讓它們安靜,但不起作用。“他們不喜歡你的夥伴呢,”長矛裡克對瓊恩說。

“一邊是狗,一邊是狼,”瓊恩說,“它們不是同類。”就像我不是你們的同類。但我必須暫時拋開這些,去履行責任,最後一次和斷掌分享營火時科林交給他的責任——僞裝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們在陰冷荒蕪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種力量,”斷掌科林對熊老斷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點綴在板車、推車和雪橇旁。野人們用獸皮和羊氈匆匆搭起無數帳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個窩,或睡在車子下面。瓊恩看見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長木矛的尖頭,一邊還擲矛試手;另兩位穿皮甲留鬍鬚的少年用棍棒互相擊打,跳過篝火追逐對方,口中呼喝不斷;十來個女人坐成圓圈,給弓箭上羽毛。

這是爲我的弟兄們準備的箭,瓊恩心想,爲我父親的人民準備的箭,爲臨冬城、深林堡和最後壁爐城準備的箭,爲北境而準備的箭。

可眼前並不都是戰爭氣象。他也看見跳舞的姑娘,聽到嬰孩的哭鬧,一個裹着毛皮的小男孩從馬前跑過,因爲嬉鬧而氣喘吁吁。綿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羣在河岸邊搜尋青草,羊肉的香味自營火處四溢開來,一整頭公豬串在木叉上燻烤。

騎到一處由高大蔥綠的士卒鬆圍成的空地時,叮噹衫下了馬。“就在這兒紮營,”他告訴朗爾、芮溫勒和其他人,“將馬、狗、還有你們自己都餵飽。耶哥蕊特、長矛,把烏鴉帶走,讓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們來剝他。”

剩下的路他們步行,經過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帳篷,白靈依然在後緊跟。瓊恩沒見過這麼多野人。他甚至懷疑是否有人曾見過這麼多野人。這片營地無邊無際,不,不是一片營地,而是上百處,每一處都易受攻擊。由於分散在好幾裡格的空間裡,因此根本談不上防備,沒有陷坑,沒有削尖木樁,只有幾小隊斥候在四周巡邏。各個團隊、氏族和村落看中什麼地方,就直接紮營下來,絲毫不管別人。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們抓住機會,這裡的很多人就得爲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他們雖人多勢衆,可缺乏守夜人軍團的紀律。紀律嚴明,十戰九勝,父親曾教導過他。

國王的帳篷十分醒目,比他剛纔所見最大的帳篷還要大出兩倍,音樂聲從帳內傳出。它雖和別的帳篷一樣是用獸皮縫製,但材料是雪熊的純白毛絨。帳篷頂圍一圈鉅鹿角,想必是從先民時代曾奔放於七大王國的巨駝鹿頭上採到的。

直走到這裡,他們才碰到守衛;兩名衛兵站在帳篷門口,拄着長矛,手臂上捆了圓皮盾。看到白靈,其中一名守衛放低長矛,“野獸不能進。”

“白靈,停下,”瓊恩命令。冰原狼聽話坐下來。

“長矛,看好這傢伙。”叮噹衫掀開帳門,打手勢讓瓊恩和耶哥蕊特進去。

帳內酷熱,充滿煙霧。四角都擱着裝燒炭的籃子,放射出暗淡的紅光,地面則鋪了厚厚的獸皮作地毯。一身黑衣的來此地,靜待那個自稱塞外之王的變色龍處置自己,瓊恩感到無比孤單。眼睛適應這團瀰漫的紅色煙霧後,他發現裡面共有六人,但沒人關注他。一個黝黑的青年男子正與一位漂亮的金髮女郎分享一角蜜酒;一個懷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燒烤一串小雞;一位穿着襤褸的紅黑斗篷的灰髮男子盤腿坐在枕墊上,邊彈豎琴邊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豔陽一樣美麗,

她的親吻比陽春還暖意;

多恩人的刀劍卻是由黑鐵製成,

它們的親吻則恐怖無比。

瓊恩聽過這首歌謠,不過在這裡——在長城以外的獸皮帳篷中,在離赤紅山巒和溫暖煦風的多恩十萬八千里的地方——聽着它有些異樣。

叮噹衫拉下發黃的頭骨盔,等待歌唱結束。脫掉骨甲和皮甲之後,他其實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節,短鬍鬚,面頰扁平而灰黃,眼睛則是一條細線,眉毛橫貫前額,尖的禿頭上有幾叢稀薄的黑髮。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際會唱歌,

像蜜桃一樣甜美的聲調;

