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2024新政府新財政

臺灣財政須強化紀律,目前財政紀律有兩大破口:一爲特別預算的浮濫,另一爲歲收超徵。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恭喜賴清德先生當選第十六任總統,即將成爲第十位的中華民國最高領導人。

政府施政,大從數千億的基礎建設、小至發送一則手機簡訊,皆須有財源應對,是以財政爲「庶政之母」。過往八年的財政功過是非已矣,臺灣財政的未來仍有可追。謹此提出以下三大要點,不僅可作爲「財政新政」之綱要,也是後續四年任期間,用以審度檢驗賴政府財政施政之根據。

首先,財政紀律的強化。財政經營管理最終目標在於永續,而財政永續奠基於財政紀律的基石。目前財政紀律有兩大必須面對的破口:一爲特別預算的浮濫,另一爲歲收超徵。

自八十五年公民直選總統以來,在一政府會計年度中,同時有三、四件執行中的特別預算,已經成爲財政常態,且特別預算的金額規模,也屢創新高。由於特別預算以特別條例爲法源,往往爲一時之所需,而有跳脫一般財政紀律規範的情形;如果無法杜絕特別預算的浮濫,則財政紀律淪爲具文,無法制約政府支出的膨脹。

又,財政紀律的維持,精確的數字管理爲不可或缺的條件。但一○五年度至今,全國稅收超徵金額合計高達一兆七千餘億元;絕大多數爲中央內地稅稅收。無法準確預測稅收,意味財政數字管理失靈;鉅額超徵的稅收,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持續性的超徵,則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

第二,落實中央與地方分治,促進地方財政自主。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央與地方分權而治;但擺在眼前的現實是,三分之二的縣市政府,歲出平均約八成來自中央統籌與補助,且年年如此。地方財政不能自主,所謂地方自治,不過是仰中央鼻息。一旦地方政府爲取得預算經費而一味迎合中央的計劃,或反過來由中央引導地方發展,民主政治將走向集權與專制路徑。

賴總統當選人,曾經擔任直轄市臺南市第一、二屆市長,有長達近七年地方治理經驗,對於地方財政之不足,必然有深刻體認;且曾擔任行政院長近一年半的時間,熟知財政的中央集權與中央集錢。《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的修正,攸關國家憲政體制的成敗,不容再蹉跎。

第三,全盤檢討稅制,實現租稅公平與正義。近年來,臺灣稅制的發展,並無結構性變革,乏善可陳下,只見搬出空洞抽象的「稅制優化」作爲口號,錯亂地以「國人不用繳稅家戶數」當成稅改績效。對於國人革新稅制的期待與呼聲,一味以拖待變;面對政治扭曲與選舉壓力,則是惟命是從。稅制的現況問題在於:資本利得課稅不一,多項稅制未能與時俱進,對於日趨嚴重的所得分配不均問題,稅制重分配功能不彰,甚至助長中低所得家庭的貧窮世襲。

賦稅改革的方案應具有理論基礎,賦稅改革的方向應尋求社會共識;建議召開全國賦稅改革會議,整合資本所得稅制,因應人口與經濟結構的變化,調整稅制結構,檢討並廢除不合時宜的稅目,推動遺贈稅改,促進機會均等。稅制必須要翻轉打破「百分之一所有、百分之一所治、百分之一所享」的現況,達成實現「全民所有、全民所治、全民所享」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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