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補習班狼師猥褻6童、拍裸照 被害童憤:想踹他去月球

中市1家補習班男師,自2021年起2年多期間在教室、廁所等處,猥褻6名男學生,犯性交、拍攝裸體照等罪多達28次。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爲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男師不服上訴;二審審酌已與3童家長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1家補習班男師,自2021年起2年多期間在教室、廁所等處各對6名7歲男學生猥褻、性交、拍攝裸體照,多達28次,被害童憤控師「摸鳥鳥」、拍照,「很想把他踹到月球,被外星人吃掉」。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爲性交等罪,判狼師徒刑12年6月,老師不服上訴,二審審酌已與3童家長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訴。

7歲男童「小堂」從小不愛穿內褲,2023年間突然主動向媽媽說要穿小內褲,媽媽起疑追問,「小堂」竟爆料,補習班輔導老師不但摸他「小雞雞」,還拍照,媽媽察覺有意報警,警方在同年5月9日到臺中市北屯區補習班及老師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及電腦,赫然發現猥褻等不雅影像。

判決書指出,狼師自2020年7、8月在中市北屯1傢俬立補習班擔任兒童課後輔導老師,自2021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8日期間,分別在補習班的教室、廁所及倉庫等地,各自對6名就讀國小1年級男童性交、猥褻,並拍下裸體、性器官等影像,共28次。其中,1名男童在未滿7歲時就慘遭毒手2次。

一審時,狼師坦承拍攝影片,喜歡年紀小男童,但否認違反男童們意願,辯稱與學童都是互摸玩樂的互動模式,其中1人被拍長達1年多,並未面露不悅神情。他並稱,不知其中有人未滿7歲。

被害男童「小堂」證稱,他不愛穿內褲,老師都脫掉他的褲子,摸他小雞雞很多次,還拍照。「小堂」氣憤地說,他跟老師很好,很生氣老師對他做那些事,很想「把他踹到月球上,被外星人吃掉」。

另有男童母親證稱,兒子告知老師要拍照時,他用手遮住,但被老師拿開。

一審審酌,老師對學生當有師長照顧之情,但被告竟在光天化日之下猥褻男童、犯性交及拍攝製造性影像等罪,戕害兒童身心發展,依拍攝、製造兒童性影像、對未滿14歲男子爲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老師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審酌老師已與3男童及父母達成和解,並同意輕判,撤銷原判,改判徒刑10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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