多恩人的刀劍卻有自己的歌謠,

如水蛭一般鋒利和冷傲。

火盆邊的凳子上坐了一個矮小卻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雞。熱騰騰的油脂流過下巴,淌進雪白的鬍子裡,而他歡快地嘻笑着。他粗壯的胳膊上,帶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則是沉重的黑色環甲——那隻能得自於死去的遊騎兵。幾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對着地圖皺眉,穿着縫青銅鱗片的皮衫,背上橫跨一把皮製劍鞘的雙手巨劍。此人像矛一樣筆直,長條的肌腱,鬍子颳得很乾淨,頭卻禿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話他的樣子算得上瀟灑,可惜他一隻也沒有。瓊恩不知是霜凍還是戰爭造成的,總而言之,缺了它們,男人的頭有些失衡,顯得又窄又尖。

白鬍子和禿頭都是戰士,瓊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噹衫厲害得多。他不知他們中誰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迴盪,

鮮血的滋味舌頭品嚐。

他的兄弟跪下爲他而祈禱,

而他笑着笑着放聲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臨降,

多恩人奪走了我的身子,

沒有關係,凡人終有一死亡,

我卻嘗過多恩人的妻子!”

當《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後一個曲調緩緩消逝後,禿頂無耳的男子從地圖上擡起頭來,惡狠狠地瞪着叮噹衫、耶哥蕊特及夾在他們中間的瓊恩。“這是誰?”他說,“一隻烏鴉?”

“沒錯,這雜種殺了歐瑞爾,”叮噹衫說,“他還是個該死的狼靈。”

“那你帶來做什麼?砍了就是。”

“他已經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釋,“他親手宰了斷掌科林。”

“就憑這小子?”聽罷此言,無耳的男人有些惱怒,“斷掌是我的獵物。烏鴉,你有名字嗎?”

“我叫瓊恩·雪諾,陛下。”不知該不該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無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鬍子,“你瞧,他以爲我是國王咧。”

滿臉鬍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雞塊到處飛濺,他用那隻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個不長眼睛的小子!難道有缺耳朵的國王嗎?見鬼,那樣王冠會直直地掉進脖子裡!哈哈!”他邊朝瓊恩咧嘴大笑,邊在馬褲上擦拭手指。“閉上臭嘴,烏鴉。轉過頭去,你要找的人在後面。”

瓊恩轉過頭去。

歌手站起身來。“我是曼斯·雷德,”他邊說邊放下豎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臨冬城的雪諾。”

瓊恩驚得半晌說不出話,良久之後方纔勉強恢復鎮靜:“您……您怎麼知道……”

“這個故事待會兒再講,”曼斯·雷德說,“你喜歡我唱的歌嗎,小子?”

“您唱得很不錯。此外,這首歌我以前也聽過。”

“‘沒有關係,凡人終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輕聲道,“‘我卻嘗過多恩人的妻子’。告訴我,我們的骸骨之王說的可是實話?你殺了我的老朋友斷掌?”

“是的。”雖然不是由我獨自完成。

“影子塔不會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國王語帶悲傷,“科林雖爲我的對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應該感激你呢,瓊恩·雪諾?還是應該詛咒你?”他給了瓊恩一個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沒有國王的樣子,甚至不像個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條,尖臉,一雙精明的棕色眼睛,還有棕色長髮——只不過此時已經泰半灰白了。他頭頂沒有王冠,手臂沒有金環,頸項沒有寶鏈,總而言之,一點裝飾也無。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襤褸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幾個長長的裂口被褪色的紅絲線縫補起來。

“你應該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對手,”最後瓊恩說,“同時詛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鬍子的男子叫道,“說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瓊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們。那個你誤以爲是我的人叫斯迪,爲瑟恩的馬格拿——馬格拿在古語中意思是‘領主大人’”曼斯轉向白鬍子,無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瓊恩,“這位兇猛的小雞吞食者是我忠誠的託蒙德,那位女人——”

託蒙德不依,“等等,你報了斯迪的頭銜,也該說說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願。瓊恩·雪諾,在你面前是巨人剋星託蒙德,吹牛大王,吹號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託蒙德,雪熊之夫,紅廳的蜜酒之王,生靈之父和諸神的代言人。”

“這還差不多。”託蒙德道,“幸會,瓊恩·雪諾,我雖瞧不起什麼史塔克,卻對狼靈感興趣。”

“火盆邊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續道,“是妲娜。”懷孕的女人羞澀地笑笑。“你務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懷着我的孩子。”他轉向剩下的兩人。“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邇,瓦邇身邊的年青人賈爾則是她的新寵物。”

“我不是別人的寵物,”賈爾兇猛而陰沉地說。

“瓦邇又不是男人(注一),”白鬍子託蒙德嗤之以鼻,“你給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沒說錯。”

“你已經認識我們了,瓊恩·雪諾,”曼斯·雷德道,“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宮廷。現在輪到你說。你從哪兒來?”

