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聯盟是否願意試試看

胡文琦

媒體報導中華職棒時報鷹隊球星褚志遠因打假球遭到終身禁賽,日昨又捲入重利借貸疑雲褚員不僅違法吸血月息高達三十三分的高利貸,還到醫院毆打中風衰弱的被害人,甚至到「太歲頭上」的臺中地檢署堵人、甩債務人耳光;褚員的囂張離譜行徑套句高雄市刑大偵三隊長呂學忠的說法確是「目無法紀」。儘管褚員矢口否認,惟警方仍依重利、恐嚇及傷害等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媒體指出,綽號「老美」的褚志遠在一九九七年因爲放水打假球,而遭中華職棒聯盟處罰終身禁賽,之後曾開過火鍋店,也曾當了六年的聯結車司機,之後再到臺塑貨運公司任職,兩年前離開職場。褚員在警訊時仍辯稱沒有打人,然在警方出示蒐證影像後,褚員才悻悻然表示,「有啦,打一下而已」;惟其強辯,「借錢還錢天經地義,對方不還錢,我也是被害人」云云

坦白說,基於過往在大學時期,也曾熱衷且不畏辛苦地在大太陽下排隊三、四小時,只爲了能拿到一張免費外野門票進去觀賞精彩的「國球比賽,現在卻只看到昔日球星的離譜脫序作爲,實令人不勝唏噓與感到不解惋惜。沒錯,褚員確實是「咎由自取」與「自取其辱」,但看看其他也因假球風波而遭到禁賽的其他球員表現,諸如開火鍋店、地方特色風味餐乃至「從頭做起、改過自新」地在基層努力拚搏,這些球員並沒有放棄自己地擺爛且「一錯再錯」。

換言之,褚員的錯誤示範,當然仍必須由自己負起最大的責任,因爲,「沒有人」可以強迫已是「大人大種」的褚員,去做任何違法、違背其「自由意志」的錯事蠢事。但話又說回來,難道這些被禁賽的所謂前職棒球員們,就只能宿命般的「惡性循環」完全沒有「重生的機會」嗎?這樣對臺灣社會難道好嗎?我們又豈不是「間接造成」類似有褚員處境的人「極有可能」繼續走上歧途?甚至造成社會更大的問題與傷害?

准此,身爲前僱主的中華職棒聯盟「衡情論理」,實應站在「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適度與民政勞工部門乃至於社福機構合作,適時適妥的「雞婆介入」瞭解這些球員的現況、問題與處境。沒錯,他們的確在「體育界」犯下了「致命且無法挽回」的錯誤,更直接造成中華職棒形象與票房的嚴重損失,然而,難道就不能給他們在「其他的領域」擁有一小塊可以「安身立命」養活自己的丁點空間?

准此,筆者真的要誠懇建議中華職棒聯盟乃至其他民政、勞工部門,套句馬總統的談話,「公務員應多做、敢做,爲民衆謀福利」,中華職棒聯盟當然不是公務部門,但「做與不做」其實就只端看中華職棒聯盟「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決心與魄力而已。其實,如果中華職棒聯盟願意多付出一些心血關懷的話,不僅能爲社會乃至「有心重頭來過」的球員解決問題,更能「拋磚引玉」地塑造形象並扮演其他企業的「領頭羊角色,殊不知,這樣的良善積極的建議,中華職棒聯盟是否願意「試試看」?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