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麻醉不慎致病患死亡 醫美診所護理師被訴

臺北地檢署

知名整型醫師陳威宇2019年爲30歲湯姓男子進行隆鼻手術,湯因麻醉發生異狀送醫不治,湯男胞姊一度召開記者會淚控醫護手術草率;臺北地檢署認爲當時爲湯男麻醉的蕭姓女護理師並非醫師,卻在手術中執行氣管內管置入的醫療行爲,10日依違反《醫師法》起訴蕭女,另陳威宇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據調查,2019年3月4日,湯男花14萬元到陳男的醫美診所進行隆鼻手術,當天下午1時許,陳男進行隆鼻手術時,蕭女則負責完成氣管內管置入的醫療行爲,不久湯男發生異狀,立即被送醫急救,不過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搶救至隔天凌晨不治。臺北市衛生局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

事後湯男胞姊指控,當時陳男說當天中午手術過程順利,結束後弟弟突然叫不醒,體溫過高,便先急救,而她直至下午4時30分才接獲診所告知弟弟「心律不整」送醫,但醫院表示弟弟到院前已心跳停止。

湯男胞姊質疑醫美診所應有認知惡性高熱的致死率達80%,即時注射藥劑「Dantrolene」纔可讓致死率降至5%,質疑醫師爲何沒有備置,浪費1個小時的寶貴救援時間。

檢方調查時,陳男辯稱,手術前有進行健檢與評估,死者也稱沒有病史,且有事先告知麻醉風險,該做的都已做。蕭女則稱自己有證照,手術前有評估,僅負責麻醉。

但檢方認定,湯男進行隆鼻手術需全身麻醉,麻醉過程中的氣管內管置入,因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應由醫師親自操作,蕭女不具醫師資格,卻執行氣管內管置入的醫療行爲,涉嫌違反《醫師法》,依法起訴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