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平鎮幼托機構診斷腸病毒未回報 最高罰1萬5千元

中壢平鎮幼托機構診斷病毒未回報,最高罰1萬5千元。(姜霏攝)

桃園市中壢區及平鎮區分別各有1間幼托機構,校內有被醫師診斷爲腸病毒的孩童,但校方卻未在48小時內向桃園市衛生局通報,遭依違反傳染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衛生局指出,因腸病毒傳染力極高,桃園市國小、幼兒園及幼托機構需依規定通報。

衛生局指出,只要有檢驗出腸病毒71型或腸病毒重症行政區,就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第二項停課條件高風險行政區,該區域若有班級診斷出2位確診個案就需停課一週,衛生局今年查獲2間幼托機構,校內各有1名診斷出腸病毒的孩童,但卻未依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規定進行通報或停課措施,該托兒機構分別位於中壢區及平鎮區。

衛生局說明,依「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規定,若校內有腸病毒病童,含疑似且不論腸病毒型別,須48小時內至「桃園市學校計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中壢區及平鎮區各有1間托兒機構皆超過48小時進行通報,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每年4月至10月是腸病毒的盛行期間,尤其在學期間容易受團體活動影響,病毒傳染速度較快,7、8月暑假期間,因孩童不在校內團體生活,腸病毒病情明顯有暫緩的趨勢,但一到9月的開學季,又會陸續有診斷出腸病毒的案例,呼籲家長鬚落實衛生、防疫,確保孩童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