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影片宣傳「魔滴」隆乳 知名醫美診所被告違反商標權不起訴

「魔滴」商標權人目前爲沃醫學有限公司。(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去年已歇業的知名醫美診所「亞欣」,製作影片宣傳「魔滴Motiva」隆乳手術,影片中並出現「魔滴」商標圖案,因此遭魔滴的臺灣代理商沃醫學有限公司控告侵害商標權。臺北地檢署認爲,亞欣並非自己進行手術,而是帶客戶赴韓國整型醫院施作,無法排除使用的是魔滴原廠材料,不致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因此處分不起訴。

沃醫學公司指控,「魔滴」商標圖樣是他們2017年11月22日申請註冊,於2019年7月16日取得商專用權,指定使用於醫美、醫療、減肥塑身、美容諮詢等商品或服務項目,亞欣診所謝姓、孔姓、洪姓3名共同負責人卻在2020年8月前某日,使用該商標製成醫美行銷影片,上傳至Youtube,涉嫌違反商標法。

3人到案均否認犯行,孔表示他2019年時就已離開診所;洪強調他只是登記責人,沒有參與經營;謝則辯稱,「魔滴」醫美服務是帶到韓國去施作,影片中的照片是去韓國拍的。

檢察官調查發現,亞欣診所公開的「魔滴Motiva」文案、影片內容,提供資訊爲「魔滴隆乳全紀錄」、「產品包裝及內含產品」、「魔滴隆乳不怕妳揉捏按壓」等,但亞欣診所實際上並無進行侵入性治療或手術服務,只是帶客戶至韓國整型醫院進行魔滴手術。

檢察官認爲,亞欣診所的影片只是說明服務特性、性質,一般消費者均可知悉本服務來源是韓國整型醫院,而不是亞欣,且韓國整型醫院使用的材料,無法排除來自魔滴原廠,不致使消費者產生混淆,或使沃醫學、消費者權益受損,遂依罪嫌不足,處分3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