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徵才活動逾6成業者曾違反勞基法 議員籲加強輔導

臺中市勞工局辦理徵才活動協助企業徵才,但卻有民衆反映徵才活動業者不乏曾違反勞動法令的企業,議員張芬鬱要求勞工局加強輔導。(勞工局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近5年開罰違業者違反勞基法3713件、罰鍰收入1.4億,臺中市議員張芬鬱指出,勞工局8月底將舉辦的徵才活動中,50家業者就有32家有違反勞動法令紀錄,被質疑幫有不良紀錄的廠商徵才,要求勞工局加強輔導業者改善。勞工局表示,並未規定曾經違反勞動法令的事業單位就不得求才,會加強輔導。

勞工局日前公佈從去年6月至今年5月,違反勞基法的業者有566家、罰鍰金額1005萬餘元,統計2018年至2022年因違反勞基法被處分的案件則有3713件、罰鍰收入1億4306萬,常見的違法樣態有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詳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和未依規定給例假或特休假。

有民衆向市議員張芬鬱反應,參加勞工局富市臺中徵才的廠商,有不少曾違反勞動法令,質疑市府幫有不良紀錄的廠商徵才。張芬鬱針對勞工局將在8月26日、27日舉辦的徵才活動,比對50家徵才業者歷年來在全臺違反勞動法令的紀錄,有32家曾有違法行爲,包括未提撥勞工退休金、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

勞工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及僱主申請求職、求才登記,不得拒絕。」求才的廠商有合法設立登記,依法投保勞健保就保,薪資未發現違反勞基法等,勞工局依法提供求才服務。

張芬鬱強調,勞工局應加強輔導曾有違反勞動紀錄的業者,更瞭解勞動法令,促進勞資雙贏,避免挨罰被公佈影響聲譽,也可解除求職者對廠商不良紀錄的疑慮。勞工局指出,將對轄內各事業單位加強勞動條件檢查,積極進行宣導及輔導,協助各事業單位避免違反勞基法規定,維護勞工權益,打造友善的媒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