“我來自臨冬城,”他說,“這次是從黑城堡出發。”

“你爲何背井離鄉,來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瓊恩回答,望向叮噹衫,“他們有多少人?”

“五個。宰了三個,抓到這小子,還有一個上了山,騎馬無法追蹤。”

雷德的目光再次與瓊恩交匯。“你們只有五個?藏了沒的人沒有?”

“不,我們是四個加上斷掌,科林一個能頂二十個。”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錯,大家都這麼說。還有一個問題……黑城堡裡的新手跟着一羣影子塔的遊騎兵,這又是爲何?”

瓊恩早就備妥說辭:“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斷掌手下鍛鍊,因此我參加了巡邏。”

斯迪馬格拿皺眉道,“你是說,巡邏……烏鴉會到風聲峽來巡邏?”

“村莊紛紛被遺棄,”瓊恩實話實說,“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誰告訴你我們在這兒,瓊恩·雪諾?”

託蒙德噴噴鼻息,“那還用問,肯定是卡斯特唄,否則就當我是靦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說過,曼斯,該砍下那東西的腦袋。”

國王生氣地掃了這位長者一眼。“託蒙德,總有一天你得學會在說話前動動腦子。我當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瓊恩。”

“哈哈,”託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閉嘴!”他朝瓊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這就是爲啥他能當國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強,歌也比他唱得響,塊頭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從前是個烏鴉,哈哈,詭計多端的鳥兒。”

“我想和這小子單獨談談,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對叮噹衫說,“還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麼,我也要走?”託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說。

“纔怪!我纔不會在不受歡迎的地方吃東西咧,”託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雞還是離開吧。”他抓起另一串雞肉,塞進斗篷襯裡縫的口袋,說一聲“哈!”算是道別,然後舔着手指走出帳門。大家跟着他離開,除了女人妲娜。

“隨便坐。”等人們離開後雷德說,“餓嗎?託蒙德還留了兩隻鳥。”

“我很榮幸能吃您的東西,陛下,謝謝您。”

“陛下?”國王笑了,“沒人能從自由民嘴裡聽到這個頭銜。他們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數人稱我爲曼斯頭領。來角蜜酒?”

“樂意之至。”瓊恩說。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雞,給了他倆一人一半,國王則豪飲蜜酒。瓊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幫助進食,他餓得厲害,吮吸着骨頭上每片肉丁。

“託蒙德說得沒錯,”曼斯·雷德邊撕麪包邊講,“黑烏鴉確實是種詭計多端的鳥兒……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烏鴉了,瓊恩·雪諾,所以當心喲,千萬別對我耍花招。”

“如您所說,陛——曼斯。”

國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應要講故事,講講我爲什麼認識你。你想明白了嗎?”

瓊恩搖搖頭,“叮噹衫預先通報過?”

“用鳥?我們沒有訓練有素的烏鴉。不,我記得你的臉,因爲以前見過。見過兩次。”

這沒道理。瓊恩使勁想想,終於弄明白了。“當您還是守夜人的兄弟時……”

“非常正確!是的,那是第一次。當年的你還是個小孩,我則全身黑衣,作爲前任司令官科格爾的十二名護衛之一,護送他前來臨冬城拜訪你父親。我在庭院周圍的內城牆上漫步,撞見你和你哥哥羅柏。前天夜裡下過雪,你倆個在城門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個倒黴鬼從下面經過。”

“我記起來了!”瓊恩帶着驚訝的笑容說。一個在城牆上漫步的年輕黑衣兄弟,是的……“你發誓不會暴露我們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這個。”

“我們把雪倒在胖湯姆頭上,他是我父親手下最遲鈍的侍衛。”後來他倆被湯姆追得滿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臉頰都變得像熟透的蘋果一般紅。“可你說見過我兩次,另一次是什麼時候呢?”

“當勞勃國王前來臨冬城任命你父親爲御前首相的時候,”塞外之王輕聲道。

瓊恩的眼睛由於難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麼可能?”

