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中還原始末 學生用手機掀論戰

臺中一中校方昨天與老師、學生對談,還原事件始末,衝突主因是學生報告內容超出範圍遭老師要求刪除,之後學生又「念課文」湊足報告時間,引爆老師情緒。老師昨對於情緒失控造成學校困擾表達歉意,也願意在適合的時間、地點向學生道歉;學生則同意由校方安排與老師溝通,但校方認爲目前雙方暫時不要接觸,下一堂課將請代課老師上課。校方也呼籲外界不要再以片面資訊評論。

林輝煌昨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在維護教學秩序跟學習活動必要範圍內,以符合比例原則方式,可以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數位相機、錄音機等裝置。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表示,學生使用手機會干擾老師教學,過去曾發生老師沒收學生手機而引發師生衝突,教育部因此訂出手機使用規範,學生只能在課後或緊急聯繫時使用手機,不能在上課時使用,這與司法院的解釋是一致的。

張信務指出,依照教育部訂出的規範,學校要透過校務討論出學生使用手機的注意事項,相信臺中一中應該有做。因此,臺中一中上課錄影的學生,若沒有經過全班師生的同意,擅自錄影並上傳網路,很明顯已違反規定。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說,手機已是生活中重要的工具,校園內要完全禁止是不切實際的,學校可透過校務會議由師生討論手機使用注意事項,避免學生上課用手機干擾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