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縣民 竹縣保險轉型救助金

新竹縣民保險因沒有保險公司承包,轉型「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社會處長陳欣怡(左)25日在縣議會臨時會提出專案報告。(羅浚濱攝)

新竹縣是全國唯一開辦縣民保險的縣市,讓發生意外死亡的縣民有30萬元保險金,近幾年來理賠金額多超過投保金額,保險公司無意承接,去年連續流標3次,縣府社會處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轉型爲「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繼續照顧縣民。

社會處長陳欣怡25日在縣議會臨時會提出專案報告,指縣民保險從2011年7月1日開辦到去年12月底,已協助2108個家庭、理賠金額計6億3240萬元,理賠比率達89.82%,讓縣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陳欣怡說,新竹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採購案,以往多編列4千到5千萬預算髮包,爲全縣15歲以上、設籍滿6個月以上縣民投保,這2年投保人數都有48萬多人,每年申請理賠超過170件,保險公司反映賠錢,2024年提高縣民保險預算到5780萬元,但去年3次招標都流標。

陳欣怡說,經討論後決定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把縣民保險轉型爲「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從今年1月1日由縣府受理申請及審覈,延續爲縣民提供保障,規定在半年內可到社會處或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審覈通過後由縣府發給30萬元救助金。

縣議員徐瑜新、鄭昱芸、蔡蕥鍹及甄克堅等人,分別提出縣民保險轉型成救助金,若超過5780萬元是否就不受理、爲何沒有涵蓋15歲以下縣民、社會處人員能否無縫接軌、審查小組成員遴選和案件審查標準爲何等問題。

陳欣怡說,若申請案件超過預算,將辦理追加預算,15歲以下因不負責家庭經濟主要來源,若發生意外死亡,有急難救助相關規定可補助。

陳欣怡指案件由該處做初審申請資料是否齊全,承辦人員會做相關教育訓練,會視案件增補人力,初審後再由審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小組成員有法制科及消保官等專業法制人員,視案件情形邀外部專家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審查,目前已受理1件申請案。

陳欣怡特別說明,原縣民保險請求權時效爲2年,若去年12月31日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仍屬縣民保險範圍,可向承保公司兆豐產險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