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前臨時請假 國民黨團抨擊林智堅規避監督
▲市議會國民黨團碰轟林智堅,違反地方制度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擺出執政的傲慢,規避監督,大開民主倒車!(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新竹市議會24日原訂議程安排市長進行輕軌和大車站計劃、後火車站都更等重大建設之施政專案報告,不過議會臨時在報告前一天才收到市府來文表示市長另有行程不克到會,市議會國民黨團24日針對市長請假一事強力譴責,市議會表示原本透過市長專案報告要讓市民瞭解市政重大建設規劃的內容,未料林智堅市長卻選擇缺席,違反地方制度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擺出執政的傲慢,規避監督,大開民主倒車!。
國民黨團表示,15日當天,程序委員會原本就排定24、25早上各安排一場市長施政專案報告,但副市長表示市長25已有重要行程,請程序委員會將市長專案報告排在別天,因此才排定在24上、下午各一場。這個既定的議程,也發文市府,市府22日早上還將書面專案報告資料送達議會,報告人寫明爲林智堅市長,不料議會竟然23日突然收到市府來文表示市長另有行程不克到會。
國民黨團指出,這次的專案報告分別是上午的「新竹輕軌與大車站計劃」、以及下午的「新竹火車站後站地區都市更新計劃及全市都市更新計劃」,這些都是市政府宣稱極爲重要的重大建設規劃且與市民息息相關,是新竹民衆極爲關心、詢問的議題,市議會希望透過市長專案報告讓全民得知市政重大建設規劃的內涵,未料林智堅市長卻選擇缺席,違反地方制度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擺出執政的傲慢,規避監督,大開民主倒車!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祖琰表示,監察院於2015年8月4日審查並通過臺南市長賴清德彈劾案,其彈劾文表示『臨時會部分於地方制度法第49條規定直轄市長於開會時就「特定事項」對議會有「列席說明」義務』,顯見地方制度法賦予議會邀請市長就特定事項說明的權利,而市長有列席說明的義務。議會程序委員會既已應副市長所請就市長可以到會時間安排專案報告,市政府卻臨時發函表示市長不克到會,顯然違反法定義務,而且是規避監督的行爲。請問林市長,施政專案報告有這麼可怕嗎?爲什麼你選擇不面對?是不敢面對監督,還是根本心虛?
時代力量新竹市議會黨團總召廖子齊強調,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9條,縣市議會得邀請縣市首長赴議會列席,監察院在2015年曾通過針對前臺南市長賴清德的彈劾案,當時彈劾案文中並敘明,「不論市議會於定期會或臨時會開會時,直轄市長均有列席義務,用以接受議會之質詢並說明,被彈劾人有違地方制度法第48條與第49條規定甚明」。時代力量新竹市議會黨團據此認爲,市長赴議會列席應是一項「義務」,市長未經說明就逕行請假,是再開惡例。
23日晚間林智堅市長也特別開啓直播,向市民說明整整一小時的輕軌相關建設,若市長事前願意與議會溝通調整時間,議會也可討論是否配合市長將專案報告議程挪移至晚間,與市長當場進行討論,而非僅有市長單方面說法。
▲張祖琰表示,監察院於2015年8月4日審查並通過臺南市長賴清德彈劾案,其彈劾文表示『臨時會部分於地方制度法第49條規定直轄市長於開會時就「特定事項」對議會有「列席說明」義務』,顯見地方制度法賦予議會邀請市長就特定事項說明的權利,而市長有列席說明的義務。(圖/記者陳凱力攝)
時代力量新竹市議會黨團副總召林彥甫議員說,時代力量之所以認爲要求市長親自進行專案報告,是因爲關於輕軌相關問題,在本次提供的簡報中根本毫無實質內容,在市長23日晚間的直播中,也毫無迴應。就輕軌來說,這樣一個預計投資300億的重大建設,其可行性評估已進行一年多,但簡報中連具體的路線和場站規劃都沒有,對於軌道系統和財務分析等評估分析也隻字未提。即使開會前詢問相關局處單位,也沒有得到正面回覆。這些問題都有待議會與市長當場討論,進一步釐清,這樣討論的功能,並非市長單方面直播可以取代。既然議會已經決議延後專案報告,呼籲市長在下次報告時,能提供更完整且具體的內容,拿出誠意向所有議員及市民朋友說明。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23日晚間林智堅市長也特別開啓直播,向市民說明整整一小時的輕軌相關建設,若市長事前願意與議會溝通調整時間,議會也可討論是否配合市長將專案報告議程挪移至晚間,與市長當場進行討論,而非僅有市長單方面說法。(圖/翻攝林智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