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夜闖家門想硬上 女住戶搏命抓狼 稚子吐一句讓人傻眼

吳姓社區管理員人夜闖女住戶家硬上,女搏命反抗逮人,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6月。(資料照片)

中市某大樓社區女住戶去年7月底凌晨被浴室異聲吵醒,摸黑查看竟遭1男毆打、抓頭撞牆,上下其手猥褻欲強制性交,女被打到滿頭鮮血仍全力回擊,猛踹捏他下體、打電話報警,叫10歲兒快通知管理室,稚子卻說:「妳抓的就是管理員」,女驚恐緊抓他不放扭送警。一審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6月,二審判決駁回,可上訴。

夜間保全管理員吳男去年7月31日凌晨4時許,喝酒後攀爬大樓圍牆、屋檐,從浴室窗戶爬進女住戶家,「碰」一聲吵醒女住戶,她驚醒查看,吳衝出來摀住她嘴,女反抗扭打,吳抓她頭猛撞牆、地板,撞到倒地即上下其手猥褻,要脫她衣強制性交,女住戶全力反擊,猛踢、捏他下體,反折手指抓到登徒子。

女住戶見兒子驚醒走出房間,要他趕快叫管理室報警,家裡進壞人了,豈料,稚子睡眼惺忪說:「妳抓的就是管理員」,女錯愕緊抓住吳不放,以手機緊急電話報警,緊拉他到社區1樓大廳,扭送警察後,她即虛脫送醫。

警方在女住戶房間查扣吳男遺留的口罩。吳辯稱,看到可疑之人,才闖進屋察看,屋內昏暗,誤認女住戶是可疑人士而發生扭打,他承認傷害及侵入住宅,但否認強制性交未遂或強制猥褻。

另名管理員證稱,凌晨5時許有住戶打對講機來說,社區有人喊救命,他跑到2樓發現女住戶癱坐在地,滿臉是血、驚慌語無倫次。

法官認定,吳男若發現有可疑人士入侵,應通知住戶、查看監視器追查,加強巡視,竟悖於常情攀爬進住戶家,不可採信;女住戶恐慌、血流滿面,足以證明她奮力抵抗,吳強制性交才未得逞。

法官認爲,吳男身爲社區保全人員應守衛社區安全,讓住戶安居,竟侵入住宅欲對女住戶強制性交、還暴力毆打,破壞住戶對保全人員的信賴,且否認強制性交未遂,未見悔意,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6月。

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爲原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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