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銀行加速兼併重組 改革化險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效

近期,多家農村中小銀行被吸收合併或解散。例如,遼寧農商銀行獲批吸收合併36家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民生銀行收購1家村鎮銀行並設立分支機構;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吸收合併2家村鎮銀行。業內人士預計,隨着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的推進,我國村鎮銀行數量將逐步減少,農村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會得到進一步提高。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過程中,包括農村中小銀行在內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是重要內容。公司治理不健全、經營管理不規範等,是中小金融機構產生風險的重要原因。對農村中小銀行進行兼併重組,不僅有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還能提升農村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和管理規範化水平,穩定並強化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

遼寧農商銀行近期的大規模兼併擴容,引起業內關注。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管局發佈批覆,同意遼寧農商銀行吸收合併36家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業內人士表示,此前從未發生過省級農商銀行吸收合併省內30餘家金融機構的情況,遼寧農商銀行本次“大吃小”創下新紀錄。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和成立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是省聯社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模式。由於遼寧省農信機構中高風險機構較多,整體發展能力較弱,因此選擇組建省級農商銀行的模式是恰當的。遼寧省在農信機構改革化險過程中,採取了“兩步走”方案。具體來看,第一步是將瀋陽農商銀行和30家農信聯社合併,組建遼寧農商銀行,已於去年9月開業;第二步則是由遼寧農商銀行吸收合併25家農商銀行,以及由相關農商銀行發起的11家村鎮銀行。

“‘兩步走’是遼寧省農信機構改革化險的特殊做法,與海南農商銀行一次性組建到位不同。預計改革完成後,除了大連農商銀行等極少數農商銀行獨立於遼寧農商銀行之外,包括遼寧省農信聯社在內的其他農信機構將不再保留。”董希淼說。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期披露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顯示,去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爲4490家。與2022年的4567家和2021年的4602家相比,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已連續兩年縮減。業內人士預計,到今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獨立法人數量將進一步減少,且退出的機構將以中小農商行、村鎮銀行爲主。

農村中小銀行重組後,仍然需要在經營管理上下功夫。婁飛鵬表示,吸收合併後,相關銀行需要儘快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妥善安排人員,做好業務與金融服務的有效銜接,保障金融服務的穩定性、連續性。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農信機構經營管理水平和發展態勢差異較大,改革模式和方案不能“一刀切”。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地方政府堅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則,從實際情況出發,兼顧促進發展和防範風險雙重目標,選擇適合本省(自治區)的改革模式。

董希淼表示,農村中小銀行應進一步端正發展理念,迴歸本源、紮根本地、服務本土,以本區域內中小微企業和本地居民爲主要客戶羣體,在推動地方經濟增長中獲得穩健發展。要採取切實措施,推動農信機構真正成爲多層次、廣覆蓋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部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特別是服務小微企業和農村市場的能力。(經濟日報記者 勾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