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完全中學國中部老師超時鐘點費調至400元? 教育局:修法後就同工同酬

市議員陳廷秀在市議會總質詢時,關心中市完全中學國中部老師超鐘點費調至400元的權益問題。(陳世宗攝)

教師的權益不能被打折?市議員陳廷秀16日在市議會總質詢時說,去年底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完全中學國中部老師超時鐘點費調至400元,他詢問臺中市政府何時可以開始調整?教育局長楊振升強調,該局到國教署開會有針對此一問題提出報告,國教署迴應是目前正在進行修法中。

陳廷秀說,臺中市有11所完全中學,時常發生國中部爲配合高中生上下課鐘,國中老師或代課老師每堂課多上5分鐘;高中上50分鐘,國中上45分鐘,因同在一所學校,不可能敲兩次鍾,因此國中部改爲50分鐘,造成國中部老師超時工作。

陳廷秀指出,超時鐘點費每小時只有360元,高中部則是400元,造成同工不同酬;去年底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完全中學國中部老師超時鐘點費調至400元,市府是否有向教育部反映?何時可以開始調整。

楊振升強調,國教署正面的迴應,目前正對於教師從360元調至400元進行修法,等國教署將法源確認後,教育局就會依法處理,預期約有1122名國中老師受惠,屆時就能「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