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1日起,岳陽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有調整

岳陽市民注意了

岳陽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

將於2024年4月1日起有調整

具體內容如下

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

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及繳存職工:

爲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繳存職工意見和我市實際情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經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2024年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對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調整:

一、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購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時,按照認本市房、不認貸的原則進行認定,不覈查住房貸款信息。

二、擴大購房提取地域範圍

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其一方的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戶口所在地購買位於本市外的自住住房,且本市內家庭住房套數不超過一套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但提取和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

三、開通住房公積金家庭代際互助提取

(一)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其父母、子女均可同時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但提取和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

(二)繳存職工的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但提取和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

(三)進一步支持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政策支持範圍擴大到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子女自住住房加裝電梯。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加裝電梯費用中實際分攤金額。

以上政策調整,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以上調整修訂具體業務操作實施細則。

特此通知。

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3月15日

來源:岳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