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臺儆陸? 菲律賓於領海扣留2艘東港籍漁船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進宏發號」和「德裕升號」這兩艘船長皆爲臺灣人東港漁船,疑似於菲律賓領海捕魚,人和船都被菲國海上執法單位扣留,目前正被拖往該國南部東納卯省(Davao Oriental)省會馬蒂市(Mati)港口。這兩艘船到底有沒有盜漁尚不得而知,不過根據菲律賓漁業法外籍漁船一旦進到該國海域,就被視爲進行捕魚。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官員指出,他們是在10日上午與傍晚,分別於東納卯省海域發現可疑的外國船隻,上船檢查後,發現大量的非法漁獲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證實該說法,而且已經接到求助電話現正和菲國政府漁業局交涉,希望能快點走完司法程序,將人船釋放。另外,僑務委員施秋煌也藉由私人管道,請東納卯省的地方官員幫忙協調。

按照菲律賓漁業法的規定,如果越境捕魚,會被處10萬美元(約290萬新臺幣罰金,捕魚器材、漁獲和漁船也都會被沒收;此外,漁業局還會徵收行政罰鍰,最低5萬美元(約145萬新臺幣)、最高則達20萬美元(約581萬新臺幣),繳不出罰鍰者,得面對6至10年徒刑

其實,菲律賓最近對於海權的維護相當大動作,因爲日前大陸海南省邊防單位稱將在南海登船檢查外國船隻,菲律賓外交部對此十分不滿。而菲國海岸警備隊聲稱,隨時準備派船返回黃巖島。東盟官員居中協調,要兩國審慎處理爭端,不然恐怕演變成「亞洲巴勒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