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鄉長買兇殺警案 王焜弘被判15年6個月刑期定讞
▲審理期間,陳金標強調自己到江家當清潔工,多次被江蕙的弟弟羞辱,他只是想揍人,沒有強盜。(圖/翻攝自竹崎鄉公所官網)
震驚社會嘉義縣竹崎鄉鄉長涉嫌買兇殺警案,二審鄉長王焜弘被依共同殺人罪,判處15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全案定讞。也就是說,王焜弘依舊是15年6個月有期徒刑。
除了王焜弘,他的表弟黃俊源則是1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槍手劉瑞堂背叛15年有期徒刑,兒子劉家瑋則是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2014年9月,王焜弘與妻子官珈羽辦理離婚後,官珈羽便和擔任警職的好友林進忠交往。王焜弘有意與官珈羽複合,但懷疑官珈羽和林進忠在離婚前早有往來,竟找來黃俊源等人,預謀以200萬元代價,殺害林進忠。
2016年1月底,槍手劉瑞堂趁林進忠離開一家藝品店時,以霰彈槍朝林進忠射擊3槍,並按計劃誤導警方朝藝品買賣糾紛方向偵辦。
一審王焜弘被判無期徒刑,因包括王焜弘在內3人,皆與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家屬2500萬元,且付款完畢,因此二審將王焜弘的無期徒刑,改判15年6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