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愛失敗怒丟iPhone!阿兵哥折返蹲草叢找 秒收口袋挨罰18萬元

曾男翁女的iPhone XS找回來,卻收進口袋佔爲己有。(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中曾姓男子去年7月間翁姓女子感情糾紛心生不滿搶走女方的iPhone XS並丟進草叢,後來又自己重返現場,蹲在草叢裡找回手機結果挨告搶奪罪,日前被臺中地院法官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曾男2016年8月間入伍,並在國防部陸軍服務,直到今年5月才退役,但他因爲與翁女有感情糾紛,2019年7月19日晚間9時許騎車前往某巷口堵人,還用機車擋住翁女去路雙方一言不合在路邊發生爭執,他一氣之下搶走對方的iPhone XS,再隨手丟進附近的草叢裡。

▲曾男把翁女的手機扔進草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曾男原本丟完手機就離開了,不久之後又再回到現場,發現翁女仍在草叢裡尋找,於是打開自己的手機手電筒,跟着蹲在草叢裡找尋,最後雖然成功找到iPhone XS,但他沒有將手機還給女方,而是收進口袋裡一走了之。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曾男年紀尚輕,吵架之後因爲情緒激動,未能理性處理兩人的感情糾紛,纔會做出搶奪他人財物等行爲,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考量到雙方已經達成調解並全數賠償完畢,翁女也願意撤回告訴、不再追究,最終依搶奪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