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執行長告林爲洲不實爆料 求償1元勝訴原因曝

立委林爲洲。(本報資料照片)

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去年遭國民黨立委林爲洲踢爆,在外兼職宣稱無給職,卓認爲言論不實,提起民事求償訴訟,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林未經法院准許前即未到庭,依卓的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爲判決,因林未提出有利聲明,判決林須賠償1元,並將判決主文等內容以半版之篇幅,登載「中國時報」等三大報頭版1天,並於「立法委員林爲洲」臉書粉絲專頁登載卓的勝訴判決之全文。可上訴。

卓政宏提告主張,他任職資策會執行長,並擔任鐵研中心的無給職董事,僅於鐵研中心開會時領取車馬費及出席費,但林爲洲在去年10月28日,於其個人經營之「立法委員林爲洲」臉書粉絲專頁,公開發表標題爲「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僞造文書兼職聲明還說謊」之貼文。

卓說,林指摘他配合綠營攻擊在野黨候選人,破壞資策會不應介入選舉之中立立場,並稱他「說謊」、「違法紀」、「欲蓋彌彰」;同年11月1日以直播方式在立法院召開「卓政宏 說謊 隱匿 拒認錯,資策會踹共記者會,在於記者會時聲稱「卓政宏竟然開始恐嚇、吹哨者要找出來,開除」等。

卓表示,林指他「不要試圖想要對吹哨者恐嚇、查水錶,這是最令人不齒的事」等不實言論,致大衆誤認他恐嚇要開除吹哨者,他侵佔資策會財產,足以貶損他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刊登判決主文。

臺北地方法院開庭時,林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爲林未提出書狀作何有利於己之聲明或陳述,視同自認,堪信卓的主張爲真,判決林敗訴須賠償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