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紓困4.0 資源留給需要的人

中時社論

新冠肺炎《紓困特別條例》6月底將到期,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修正案,擬將期限延長1年,且特別預算再加碼2100億元,總數達6300億元,新增預算主要用於補助受疫情衝擊業者,稱之爲「紓困4.0」,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張逕付二讀,擬月底加開院會三讀通過

企業愈小愈受紓困歧視

因疫情惡化而加碼紓困,有其必要。但國家資源有限,《公共債務法》限定的政府負債上限逐步逼近,即使必須加碼,亦必須妥善規畫,讓每一分國家資源都用在刀口上,纔對得起納稅國人。俗語說:「呷緊弄破碗」,爲趕紓困時程而倉促規畫的方案,極可能在遵循往例、未檢討紓困模式下,忘了藉機矯正過往紓困所顯現的問題,因抓錯重點而虛耗資源。

依媒體報導,行政院本次紓困,因製造業出口屢創新高,不準備予以補助;紓困重心轉向這波受衝擊嚴重的健身中心、K書中心、網咖、電影院小攤商、基層弱勢漁民等,餐廳也在考慮之中,目前尚未定案。由於疫情防治經費和補助費用之間會相互影響,所以還要觀察疫情變化再做最後決定。

行政院的施政重心轉向服務業是正確的,因疫情加重提高管制、阻絕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受影響最大者必然是服務業。然而,各種行業都有其主管機關,以行業選擇來決定紓困補助的對象,是有其行政作業上的方便。但是,當受補助者必須透過申請,特別是要滿足某些條件時,申請者本身的作業能力是否足夠,經常就成爲能否獲得補助的關鍵。這意味着,一家中大型企業比起一家微小企業,會有較大的機會獲得補助;小企業往往沒有完整的財務紀錄,因此乾脆直接放棄,但卻會以「減少工時薪資」或直接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應對衝擊,卻不向主管機關申報,所以也難反映在統計數字,也讓政府的統計低估了疫情對經濟的衝擊。

簡單舉個例子來說明這種現象。行政院最新公佈、截至今年4月底的的紓困統計中,就「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上,經濟部對「商業服務業」受理了7.15萬件,覈准了6萬件申請案,總額178億元,受惠員工37.8萬人次;而對「製造業」則受理了3.48萬件,覈准3.2萬件,總額卻高達397.7億元,受惠員工90.5萬人。從這些數據,我們就看出了幾個問題:首先,製造業的核準率爲92%,商業服務業只有84%,明顯低於製造業。

家庭比企業更需要幫助

其次,即使採狹義的定義,以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運輸倉儲組成的「商業服務業」,去年底就業人數爲321.5萬人,還高於製造業的303.3萬人,但對受創較嚴重的商業服務業補助,竟然不到對製造業的一半;而且商業服務業只有近12%的就業者獲得紓困,遠低於製造業的30%。想想,受創嚴重且普遍的商業服務業,每10個人纔有1人獲得紓困,這是哪門子紓困?行政院在亮出洋洋灑灑的「紓困績效」時,難道對受創最深的產業受到的這種「紓困歧視」,完全沒有感覺,還自我感覺良好,認爲自己惠及蒼生澤被天下?

這次疫情劇烈惡化,在3級或「強化3級」防疫的規範下,要求民衆儘量在家不要出門,也不準餐飲店內用,只能外帶,嚴重衝擊到和民衆基本生活相關的食衣住行若真要對所有受創產業紓困到位,特別預算都難以負荷,所以應着重於生意受到嚴重影響,連起碼的生活都發生問題的就業者。這些人是誰呢?是小工廠、微型企業的負責人與僱工、傳統市場、夜市小攤販,還有個人計程車駕駛,及衆多類似按摩、命相等靠現金收入的人,其中包括萬華茶室的小姐或歐巴桑,因爲她們失去現金收入就會衣食無着。

這些人收入不高,補貼他們最簡便的方法就是直接看稅務資料,例如家庭年報稅所得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的,就以「基本工資」來保障其最低的生活需要,也就是補貼每戶每月2.38萬元,先連發3個月,不須申請直接入帳。

疫情肆虐下人人受害,國家資源有限,好的企業自然能找到出路,「殭屍企業」就讓其自生自滅,有限資源要用來幫助在生存邊緣掙扎的家庭或個人,以免治安惡化而危及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