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攝淫師?僅6歲男童猥褻女童 還拍片大喊:「繼續」

小小攝淫師?6歲男童竟用手機拍3歲女童,讓幫他摸下體喊「繼續」。(示意圖/ shutterstock)

一名母親於去年原住民慶典攜3歲女兒曉雲(化名)返回探親,期間住於親友家中。舅舅爲讓曉雲隨時可聯繫母親,因此提供一支舊手機予姪女使用,未料當他取回手機後,卻赫然從一段猥褻影片中驚見姪女曉雲手握男童下體,男童甚至邊拍邊喊「繼續」。母親憤而報警,案經審理,法官認爲男童案發時雖未滿7歲,卻已懂得使用手機誘導曉雲拍攝私密片,此已具識別能力,扣除其父母賠償4萬4千元;法官也判男童父母連帶賠償曉雲及其雲母各2萬2千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東部一名母親於原住民慶典期間攜帶3歲女兒曉云云返回部落探望親友。舅舅爲讓曉雲可隨時聯繫母親,因此提供一支舊手機予以使用,未料,當他取回時卻發現3張男性生殖器照片、1段猥褻影片。

根據該21秒的猥褻影片畫面所顯示,6歲男童(小陳)要求姪女曉雲撫摸其下體,同時將此過程使用手機拍攝,影片裡更可聽見男童不斷喊「繼續、繼續」;事經母親知悉並憤怒提告。

法官審理時,小陳父母表示他們已與曉雲母親、舅舅以8萬8千元達成和解,因顧慮家境清寒且收入低微,因此第一次時僅予約定賠償金額之一半,賠償部分已然盡力。小陳父母也向法官聲稱,兒子已經國小將此事通報性平調查,且同時接受輔導教育。針對兒子不當行爲,他們皆嚴厲呵斥,並向小陳鄭重表明此屬違法行爲,判法官能駁回上訴。

法官審酌,小陳於此案中雖未滿7歲,卻已懂得如何使用手機,誘導曉雲逗弄生殖器,此部分顯見他對於週遭事物具有識別能力。法官考量,曉雲、小陳皆未滿7歲之孩童,心智、性觀念均未成熟,然小陳行爲卻對曉雲母女造成一定的心理創傷,扣除先前已賠償之4萬4千元,應再賠曉雲母女8萬8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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