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縣民保險轉型「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

新竹縣縣民保險因沒有保險公司承包,社會處長陳欣宜指轉型「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由縣府直接受理。(羅浚濱攝)

新竹縣是全省唯一開辦縣民保險的縣市,讓發生意外死亡的縣民有30萬元保險金,近幾年來理賠金額多超過投保金額,保險公司無意承接,去年連續流標3次,社會處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轉型爲「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做無縫接軌,繼續照顧縣民,1月1日起由縣府直接受理,目前有1件申請案。

社會處長陳欣宜表示,縣民保險從2011年7月1日開辦到去年12月底,已協助2108個家庭,理賠金額計6億3240萬元,理賠比率達89.82%,讓縣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新竹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採購案,以往多編列4千到5千萬預算髮包,爲全縣15歲以上、設籍滿6個月以上縣民投保,這2年投保人數都有48萬多人,每年申請理賠都超過170件,保險公司反應賠錢,113年度將縣民保險預算提高到5780萬元,但去年3次招標都流標。

陳欣怡說,經討論後決定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把縣民保險轉型爲「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從今年1月1日由縣府受理申請及審覈,延續爲縣民提供保障,規定在半年內可到社會處或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審覈通過後由縣府發給30萬元救助金。

陳欣怡特別說明,原縣民保險請求權時效爲2年,若去年12月31日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仍屬縣民保險範圍,可向承保公司兆豐產險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