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陽藥每次用」 渣夫手寫237次性愛 還劃紅線標重點

壯陽藥每次用」 渣夫手寫237次性愛 還劃紅線標示(示意圖/達志影像)

外面的野花總是吸引人,臺中一名結婚40多年的謝姓男子,在舞場認識劉姓女子,沒多久兩人開始偷情的日子謝男外遇長達7年的時間裡,與劉女激情至少237次,還用「記工簿」詳細記錄過程,最後仍瞞不住被抓包,正宮怒告劉女得償50萬。

根據判決書,人夫謝男在2013年認識小三劉女,隨後就滾上牀發生關係,往後7年間,謝男與劉女開始偷吃的日子,一直到去年2月,正宮意外看到謝男手機跳出通知,查看發現對話相當鹹溼,包括「吃喝玩樂、性藥每次都要用」、「你不是說是爲了老婆吃的」、「跟妳就在用了」。

其中劉女還曾要求謝男離婚,不僅手機訊息讓正宮氣炸,謝男的「記工簿」內容更是詳細記錄與劉女性行爲過程,像是用紅線標示出激戰237次、在L車上做,意思是在自己的LEXUS休旅車上與小三車震。正宮也指控劉女傳訊息挑釁,還編造自己毀損名譽,被劉女提告但不起訴,因此正宮反告,向劉女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

針對指控劉女反駁,自己與謝男只是同學,LINE對話截圖也不是她,「記工簿」內容更是謝男片面之詞,表示237次的性愛中,包括謝男與另外兩名女友紀錄,認爲自己是謝男爲了得到妻子原諒,成爲栽贓犧牲品

臺中地院審理此案時,沒有采信劉女的證詞,認爲與謝男的關係已經超出一般男女友誼,不僅發生性行爲,還勸謝男離婚,最後判處劉女應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