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肇事多6倍!汽車沒讓斑馬線行人 刑責可能加重一半

行人馬路一定要乖乖走斑馬線。(圖/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人過馬路遵守紅綠燈號誌、走斑馬線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但很多人爲了貪快方便,隨便穿越馬路,如果因此而發生車禍,不只受傷連法律可能都不站在行人這邊,因爲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道安規則第103 條規定,「車輛應該要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不過如果沒走斑馬線的,就不在此保障。

許多車禍會發生在汽車接近行人穿越道或要轉彎時,撞上行人,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果沒有禮讓,可是會面臨加重罰則,據《TVBS》報導, 臺北市交大事故組組長林洸賢表示,「汽車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過,因此發生行人受傷或死亡,就會依法要付刑事責任,甚至可能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

因爲根據相關條文規定,「行人在道路上是最弱勢的,其通行安全應予保障與維護,所以應該要禮讓行人通行。」另外,根據北市交大統計,「汽車左轉肇事率比右轉多出6倍,意外多是發生在天黑時候。」因此不管是汽車族經過路口或轉彎,一定要放慢速度;行人也要乖乖走斑馬線,真不小心碰上意外,才能更保護自己。

▼許多轉彎時的意外就發生在一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