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警官疑涉貪污案 退休員警遭限制住居、業者交保

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市警局宋姓秘書與新竹市議會彭姓秘書涉貪污案,昨天執行第二波搜索帶回3人,其中阮姓男子是退休員警訊後限制住居,另劉姓業者以新臺幣30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偵辦竹市警察局宋姓秘書與新竹市議會彭姓秘書涉貪污案,在6月3日執行首波搜索並通知共12人到案,其中宋姓男子涉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獲准。

新竹地檢署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發動第2波搜索,對象是首波搜索因出國未到案的阮姓退休員警、以及劉姓業者,訊後諭知劉姓業者以30萬元交保、阮姓男子則限制住居,另1人請回。

地方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新竹市警局轄內有多家養生館、電玩等特種行業,但疑有人護航而遭檢舉,宋姓秘書疑擔任白手套,收受業者賄賂金並分送給竹市警官,藉以讓電玩業者規避臨檢、查緝。對此,新竹地檢署表示,案件偵辦中,無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