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強盜犯破壞腳鐐逃逸又犯搶案 檢方公佈長相

歐年因假釋保護管束,卻破壞電子腳鍊,到臺北犯下搶案。(花蓮地檢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歐男臺北涉搶案,駕駛這部墨綠色轎車逃逸。(花蓮地檢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53歲歐姓男子,因懲治盜匪條例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於2017年8月15日假釋出監,因有高度再犯風險,花蓮地檢署對歐男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即俗稱電子腳鐐),歐男子竟壞腳鍊,3日晚間涉嫌在臺北市大同區犯下搶奪案,地檢署已發出通緝,並公佈相關影片供大衆指認。

據瞭解,歐男疑持不明物品,恐嚇環河北路一家檳榔攤,要求店員拿錢給他,搶奪現金後,駕駛一部墨綠色轎車加速逃逸。

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檢方命歐男晚間10時起至翌日上午5時許不得離家外出(俗稱宵禁),其餘時間仍可離家,但全程均有墊子腳鍊監控行跡。詎料,歐男於3月2日晚間9時55分許,檢方發現科技設備出現異常訊息,隨即通知轄區派出所,地檢署觀護人並會同警方前往歐男住家查看,發現科技設備已被破壞,且歐姓男子已逃離住處。

觀護人即通報檢方,檢察官並立即以歐姓男子涉犯毀損公物等罪嫌立案偵辦,開立拘票囑警全力追捕,花蓮縣警察局連夜追蹤歐姓男子行跡,派員隨即北上拘捕,檢方亦於當晚由檢察長召集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主任觀護人及觀護人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連夜追緝歐姓男子,惟因歐姓男子並未攜帶行動電話逃逸,無法精準定位。

檢方表示,今天凌晨2時20分許,歐姓男子逃逸至臺北市大同區犯下搶奪罪嫌,花檢已於今天上午對歐姓男子發佈通緝,且以最快速度通知執行監獄撤銷假釋。

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呼籲社會大衆注意個人安全,若有發現可疑之人,請立即與警察機關聯繫,地檢署與警察機關密切聯繫合作,全力追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