“那是事實。你父親知道國王已在途中後,便給長城上的弟弟班揚寫信,讓他趕來參加宴會。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間的交易來往比你所瞭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傳到了我耳中。這個誘·惑我無法抗拒。你叔叔沒見過我,所以我不擔心他,我也不認爲你父親會記得多年以前匆匆飛過的一隻小烏鴉。我打算親眼看看勞勃,國王對國王,同時也想多瞭解一下你叔叔班揚。那時他是首席遊騎兵,是我子民的災星。所以我騎上最快的馬,說走就走。”

“可是,”瓊恩提出異議,“長城……”

“長城能夠阻止軍隊,卻不能擋住獨身的漢子。我帶上琵琶和一包銀鹿,在長車樓附近攀過冰牆,越過新贈地,再南行數裡格後買馬。我日夜兼程,而勞勃帶着沉重的大輪宮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臨冬城以南約一天騎程的地方終於被我趕上,我隨即加入到王家隊伍中。你知道,自由騎手和僱傭騎士常湊到王族身邊,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務,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納,”他笑意不減,“我會長城內外所有淫曲小調咧。晚宴時你也在,當晚你父親招待勞勃,我在大廳末端的長凳上和一幫自由騎手對飲,邊聽舊鎮的奧蘭多彈長豎琴,歌唱長眠於海底的君王,邊吃你父親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弒君者和小惡魔……也瞄到過艾德公爵的孩子們和他們腳邊的小狼。”

“您就像呤遊詩人貝爾,”瓊恩說,他憶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給他講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點殺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貝爾的事績很讓人激動……我卻沒膽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貝爾寫下自己的歌謠,並永世流傳,而我只會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編的曲子。還要蜜酒嗎?”

“不了,”瓊恩說,“假如您被發現……被抓住……”

“你父親不會砍我的頭,”國王聳聳肩,“因爲我在他的廳堂吃飯,受賓客權利的保護。有關賓客的法則同先民一樣古老,如心樹一般神聖。”他朝佈滿碎麪包渣和雞骨頭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囉,在這裡你也是賓客,有我的保護,不會受傷害……至少,今夜如此。說實話,瓊恩·雪諾,你是個因恐懼而變節的懦夫呢,還是別有原因?”

不管有沒有賓客權利,瓊恩·雪諾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會萬劫不復,死無葬身之地。每個詞都得仔細掂量,他告誡自己,一邊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攤牌時間。放下角杯時,他道:“您先告訴我您的理由,然後我就說。”

正如瓊恩所預期,曼斯·雷德笑了,這位國王很明顯是個自信滿滿的人。“我會告訴你我棄職的經過,我會的。”

“有人說您爲頂王冠,有人說您爲個女人,還有人說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統。”

“野人的血統是先民的血統,先民的血統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統。至於王冠,你在這兒看到了嗎?”

“我看到了一個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攏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從你父親的城堡迴歸途中,我遇見了她,斷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於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樣。說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傢伙幹過的女人是那可憐國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瓊恩雪諾。”

瓊恩考慮了一會,“斷掌說您喜歡野人的音樂。”

“這沒錯,已經接近答案了,但還不準確。”曼斯·雷德站起來,鬆開斗篷的搭扣,將其鋪在桌面上。“我是爲這個。”

“爲一頂斗篷?”

“一頂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說。“有一次,我們出巡邏時打死了一隻美麗的鉅鹿,正忙着剝皮呢,不料血腥味引來了附近巢穴裡的影子山貓。是我把它趕走的,可斗篷在打鬥中被撕成了碎條。你看到了嗎?這裡,這裡,還有這裡?”他咯咯笑道,“那畜生還撕爛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頭鹿流的血還要多。弟兄們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讓穆林學士診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擡到一個野人村莊,因爲據說那裡有個老女巫懂些醫術。不巧的是,她已經死了,只留下一個女兒。是她,替我清洗傷痕,縫好創口,還餵我粥和藥水,直到我康復。她用亞夏產的鮮紅絲線縫好我破碎的斗篷,絲線是她祖母從一隻被衝到冰封海岸的遇難小船上發現的。這是她最大的財寶,是她給我的禮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們從倉庫裡給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潔清爽,配上黑色的馬褲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鎖甲。這件新斗篷沒有磨損、沒有劃痕、沒有裂口……也沒有紅色。守夜人必須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嚴厲地提醒我,當我是健忘者。他還說,你的舊斗篷可以燒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離開……去了一個親吻不再是罪惡,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斗篷的地方。”他扣緊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瓊恩·雪諾?”

瓊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來,只有一個說法能讓他信服。“您說您去過臨冬城,參加過我父親招待勞勃國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確在那裡。”

“那您應當一清二楚纔對。喬佛裡王子和託曼王子,彌塞菈公主,我兄弟羅柏、布蘭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亞與珊莎,他們走過中央的通道,萬衆矚目,而落座的地方也僅比國王和公爵的高臺低一席。”

“如何?”

“您看見我坐哪兒了嗎,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見他們把私生子扔哪兒了嗎?”

曼斯·雷德長久審視着瓊恩的臉孔。“我想該爲你找件新斗篷,”國王邊說,邊伸出手。

注一:此處是雙關。英語用man來帶指人,上句是“iamnoman’spet”,而託蒙德將這句話故意屈解爲男人,答道“andval’sn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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